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社保交纳了15年,后来人去世走了,那这钱是不是就没了?

谢谢邀请回答问题!

交纳社保15年去世,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继承形式返还,以及亲属可以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一、清理个人账户资金

(一)逝者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保险缴费余额,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

(二)逝者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

(三)逝者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余额,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

(四)职业年金

逝者原工作单位如果为实行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下同)。)制度的单位,逝者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职业年金余额(包括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全部余额),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

逝者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医疗保险余额、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余额、住房公积金余额,为逝者私有财产,逝者逝后转化为逝者遗产,因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相关规定,依法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如果逝者生前留有合法遗嘱处分上列财产的,按照遗嘱执行;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二、丧葬补助金

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发放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发放标准,各地标准不同,一次性支付。

1.有的省份发给固定数额的,如北京市为5000元;

2.有的省份以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月x规定月数发给的,如辽宁省为x3;上海市为ⅹ2+一次性补助6000元。

每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月不同,动态管理,逐年调整,每年数额不同;各地的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月不同,各地发给数额不同。

3.有的省份以逝者生前工资额/月x规定月数发给的。

丧葬补助金,专款专用,用于逝者殡葬费用开支,由逝者家属掌握使用,超支不补,节余归己。

三、死亡抚恤金

为逝者生前最后一个月计发的基本工资额x规定月数,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规定月数不同,一次性支付;绝大多数地区执行下列标准:

机关单位: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逝者生前最后一个月计发的基本工资额x40;

事业单位:为逝者生前最后一个月计发的基本工资额x20;

企业单位:为逝者生前最后一个月计发的基本工资额x12(或x10,或X8)。

抚恤金,不是逝者生前财产,是逝者逝后发生的财产,所以,不是逝者遗产,因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不实行继承。

抚恤金,是发给逝者直系亲属中逝者生前供养人员共同拥有的抚慰性资金,可以协议分割使用。

协议分割不成,可以法律程序解决,以司法裁判为准。

四、供养人员生活补助费

逝者生前供养人员的生活补助费标准,为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支付。

1.逝者生前供养人员中,配偶、父母,终生供养。

2.逝者生前供养人员中,子女供养至成年;

子女虽已成年,在校学习者,供养至大学毕业。

3.及其他逝者生前供养人员。

免责声明: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假如社保交纳了15年,后来人去世走了,那这钱是不是就没了?

假如社保缴纳了15年,后来人去世走了,那这钱是不是就没了?

如果真的发生这种事情,简直是太不幸了。刚好等到把社保缴够年限,眼看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人却没了,换成是谁也会感到痛心、惋惜啊!

痛心之余,我可以肯定地告诉题主,死者缴纳的社保钱不会就没了!按照我国《继承法》和《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当参保人死亡后,他所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内的累计额属于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如果死者生前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话,他缴纳的每一分钱都在个人账户内,都可以由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

如果死者生前参加的是城镇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的话,他养老金个人账户内的累计额也可以作为个人财产被直系亲属或指定受益人继承。

与此同时,当参保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还可以在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在当地社保机构领取到3000元的丧葬费和当地社平工资标准8个月的怃恤金。

假如社保交纳了15年,后来人去世走了,那这钱是不是就没了?

不仅不会损失,作为当事人的亲人,根据社保法规定,还有其他4项,合计5项的钱可以领取,无论是非因公去世,还是退休,和是否缴满15年没有关系。

首先是社保余额可以继承

每个人的社保账户都由对公账户和个人账户组成,那么根据社保法,社保缴纳人去世后,其对公账户的钱是进入社会统筹的,而个人部分,是可以继承的。

作为当事人的直系亲属,你如果知道当事人的社保账号,可以直接查询下个人余额,这个部分的前可申请提取继承。如果不知道,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资料,审核后就可以提取继承。

比如按照广州的水平,按照最低工资来缴纳,已经缴纳了15年,可以预见的基本的可以继承的余额会在7-8万之间吧。

其次是可以有一笔丧葬费

这个是最直接的,因为这是一笔硬花销,包含了为去世的人举办丧事所有的费用,当然,这个费用是国家规定的费用,具体,每个地方的标准略有不同,可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

比如,广州的标准是3个月的社平工资。

第三是有一笔供养亲属困难补助

这笔钱,主要的用途是,当事人去世后,可能存在没有经济来源的亲人,比如在上学的子女,或者没有工作的配偶。

例如,广州的标准是一次性6个月的社平工资给到没有经济来源的亲人。部分地区可能采取按月发放的方式,主要是针对当事人的退休伴侣。

第四是抚恤金

这笔费用的标准,比如广州,在职职工去世的,6个月的社平工资,退休的,3个月的社平工资。

第五是去世当月的工资照发

举个例子,当时人是上旬去世的,一般而言,当月的工资是正常发放的,当然,现在在一些私营企业可能无法执行到位,但是,如果是在国企,是没有问题的。

【总结】

以上这些费用无论是领取,还是继承,和是否缴纳满15年没有关系,同时,所有费用都需要备齐所有资料后审核,大概需要3个月左右的时间,才可以审批下来。

每个地区的标准略有不同,建议可参考当地标准执行。

假如社保交纳了15年,后来人去世走了,那这钱是不是就没了?

