社区工作者属于事业编吗?将来有什么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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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既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可以分为正式工作人员、非正式工作人员两类。
一、社区居民委员会
社区居民委员会,简称社区居委会、居委会,为中国大陆地区城市街道、行政建制镇的分区——社区的居民组织,属于城镇居民的自治组织,性质类似于农村地区的行政村设立的村民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服务的对象为城市、镇非农业居民为主。
二、组织机构
设立社区党组织(党委、或党总支部、党支部)、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 社区党组织是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社区之中成立的、以全体社区党员为组织对象的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社区居委会由五至九人组成;分别为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通过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选举方式可由居民、居民户代表或者居民小组推举的代表过半数出席,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
社区居委会,根据需要可以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以分设若干居民小组,小组长由居民小组推选。
三、指导机关
社区居委会,接受不设区的市(县级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主要是通过它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四、工作任务
工作任务主要是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协助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做好生活安全,社会治安宣传;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工作; 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可以兴办有关的服务事业。
五、工作人员编制及工作经费
社区居委会的正式工作人员,一般纳入属地的机构编制部门实行编制管理,使用地方事业编制,享有属地的地方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社区居委会的非正式工作人员,辅助工作人员、居民小组长等,享有一定的工作补贴。
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经费和来源由上级政府规定和拨付,一般由属地的地方财政全额拨款,也可以由兴办的企业、事业服务收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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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属于事业编吗?将来有什么发展前景?
社区工作者不是事业编,但作为“两定”人员,即定岗位、定额补助人员,社区工作者已被纳入公职人员范畴当作“半体制人员”对待,需像机关事业正式在编人员一样接受各种制度约束。
一、社区工作者是《监察法》监管的重点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自2018年3月开始实施。该法第十五条明确了监察机关将对六类公职人员进行监察:一是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二是法律法规授权或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是国企管理人员;四是公办科教文卫体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六是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其中第五类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即指村社区干部,即题主所说的社区工作者。
由此可见,社区工作者是法律正儿八经明确的公职人员。其作为《监察法》管理的重点对象,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不仅要受到纪律处分,还可以按照《公职人员处分法》给予政纪处分,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社区工作者的身份和工作待遇社区工作者一般包括支部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以及各类专干,人员一般在8到10人之间。其中,社区支部书记和主任现在普遍一肩挑,其他副职和专干各司其职,负责组织、宣传、综治、计生等工作。遇到重大任务,全员压上,不区分职责分工。以上为定岗定补人员,由国家财政兜底负责定额补助,列入上级管理和考察范畴之内。其他不在“两定”范围之内的社区工作者,由社区自行招录管理,不列入社区干部范畴。
社区干部的定额补助标准参照公益岗执行,地区间存在较大的差异。一线城市的社区干部,定额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基本上在4000元以上,其他中西部地区的社区干部多数在2200元到3000元这个区间。其中,社区书记和主任一般在2500-2700元之间 ,其他社区专职干部在2200-2500元之间。这是应发额,扣除社保和公积金后,实际到手多数两千不到。
社区工作者虽然享受了国家定额补助,具有一定的公共事务管理职权,属于公职人员,但并没有纳入编制管理范畴,既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事业编,无法享受编制人员的晋升和工资待遇。同样是干部,此干部非彼干部,这是社区干部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本质区别。
三、社区工作者有什么发展前景?社区干部实行任期制。过去每届任期三年,从2021年换届开始,村社区“两委”任期由3年改为5年,与县乡换届同步进行。这意味着,在无法获得连任的前提下,很大一部分社区干部最多只能干5年,到期即离任,所谓的前途根本无从谈起。更何况,社区干部还没有编制。
不过为了优化乡镇街道班子结构,各地街道乡镇在换届时都加大了基层倾斜力度,允许五类人员参与换届选举进入乡镇街道班子,置换为公务员身份,其中就包括社区干部。这是社区干部为数不多可以获得晋升的方式。除此之外,社区干部要跳出社区进入体制内,唯一的办法只有参加公考或事业单位考试。
关于社区工作者是否应该使用事业编制,社会上一直都有讨论和争议,既有支持者,也有反对者。从目前形势来看,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社区工作者都不太可能被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但是国家对村社区管理的力度的确在加强,比如通过派驻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乡镇街道干部挂职村社区书记等方式,吸引更多年轻有志之士进入村社区队伍,优化村社区干部结构,客观上为下一步村社区干部成长创造了好的条件。这是村社区干部职业发展中可喜的一个变化。
社区工作者属于事业编吗?将来有什么发展前景?
