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国企还区分正式员工和合同工吗?
作为曾经的人力资源工作者,十分高兴为你解答相关问题。
时下当今,国企已不存在正式工,全部职工都是劳动合同制员工。
一、为有助于理解,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国企原有的用工形式。
国企原有的用工形式,基本上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主体用工形式:
1、正式工,也称为固定工,又称全民所有制工人,曾经的“天字第一号”工人。
2、合同工。
(二)其他用工形式:
1、临时工。
用工时长不定,又可分为:
长期临时工,短期临时工,甚而,小时工;
2、计件工。
3、承包工。
4、季节工。
5、附企的集体所有制工人,又可分为:
大集体工人,小集体工人。
集体所有制工人其中还包括:
生产自救工,家属工。
上列其他用工形式,也可釆用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是合同工的一个变种。
二、1992年,企业进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企业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一)首先,干部、工人身份不再存在,代之而来视同干部身份的是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员工,工人身份为工人岗位员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企中延续几十年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国家干部身份成为历史,不复存在。
(二)其次,既然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用工形式由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等几种形式,转变成全体职工单一的用工形式,全体职工都是劳动合同制员工。
理论上 ,国企上至高级管理人员,中间专业技术人员,下至普通工人,全部都是劳动合同制员工,不再有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等之分。
(三)劳务派遣工。
国企还存在另一个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工,可以视为原国企的非正式工,实质上也是属于合同工范畴,只不过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已。
(四)农民工。
是对农民在国企务工的称谓,国企原临时工、合同工的主体成分,现在实质上也是合同工,不过非城市人口,人员来自农村,农业户口罢了。
免责声明: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现在国企还区分正式员工和合同工吗?
“换汤不换药”,虽然现在经过改制以后大家都是合同形式的职工,合同工都是正式工,正式工也有辞职的自由,在以前分为临时工和正式工,虽然现在没有这样的说法,但是又出现了一种新的方式:劳务派遣工。
以前这种企业人手不够或者人员效率低下,完不成计划的任务,就会通过招聘临时工的方式来更快完成工作,这就是大家口中的合同工,这种用工形式可以在工作完成后解雇,是区别与铁饭碗的正式员工的。
而现在无论是编制内的工人或者是编制外的工人,都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大家看似一视同仁,都是合同工,其实不然,合同不一样,你所享受的待遇也不一样,别看你们是在一个单位工作,工资有可能是天壤之别,那便是劳务派遣工了。
单位无论是为了降低管理成本还是用工的风险都会选择一些劳务派遣员工,让劳务公司与其签劳动合同,发放工资,缴纳社保,自己只让员工干活就行了,有什么劳动风险都是劳务公司出面解决,可以看出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对于甲方企业来说将用人成本已经降低了很多,管理,风险等都不用亲自参与,那么问题就来了,劳务派遣公司被“委以重任”,区区一点服务费一定不会让其情愿干这么多的事把吧,所以为了提供更好的服务,让甲方更加省事,派遣公司只能从派遣工的工资上动动手脚,或者福利保障费上动脑子,这便是造成正式工和派遣工工资有所差异的原因。
新入职的员工如何辨别自己是正式工还是派遣工?一般无论什么样的单位,只要遵纪守法的,都会在员工入职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劳动者可以看签订合同时甲方的抬头,如果甲方抬头与你所工作的单位名称一致,那么恭喜你,你就是这家公司的员工。
如果合同甲方抬头与你即将工作的单位名称驴唇不对马嘴,那么你就得注意了,你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派遣工,如果是中规中矩的派遣,那么待遇也和正式工没什么差异,但是这样的派遣单位少之又少,不要心存侥幸。
我建议大家都不要与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形式的劳动合同如果是法律相关的工作者那么无所谓,自己有能力为自己辩护,如果你是工程人士或者技术党等,那相对来说法律常识薄弱,在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时,你会很迷茫,很闹心,你觉得应该找你工作的单位去谈纠纷解决事项,但单位会让你找派遣单位去谈,因为你是和派遣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当你找派遣公司谈的时候他会让你找你工作的单位协商等等,理由一大堆,你觉得人家说得都有道理,但人家就是在相互踢皮球,所以这种情况下,有纠纷解决起来成本相对比较高,如果不懂行的就别指望经济补偿了。
感谢阅读,欢迎添加我的关注!现在国企还区分正式员工和合同工吗?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这个问题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是不区分正式员工和合同制员工了,因为不论是正式员工也好,还是合同制员工也好,只要是为员工购买正常的社保,五险一金等各项福利那么正式,员工和合同制员工是没有任何区别的。
因为国有企业它分为一个编制内和编制外这样一个区别,当然编制内的员工相应的福利待遇会好一些,这就是编制内和编制外的一个最本质的区别,有些人认为这个合同制员工和正式员工还是有一定差别的,你比方说正式员工会有一定的行政级别,那么就会在所在的工作单位当一定的中层领导或者是高层领导,如果作为合同制员工的话,是没有晋升渠道的。
但实际上现在我们国家很多大型国有企业都形成了市场化用工,也就是说,不可能出现这种差异化用工!那么很多大型国有企业,有一种叫做劳务派遣用工的形式,这种情况其实是很常见的,这种情况主要是和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就会出现一定的差异化用工。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现在国企还区分正式员工和合同工吗?