很多人最担心的就是好不容易缴了那么多年的社保,结果没领几个月养老金,人就去世了,是不是这样就白交了呢?实际上,我们能想到的问题,社保部门会想不到?交社保的人也都会想得到!因此不管什么情况下,我们的社保都不会白交,绝对有的赚!只是可能自己享受不到,但对自己的家人子女来说,算是给他们留了一笔钱,这个钱不仅仅是你交的那点社保钱,是远远多于你的缴费金额的!

出现这种情况,不但你的家人可以取出你的社保缴纳的个人余额,还能拿到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对于这一块的金额,各地政策有所不同,这里以深圳市来举例说明。

一、丧葬补助金

一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六个月,或者正在领取养老金的人死亡时,家属就可以向社保局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的额度是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比如拿今年来说,深圳市上年度的的这个平均工资是10646元,三倍就是31938元,也就是你的家属可以领到31938元的丧葬补助金,这个金额还算可以吧!

二、供养亲属的抚恤金

这个主要是供养亲属的生活问题,这个主要是要符合供养条件的亲属,比如子女、父母等,那么就可以申请领取抚恤金。抚恤金的额度是以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亲属为一人的,是六倍;供养亲属为两人的,是九倍;供养亲属为三人及以上的,是十二倍。

那么就算那个时候符合供养条件的亲属有两个人,那么就是9倍,10646元*9倍=95814元。如果符合供养条件的亲属只有一人,那么也是6倍,10646元*6倍=63876元。

恐怕很多人缴了15年的社保,个人账户也不一定有这么多钱吧!

三、社保账户的个人余额

社保缴纳费,一部分是个人承担的,一部分是公司承担的。公司承担的进入社会统筹账户,个人缴纳的进入个人账户,那么对于个人账户的钱,在申请以上两点时,可以同时申请社保个人账户余额的结算。包含个人余额的,一般就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会根据是实际额度(包含利息)一起结算给你的家人,当然,社保个人账户余额会随着我们退休后领取养老金,去医院看病,逐渐减少。

假设去世时,个人账户还剩余5万元,那么你的家属可以拿到31938+95814+50000=177752元,就算去除你个人缴纳的5万元,还有127752元。去世后,家属还能领取这么多钱,你的家人会感谢你的!

四、申请以上三项,有没有时间要求?

这个特别要注意,这三项是有时间要求的,家属应该在其死亡后六十天内,到市社保机构申请办理。

看到深圳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实际上比很多地方要高,就拿丧葬补助金来说,很多地方是一个固定金额3000元了事!相比深圳市的差太多了!就算在老家农村,老人去世,火化+墓碑墓地,3000元估计还不够!再拿抚恤金来说,先不说深圳的倍数高,就算是一样的倍数,那在岗职工的社平工资的差额摆在那里,这就总金额的差距就出现了。

所以,这个时候我们就很清楚在哪里缴社保退休划算了!记住一定是一线城市,最好户口也能转过去!就算死,也能让家属有这么多钱拿!因此,我们不需要担心缴纳社保自己享受不到,就算自己享受不到,让家人享受一下,也算值得了!

假如社保交纳了15年,后来人去世走了,那这钱是不是就没了?

社保个人账户的钱是可以被继承的,因为这个钱是有强制储蓄的功能,我们的家属是可以继承个人账户里面的钱的,而且以及相关的利息也是可以被继承的,但是公司帮我们交的那部分就会直接进入到统筹账户,我们是没有办法拿到的,他会进入到养老保险基金里面。

那到底怎么样去继承呢?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如果交了15年还没有开始退休,还没开始领,那家属可以一次性把所有个人账户里的钱全部领回去。第二种,如果已经退休开始领了,但是还没有到十年,那就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再进一步一次性的返还。那如果已经领了十年,系统就会默认已经把所有个人账户里的钱都领回去了,就不能再领了。

所以整体来看,不管怎么样我们个人账户里的钱都不会白交的。

假如社保交纳了15年,后来人去世走了,那这钱是不是就没了?

养老金由三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参保人每年缴纳的养老金有一大部分进入了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也就是个人账户储存额。现在参保人去世,只有个人账户养老金可以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这部分资金人社部门会转入参保人的银行卡,法定继承人如果知道密码,可以顺利取出来。如果不知道密码,就得去户口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了。

办理继承权公证的程序如下:

第一、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位申请人带着被继承人的销户证明和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去公证处开查询函,然后带查询函去银行查询账户余额,将余额单子打印出来由银行盖章。

第二、准备好被继承人和所有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有单位的去单位复印《职工履历表》,没有单位的去派出所复印常住人口登记表,或者去户口所在村(社区)开证明,乡镇或者街道盖章);被继承人的销户证明;银行账户余额单子;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复印件。

第三、办理继承权公证之后,全体继承人拿着公证书去银行就可以取出被继承人账户里的所有钱。至于如何分配,私下协商处理。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