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单位里的工勤人员有没有区分技能岗位?有什么规定?

就是类似于中级工高级工这些。

谢谢邀请回答!行政机关单位的工勤人员,分为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二个系列。

一、技能岗位

(一)技能岗位分五个等级:

一级,高级技师;

二级,技师;

三级,高级工;

四级,中级工;

五级,初级工。

(二)工勤技能岗位员工的等级晋升:

1.试用、见习、学徒期满,定级为初级工。

2.其他等级晋升均为在下一等级岗位任职五年以上,经考核、考试合格,晋升一个等级。

二、普通工岗位

普通工,不分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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