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工伤中的工作时间是什么时间?

视同工伤,享有工伤同样的工伤保险等福利待遇。

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免责声明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视同工伤中的工作时间是什么时间?

谢邀!据我在一个中型国企的安全生产管理岗位工作十余年的经历,没有听说过”视同工伤”这个词,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内受到伤害(打架斗殴和劝架受伤不算)和上下班途中可以认定工伤的伤害,都可以认定工伤,不能认定的就不是工伤,没有视同工伤的讲法。

但是,”视同工伤死亡”这个词就存在。比如说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或上下班途中突发重疾,并直接送医,在医院抢救48小时内”牺牲”的,可以按”视同工伤死亡”进行赔偿。如果在突发疾病后不是直接送医,而是送回家停留一定吋间才转送医院抢救,即使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不能认定为视同工伤死亡。超过48小时仍抢救无效死亡的,不能认定为视同工伤死亡,超过48小时不死又抢救回来的,连工伤都不是,你只能走医保按疾病处理,工伤保险所不对这个抢救过来的疾病负责。

就是说,工伤(不死)就没有”视同”,是就是,不是就不能认定,没有视同的讲法。而突发重疾死亡只要满足条件,符合”48小时”定律,就是视同工伤死亡,按今年的工伤死亡的赔偿额度就是八十万元左右,超过48小时才死的,没有分毫之赔,没死的也没有工伤待遇。虽然这个”48小时定律”都认为有点不够人性,但【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新的修订之前,这个就是获赔不获赔的吋间节点。

视同工伤中的工作时间是什么时间?

视同工伤,《条例》规定有三类情形。

第一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有工作时间限制。这里的工作时间,应是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劳动时间(包括出差)或者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加班、加点时间。

第二、三类视同工伤情形,则没有“工作时间”限定。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