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单位转企业,对于职工有什么影响?

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对员工有下列影响:

一、员工身份变化、编制取消。

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事业单位不再有编制管理,企业是木有编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转变为企业员工。

二、工资福利待遇制度变化。

事业单位转企,将不再实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转为实行企业工资福利制度。

但是,不会一步到位,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既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保留原待遇不变,新进人员将实行企业工资福利待遇。

三、退休员工。

退休员工已经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养老金,除原单位经济效益好,尚对退休员工有福利待遇外,一般的原单位也没什么福利待遇,木有太大影响。

仅供参考。

事业编单位转企业,对于职工有什么影响?

有影响,主要是部分事业单位“铁饭碗”没有了,所以每次改革都会引起很大的关注。

距离2020年完成事业单位全面改革不到一年了,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改革措施,对于一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事业单位里的工作人员原有聘用合同转为劳动合同。

如:7月31日媒体报道,2019上半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撤销59家事业单位,收回人员编制1345名。

7月19日,天津开发区1000多个行政事业编制全部取消,所有人员重新竞聘上岗,统一签订合同,聘期三年。

此次改革,取消“铁饭碗”会涉及到哪些人呢?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主要涉及三大类:一类是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二类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的人员、三类是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人员。

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可转为公务员编制,或是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二类事业单位人员2020年前将全部转企改制,核销事业编制,在职职工转为签订劳动合同,不再是原有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三类事业单位人员取消财政编制终身制,全部合同制聘任,工资到岗不到人。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主要有:

程建设、维修、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市政公用经营与作业,经营性水利工程管理,农场、园艺场、养殖场、苗圃和经营性林场等农业养殖(种植)机构,技术开发类科研,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商业性地质勘查,招投标代理,一般性评审认证,咨询服务,评估鉴定,面向社会的培训机构,宾馆,招待所,经营性康复疗养,房屋修缮,物业、车辆服务,部门文印机构,投融资,担保,粮食收储,物资、图书、仪器设备供应,非时政类报刊,一般文艺院团,影剧院,影视音像制作销售,演出中介,新闻媒体的印刷广告发行传输等经营部分,电影制片厂及其他各类公司(厂)等。这

事业单位改革的目地是精简机构、压缩编制,减少政府运营成本,因此,减少人员和编制,而首当其冲的就是合同工,也就是人事代理、自收自支、合同工等各种临时工。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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