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女职工病故后有什么国家补助?

退休女职工病故后,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家属可以享有下列福利待遇等。

一.逝者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全部余额,包括本金+利息,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

二.逝者原工作单位如果为实行职业年金制度的单位,逝者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职业年金余额,包括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全部余额,本金+利息,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

三.社会养老保险机构支付下列费用:

(一)丧葬补助费,由省级政府制定发放标准,各地发放标准不同,一次性支付。

(二)抚恤金,逝者月退休养老金x一定月数,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规定月数不同,一次性支付。

(三)逝者供养人员的生活补助费,按月支付。

仅供参考。

退休女职工病故后有什么国家补助?

有的。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无论是退休女职工,还是退休男职工,死亡后其养老金个人账户内的所有余额都可以由直系亲属继承。除此之外,还可以按照规定在社保基金领取到一笔丧葬费和怃恤补助金。

由于丧葬费和怃恤补助金这一块没有全国统一标准,由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自行制定补助标准。一般来讲经济发达地区的补助标准要高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标准要低一些。

具体领取程序为:

当退休女职工(也包括男职工)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在2个月内带着死者的死亡证明书、火化证明、户口注消证明、退休证、社保卡和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户口本等材料到当地社保机构报告。社保机构接到报告后会马上办理一个养老金停发手续,然后对具体材料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如果一切顺利,可以在10~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一切手续,然后通知报告人前去领取以下几笔款项:

1、死者个人养老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

2、3000元~5000元的丧葬费;

3、当地社平工资标准8个月的怃恤补助金。

4、死者临死前的治疗费可以按规定的比例报销;

5、如果死者配偶没有稳定生活来源的,经审核后每个月可以从社保基金中领取一笔不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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