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交通事故身亡工伤认定必须有目击证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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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人力资源工作者,为你解答相关问题。问题是:职工下班途中交通事故身亡,工伤认定必须有目击证人吗?

答案是:职工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身亡,认定工伤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

职工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身亡,这种情况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必须有目击证人的规定要求。

一、职工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身亡,这种情况认定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必须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同时,认定工伤的另外一个要点,职工必须是在上下班途中“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发生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

二、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其中有一种情形: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工伤认定要点,“职工上下班途中”包括:

(一)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

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非本人主要责任。

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包括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

非本人主要责任,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一)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

(二)车辆。

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道路。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固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仅供参考。

下班途中交通事故身亡工伤认定必须有目击证人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你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如果不是你的主要责任或你的全责,你的情况应属于工伤。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因此下班途中交通事故身亡工伤认定不是必须有目击证人。(成都劳动争议工伤律师网:刘艳律师,从业十多年,办案上百起,同时编著《法制与禁毒》《禁毒教育读本》等系列丛书三十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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