以前国企的正式工与合同工各方面差别很大,大到工资,小到过节礼品,都有很大区别,后来国企改制,基本没有正式工一说,题主提到了一个很重要的信息,试用期过后签合同,这本身就是违法的,正常情况下国企是不会这么做的。国企的员工有三种类型:
一、正式编制员工这个就是大家俗称的“铁饭碗,”以前国企的正式员工是不签合同的,除非公司倒闭或犯了极其严重的错误,不必担心突然被辞退。这个有点像现在教师的这种事业编制,区别于合同工,在以前合同工可是很有危机感的,公司如果要裁员,首当其冲的就是他们。
二、与国企签订合同的正式员工现在国企采用的都是这种形式的用工,无论是校招还是社招进入,只要大家看清楚,所签订的合同是和国企本单位签订的,就都是国企大家庭的正式一员啦!
三、劳务派遣用工这个也是目前常见的一种用工形式,通过第三方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和国企产生的,法律上来说是和第三方公司存续,这样一方面可以规避劳动风险,发生劳动纠纷由第三方公司解决,另一方面可以节省用人成本,一般而言,劳务派遣的员工和正式的职工待遇差别较大。
四、试用期不签合同是违法行为题主被国企录用,一方面要观察一下合同上的公司名称是否和任职的公司名称一致,另一方面试用期不签合同,这不像是正常国企的行为,国企一般都很注重劳动风险的把控,是不会这么明目张胆去违反劳动法,我猜想题主很有可能是被派遣了,赶紧与面试人员沟通一下,了解清楚情况再决定要不要入职。
大家在找工作时一定要判断准确了再去入职哦!
我是一名HR,有职场困惑可以关注我哦!
现在国企还区分正式员工和合同工吗?
时下当今,国企已不存在正式工,全部职工都是劳动合同制员工。
一、为有助于理解,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国企原有的用工形式。
国企原有的用工形式,基本上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主体用工形式:
1、正式工,也称为固定工,又称全民所有制工人,曾经的“天字第一号”工人。
2、合同工。
(二)其他用工形式:
1、临时工。
用工时长不定,又可分为:
长期临时工,短期临时工,甚而,小时工;
2、计件工。
3、承包工。
4、季节工。
5、附企的集体所有制工人,又可分为:
大集体工人,小集体工人。
集体所有制工人其中还包括:
生产自救工,家属工。
上列其他用工形式,也可釆用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是合同工的一个变种。
二、1992年,企业进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企业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一)首先,干部、工人身份不再存在,代之而来视同干部身份的是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员工,工人身份为工人岗位员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企中延续几十年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国家干部身份成为历史,不复存在。
(二)其次,既然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用工形式由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等几种形式,转变成全体职工单一的用工形式,全体职工都是劳动合同制员工。
理论上 ,国企上至高级管理人员,中间专业技术人员,下至普通工人,全部都是劳动合同制员工,不再有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等之分。
(三)劳务派遣工。
国企还存在另一个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工,可以视为原国企的非正式工,实质上也是属于合同工范畴,只不过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已。
(四)农民工。
是对农民在国企务工的称谓,国企原临时工、合同工的主体成分,现在实质上也是合同工,不过非城市人口,人员来自农村,农业户口罢了。
现在国企还区分正式员工和合同工吗?
据我所知国企基本人员可以分成三种:
1、国企领导。一般是总经理、董事长、董事这些,这些人员大多是事业单位、公务员转过来的,这些一过来就担任高层。然后这些人待遇都是参照公务员领导干部某个级别去比照的。
2、正式员工。这些都是要通过国企公开考试进去的,然后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基本也是不限期,然后这些人基本就是我们所说的正式员工。
3、临时工。这种类别大多都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去招聘,然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当然也有些是跟国企签订有限期的合同。跟第二种最大的差别就是工资和福利相对差点,几乎无法得到提拔。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