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人员如何晋升为行政单位的副科级领导?
作为曾经的干部人事工作者,为你解答相关问题。
事业编制人员晋升行政单位副科级领导有以下途径。
一、参公事业单位人员调任
事业编制,有多种类型,其中有一个特殊类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习称参公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习称参公人员;
参公事业单位,组成部分有三:
(一)原来是党政机关工作部门,经多次的机构改革,因为压缩行政机构数额、缩减行编制,不得不退出党政机关序列,使用事业编制而成为事业单位,但仍具有行政职能。
(二)具有行政职能、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
(三)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等单位。
参公事业单位,其性质本身就是事业单位,但完全按照国家公务员人事制度管理,工作人员执行国家公务,执行国家机关、既国家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与国家公务员没有任何差别。
说白了,参公事业单位,就是国家公务员在事业单位工作。
参公人员可以调任行政单位任副科级领导。
二、其他类型的事业单位
(一)按照经费来源,事业单位可以划分为四个类型: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经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
(二)正在进行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成后,事业单位分为两种类型: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保留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参公事业单位。
(三)如果上列事业单位仍保有行政级别的,工作人员当然可以提拔为副科级干部,或副科级领导干部;
但是,虽然提拔为副科,只是工作人员具有行政级别,仍然是事业编制,仍然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事业编制提拔为副科,并不能直接成为国家行政单位领导,行政单位为党政机关工作部门,是使用行政编制的,国家机构编制部门予以严格管理控制的,事业编制转为行政编制,一般情况下是不可能的,仅仅是事业编制提拔为副科,转为行政编制更是不可能的!
三、事业编制人员可以调任行政单位副科级领导
事业编制人员调任行政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前提是必须要先提任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然后调任行政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
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可以任职国家公务员部门,当然也可以任职参公单位,政策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为有利于领导干部交流、轮岗,领导干部可以在企事业单位、国家公务员部门之间调动任职,既国家公务员调任制。
大家从公开报道中可以看到,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人民日报社、中国科学院、新华通讯社等事业单位领导调往国家公务员部门任职,或从国家公务员部门调来任职。
四、事业编制人员参加政权机关选举
事业编制人员,可以参加国家及地方各级政权机关领导人民主选举,当选为行政机关领导人。
如参加国家及地方乡镇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领导人民主选举,当选为国家及地方乡镇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领导人,而当然成为行政机关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
参加各级政协机关领导人选取,当选政协机关领导人也是可以的。
五、参加国家及地方公务员招录考试
事业编制人员,参加中央、国家及地方乡镇以上各级党委、政权机关,包括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以及政协机关工作部门副科级以上职位公务员公开招录考试,录用为上列机关、行政单位副科级以上职位领导。
这是事业编制人员,成为行政单位副科级干部的一个公开的途径,也是最为普遍、最为宽阔的途径。
事业编制人员,晋升为行政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大致有以上途径。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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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调任的规定:
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
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
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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