社区工作者是一个必较特殊的称谓。三十几年前的社区是街道办事处临时组织的社区组织,都是退休的大爷大妈们义务干的工作。随着社会的发展,社区组织成了重要的基层单位,各级也非常重视基层社区建设,颁布了巜社区委员会组织法》,加大了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力度。做为社区单位,现在不是事业编制,但有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和招聘的社工、实习的大学生等共同参与工作,招聘的社工即社区工作者也是要经过入职考试,而且是层层选拔,竞争激烈,主要原因是政治经济待遇很好,五年一届,工作稳定,财政专项拨款,交各类保险后,月收入不少于四、五千元(济南市历下区),如果遇换届可以择优继续任职,和正式在编的公务员、事业编差不多,所以社区工作者也很抢手,有些年轻人把社区工作者做为了试验站,干一段时间,再考事业编、公务员,因此,在社区工作也是不错的。
社区工作者属于事业编吗?将来有什么发展前景?
你好,不属于事业编制。如果一直在社区工作的话,唯一的前景就是争取做到社区书记的位置,有可能转身份。前两年有幸参加过一次考察,去之前不知道是考察什么,开完会以后只知道要考察的是社区的书记,交代了工作纪律和一系列流程。那次也算是一次比较特别的考察,因为当时没有笔试,只有面试和考察,我们考察组的意见就变得更加重要。领导是再三交代遵守工作纪律。
其实像我这样的人也不认识谁,谁也不认识我,这过程中别人有没有接到什么托人情的电话,我不清楚,我是一个没接到。头几天的考察都还比较顺利, 不管是被考察的对象还是所在的单位,都很重视,单位也想把好的优秀的人往外推。就是其中某个街道社区的一位书记,80后,可能挺有个性的,没按常理出牌,面试的时候,考察组的问她如果这次没有入围会怎么样,她回答了那也无所谓的。
这次肯定是没戏了,那次成绩最好的一个书记就是提拔为副科干部,其他的几个是给了事业编制。
社区工作者属于事业编吗?将来有什么发展前景?
这一问题的答案是很明确的:
一、社区工作者不属于事业编制。社区一般有两种身份的人员。一种是社区居委会成员,由于居委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他们的身份就是群众自治组织的成员了,不属于事业编制的人员。另外一种人员是政府及相关部门聘用在社区从事社区服务的工作人员(包括聘用在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这些人员的身份是政府的聘用人员,也就是编外的聘用人员,既不是行政编制人员,也不是事业编制人员。现在的社区工作者既可以是以上一种身份的人员,也可以是两种身份都同时具备,也就是说可以同时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成员和政府聘用在社区从事社区服务的人员。
二、社区工作者的经费由当地政府承担。《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生活补贴费的范围、标准和来源,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规定并拨付。这些人领的是补贴,而不是工资。而政府及相关部门聘用在社区从事社区服务的工作人员,他们与政府部门签的是劳动合同,领的是工资,并且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他们的工资标准由各地自行规定,一般也是根据岗位、工作年限的不同而不同的。
三、社区工作者的发展前景是比较好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大量的“单位人”成为“社区人”,社区管理工作在现代社会治理体系中越来越重要,这就需要一些具有较强社会工作能力的社区工作者,相关在部门对社区工作及社区工作者也越来越重视了。相信,社区工作者前景是很好的。
例如,有些地方对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实行“三岗十八级”,不仅工资待遇有了增加,而且其待遇比一些聘用在机关部门工作的人员还要高;有些县区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的招聘中也专门拿出一些职位面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招录(这些职位的招录一般是相应放宽报考条件的)。就是说,工作做得好的话,不仅可以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而且还可以通过考试进入体制内工作,成为有编制的正式工作人员。
因此,社区工作者虽然说不是事业编制人员,但他们的发展前景还是比较好的,至少比那些机关事业单位的一般聘用人员要好一些。
以上是个人的见解,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社区工作者属于事业编吗?将来有什么发展前景?
社区,隶属于城区街道办事处,为街道下设片区管理机构,配备社区书记、主任和数名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中既可能有公务员、事业编干部、聘干、工人等体制内人员,也有县区组织招聘的社区工作者,还有公益岗上安置的城镇户口的退伍士兵。
社区工作者中体制内人员,理论上有重用提拔的机会,尤其是社区书记,进步空间大;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为体制外人员、合同制,工作压力不大,非特殊时期空闲时间较多,薪资稳定但不高,没有发展前景;安置的退伍士兵,大都是兼职,对他们而言,社区的工作无关个人前景,毕竟空领一份薪资得多,真正履职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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