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病休期间死亡,遗属有哪些补助费?
职工病休期间死亡,逝者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家属可以享有下列福利待遇等。
一.逝者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缴费全部余额,包括本金+利息,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
二.逝者原工作单位如果为实行职业年金制度的单位,逝者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职业年金余额,包括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全部余额,本金+利息,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
三.社会养老保险机构支付下列费用:
(一)丧葬补助费,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发放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发放标准,各地不尽相同,一次性支付。
1.有发给固定数额的;
2.有以当地上年社会月平均工资x一定月数发给的;
3.有以逝者生前月养老金x一定月数发给的。
(二)抚恤金,逝者月退休养老金x一定月数,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规定月数不同,一次性支付。
有的地区有地方政策性规定。
(三)逝者供养人员的生活补助费,按月支付。
有的地区有地方政策性规定。
四、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丧葬补助费、抚恤金、遗属生活补助费等。
仅供参考。
职工病休期间死亡,遗属有哪些补助费?
职工病休期间死亡,遗属有哪些补助费?
所有参加养老保险的人都有抚恤金和丧葬费,都是一次性发放的。
抚恤金:
北京市规定的,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救济费标准:根据供养直系亲属的人数分别给相当于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9个月、12个月的救济费。死者本人工资指按死亡时全市最低工资为标准。
丧葬费:
北京市实行丧葬补助费包干使用办法。不分职务级别,将职工丧葬费的开支标准一律调整为5000元,发给死亡职工家属统筹用于有关装殓和遗体告别等的费用开支。
所有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都有丧葬费和抚恤金(各地金额不同)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丧葬费领取流程:
1、企业退休职工在家死亡的亲属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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