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有利于教师考核,还是合同制有利于教师考核?
窃以为,教师考核是为了提升教学质量,正确评价教师的工作,激励先进,警示后进;考核应当以德、能、勤、绩为主要内容,同时辅以绩效工资,从而充分调动教师学习、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达到促进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事业编制、合同制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内容。
1992年,企业改革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同时改革企业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干部、工人身份不再存在,代之而来视同干部身份的是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工人身份转为工人岗位。
2009年,事业单位改革人事管理制度,也实行“全员劳动合同聘用制”,事业单位干部的身份同样转为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员工;工人身份转为工勤岗位员工。
★从理论上来说,现在事业单位的员工,有编制、没有编制一样都是合同制员工。
因而,教师考核,与事业编制、合同制没有什么关系!
在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中,采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老教师的编制虽然可能予以保留,但随着老教师的退休而逐步消化掉,新进无编制的合同制员工教师,在教师队伍中占有的比重,越来越大,直至占有全部教师队伍,你考核教师还能按编制教师、合同制教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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