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在退休时,如何知道自己的身份是干部还是工人?

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时如何知道自己身份是干部还是工人?

一、行政单位工作人员,不允许混岗工作,公务员与工勤岗位员工身份分明,不存在这个问题,在职工作时就应该是很明确自己身份的,木有到退休时还不知道自己身份的事情。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不是干部、工人身份问题,而是岗位认定问题。

2009年,事业单位进行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推行“全员劳动合同聘用制”,人事管理也完成“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干部身份转为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员工,工人身份转为工勤岗位员工。

事业单位干部、工人身份成为历史,不复存在,代之而来的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员劳动合同聘用制”的岗位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别为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工勤岗位员工。

三、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怎么认定职工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和工人岗位呢?

这个问题,主要是涉及事业单位女员工的退休时间,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员工按照干部退休年龄55岁退休,工勤岗位员工按照工人50岁退休,涉及到女员工提前或延迟5年退休的切身利益。

对于始终在同一岗位工作的女员工,木有问题。

而对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设定的转岗制度,就是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工勤岗位员工可以转岗工作。

那么,事业单位女员工在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工勤岗位转岗工作过的,退休时岗位如何认定,退休年龄怎么处理?

国家政策

职工的岗位如何确定,国家政策原则上规定,以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岗位为准;到达退休年龄时,以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限内岗位为准。

地方政策

各地对职工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工人岗位的认定,有些地方政策性的补充规定,多是设置一些岗位变动向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制、岗位变动后需达到规定年限认定限制等,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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