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原是国企的大集体,在当地劳动局已备案为特殊工种,解体后能否申请提前退休?有没有什么依据?
国有企业职工特殊工种可以提前办理退休,集体企业职工特殊工种可以参照办理;具体工种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目录,并商劳动保障部门确定。
特殊工种可以提前5年办理退休,但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必须符合下列限制条件。
特殊工种、参照特殊工种工龄限制:
一.特殊工种
1.有毒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累积工龄满8年以上。
2.高温、井下工种,累积工龄满9年以上。
3.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工种,累积工龄满10年以上。
二.参照办理特殊工种
1.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常年在摄氏0度以下低温环境工作的,参照高温、井下特殊工种办理。
2.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参照有毒有害身体健康特殊工种办理。
三.上列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必须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含视同缴费年限)
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集体企业职工参照执行。
仅供参考。

单位原是国企的大集体,在当地劳动局已备案为特殊工种,解体后能否申请提前退休?有没有什么依据?
单位原来是国有企业的大集体,如果你所在的单位被原来的劳动局备案为特殊工种,而在特殊工种工作岗位上已经工作满国家的规定的特殊工种工作年限,以后不管企业性质如何改变,也不管你是否还在原单位,都是可以按照特殊工种的条件提前办理退休的。
在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这个问题上,目前虽然随着生产的条件的改变,各地已经停止了特殊工种的认定,但是对于以前的特殊工种岗位的从业人员,国家还是要承认的,这几个要点,对于要以特殊工种提前办理退休的人员需要引起重视。
一是企业被认定为特殊工种企业的,不一定人人都是特殊工种。在企业被认定为为特殊工种企业以后,还要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岗位,并要落实到具体的员工花名册之中,也就是特殊工种花名册,这个花名册是经过企业内部公示以后,每年要报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备案的。所以你个人是不是属于特殊工种名单上的人,这个本人是清楚的,如果本人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属于特殊工种花名册上的人,那么大概就不属于与特殊工种工作岗位的人员。
二是特殊工种工作岗位需要达到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比如化工企业要求达到的特殊工种工作年限达到8年,如果没有满8年的,仍然不能按照特殊工种工作岗位来办理退休。去年我们公司对下属的一个长期停产的单位实行经济性裁员,在裁员时由于个别员工反映,如果被裁员后,可能自己的特殊工种工作年限就达不到国家规定的8年,所以当时公司对这部分人就暂时缓裁,而是让他们到附近的公司采取支援的方式继续上班,待到特殊工种工作年限满了8年以后再离开,这也是一种比较人性化的裁员方式。
三是养老保险的缴费最低要达到15年。如果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如果养老保险缴费没有达到规定的最低15年,同样是无法办理提前退休的,所以在退休年龄,特殊工种年限、养老保险等三个条件完全符合特殊工种提前办理退休的条件以后,才能按照特殊工种的条件提前办理退休。
回到你所描述的问题,你是从1995年开始就在国营企业所属大集体工作,一直工作到2007年,在这12年之间,只要原单位按照特殊工种报备的条件,每年社保局的备案的特殊工种认定名单都有你,那么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应该超过了10年,这个条件是完全符合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的要求,至于后来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不再享有特殊工种企业的待遇,特殊工种岗位也还是存在的,今后不管你到哪里工作,以前的特殊工种工作年限都是会被承认的;相反如果企业改制时,你的特殊工种工作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的年限要求,企业改为私营企业以后不再认定为特殊工种工作岗位,你也就无法按照特殊工作年限提前办理退休。
综上所述,对于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的认定,不仅是对企业的认定,同时还是对特殊工种工作岗位年限的认定,如果你单位从1995年开始到2007年之后才改制为私营企业,那你以前的特殊工种工作年限还是有效的,只要达到法定的提前办理退休的年龄,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是可以按照=特殊工种提前办理退休的;相反如果单位改制时你的特殊工种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的工作年限,改制以后就不再有特殊工种岗位,也不会再计算为特殊工种工作年限,但以前从事特殊工作的工作年限同样要计算。
单位原是国企的大集体,在当地劳动局已备案为特殊工种,解体后能否申请提前退休?有没有什么依据?
原坊子煤矿,国有备案?破产,改制,重组,分不明白。煤矿特殊工种吧?下岗工人关系社保局,下井不满9年的,没特殊。2002年7月份,地方政府办再就业。后转人力资源部,咨询回复,单位证明及相关证据,娄似原单位工资单等。向哪找。单位没了,顺说下职业病,没单位谁管你。你关系在单位好说,看你工种高危50岁办退休。人社局(关系)不好说,看地方,省份,区域。
原坊子煤矿下岗职工。
单位原是国企的大集体,在当地劳动局已备案为特殊工种,解体后能否申请提前退休?有没有什么依据?
现在已经不分什么国营和大集体了,只要你当初从事的是特殊工种,就算是你单位破产下岗了,你离开了原单位,去外面打工。只要你一直交纳养老保险,女45周岁,男55周岁,你就可以去社保局申请办理退休手续了。
单位原是国企的大集体,在当地劳动局已备案为特殊工种,解体后能否申请提前退休?有没有什么依据?
感谢邀请,跟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国营企业职工跟大集体企业职工有区别吗?如果有是有什么区别呢?严格来讲,在你的这个劳动合同关系的存续期间,各个方面基本上是没有任何区别,都是一视同仁,可以获得相关的待遇,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从社保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有那么一点区别,它的区别主要是针对于在我们国家全面执行社保缴费制度以前的员工,二者之间会有一定的不一样的地方。
我们国家是从1992年开始,全面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那么最晚的地区到1996年都已经全面实行了养老保险的缴费制度。所以在此之前我们都知道会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而这个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依据就是你的工龄。那么这个工龄其实它仅仅只针对于当时那些国营企业单位的在职职工,会有相应的工龄认定。而对于大集体员工其实是没有工龄认定的,所以说国营企业和大集体企业二者之间是有这样的区别。
但如果说你在1992年之前没有工作年限,那么其实也都是无所谓的,因为他现在的大集体企业就相当于今天的这个民营企业,私营企业是不建立你的个人档案是一个道理。但是你的个人档案是可以放到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的,最后办理退休的时候,也可以从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去调阅,其实对于自己真实缴纳养老保险的实际年限,包括你工资待遇的领取这两方面不会有任何的影响,包括你的劳动合同关系也是会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的,那么都不会有任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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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原是国企的大集体,在当地劳动局已备案为特殊工种,解体后能否申请提前退休?有没有什么依据?
据题意分析,单位原是国企的大集体,这甭管,国企与大集体按政策都应纳入国家城镇退休养老范围。期间你已按正常规定缴纳了社保金,并已在档案中有相关记载,你曾在1995年至2007年这段年限所在大集体编制中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后改制为私企不管。但计12年的从事特殊工种工作也是事实,而且早已报备社保机构。
至于企业解体后,由于你过去年代曾从事过特殊工种,且满足十年以上,另只要满足男55周岁,女45周岁,即可提前5年享受退休待遇。希望以上解答能给你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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