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情形有哪些?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为工伤?
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关于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
但是,并不是职工上下班途发生交通事故都可以认定为工伤,而是必须符合一定的规定条件限制。
一、非本人主要责任。
就是说,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的受到伤害交通事故,须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认定为非职工本人主要责任。
二、合现的时间,合理的路线。
职工上下班时办理其他事项,时间变动太多;上下班路线明显绕行等,可能在认定工伤时,引发异议。
三、职工上下班时发生交通事故,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交通事故伤害等。
仅供参考。

工伤的情形有哪些?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为工伤?
工伤的情形,基本的前提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在此基础上,才有谈到被认定为工伤。依据现行的法律,主要有两大类合计十种:
第一大类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的,是主要的情形,主要包括七种:一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而且是因为工作原因而受到伤害的,这类情况最多;二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因为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三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意外伤害,如第三人实施的暴力;四是因工作而患上职业病;五是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即受伤职工承担无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可被认定为工伤,但主要责任、全部责任,则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二大类情形是本身不是工伤,但法律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共有三种:一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而这种疾病可以与工作不具有关联性;二是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按工伤处理;三是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这是法律对退役军人的保护措施。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申请工伤,应当在工伤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其中前一个月由用人单位申请;超出一个月,而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受伤的职工个人要在11个月内申请。逾期很难再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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