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阿坝州先进个人有什么待遇?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先进个人,有什么待遇?
向你介绍国家、地方关于先进个人享有的待遇有关规定。
一.国家政策:
(一)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获得者,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退休时加发10%退休费。
(二)省部级上述荣誉称号获得者,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退休时加发5%退休费。
(包括曾经设立的中共中央各中央局、各大区政府、各直辖市颁发的上述荣誉称号)
(三)军队获得同级荣誉称号的,参照执行。
(与省部级同级的军级单位,及大军区级、曾经设立的的兵团级颁发的与上述荣誉称号对应的战斗英雄、模范、功臣等荣誉称号)
★2014年10月以后,以上对先进个人按照一定比例加发退休费政策,改为一次性发给退休补贴政策。
二.市厅级(司局级),包括同级的地区、州、盟等同级单位,上述荣誉称号获得者,国家没有统一政策规定,地方政策自定。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先进个人,既属于此种类型。
三.中央及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时对上述荣誉称号获得者等先进人物或邀请参加节庆活动、或走访慰问,以示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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