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形成的原因是什么?
我本人就在银行工作,经常与法院对接银行诉讼案件,对这方面相对比较了解,我认为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形成的原因有以下主要几个方面:
1.无法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或者故意逃费银行债务,这是最主要的原因
企业经营失败或者创业失败,导致很多人无法归还银行贷款,其实这并不可怕,只能说明我们能力有问题,经营失败导致无法归还银行的贷款。只要你有还款的意愿和态度不跑路,积极配合银行化解不良贷款,银行也不会起诉到法院把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银行将借款人起诉到法院,不是最终的目的,最终的目的是督促借款人还款,减少银行的不良贷款,这才是最终目的。
可怕的是有的借款人转移资产故意逃废银行的债务,在目前这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要原因。银行只要不起诉你,你就不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起诉以后法院判决完毕后,没有可被强制执行性的财产,而且失联跑路,银行才会将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济形势不好,相对来说失信被执行人的数量就会随之上涨。
2.政府越来越注重社会信用环境建设,多部门合力联合惩戒逃废银行债务的人,因此出现失信被执行人
故意逃废银行债务,性质很恶劣,有的人成立空壳公司,骗取银行贷款,转移资产,严重影响一个地区的社会信用环境,如果政府不采取措施,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就会效仿,整个地区的社会信用环境就会变的很差,银行就不敢发放贷款,一个地区的营商环境也会变差,经济随之下滑。因此,失信被执行人的出现,也和政府下大力气优化社会信用环境有关。
3.从故意逃废银行债到违法犯罪,仅有一步之遥
为什么这么说呢,可能人多人不理解,那么就以我的工作经历,谈谈其中的原因吧。
还不上银行贷款只能说明我们的能力有问题,经营不善而已。如果故意逃废银行债务就是我们人品有问题了。在故意逃废银行债务的案件中,银行往往是一查到底,如果涉嫌提供虚假贷款资料骗取银行贷款或者骗取贷款后转移资产,这已经涉及的刑事犯罪了,在我经手的诉讼材料中,债务纠纷本来是民事纠纷,不涉及刑事案件,而法院在审理中发现企业和个人涉嫌骗取银行贷款罪,直接移送公安机关了,很多人从债务纠纷转到经侦支队立案审查了,可谓是得不偿失。还不如积极与银行协商解决呢。
4.如何避免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无法按时偿还银行的贷款,并不可怕,不能慌张,更不能失联跑路。我们都知道,银行最终的目的是收回贷款,底线是贷款不能进入不良状态。要想办法别让贷款进入不良状态。即使不能偿还贷款,我们也要有积极的态度主动和银行协商,和银行一起想办法解决问题,银行也会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只要不拖欠银行的利息。银行把你起诉不是目的,把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最终目的。千万不能失联跑路,一旦银行联系不到你本人,就会认为你没有还款意愿,贷款进入不良状态后会立即起诉到法院,到那个时候你就真的很被动了。
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形成的原因是什么?
我认为是人为造成的。
创业失败或一时遇到曲折,太正常不过了,几乎所有创业者都是摸着石头过河的,走到某一步出了问题,也是太正常不过的事了,只要给他恢复期,相信都会走过去的。
不正常的是:随着互联网信息的发展,把欠债打官司这样的隐私都公开了,即给债务人贴上了“老赖”的标签。这就意味着剥夺了债务人恢复生产经营的能力和手段,试问:接下来债务人如何还债呢?拿什么去还债呢?
中国有句古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试问:如果你是创业者,遇到困难时也希望“法律”给你套上“寸步难行”的铁链吗?
宽容失败,不是纵容失败,而是给失败者机会,让他们重新站起来或度过这个难关,恢复能力后继续前行,这才是社会应有的、理性的正能量,也是我们所有人面对关系人发生创业困难时,应有的、唯一正确的选择。否则,一定是一败涂地,不可收拾。对债务人来说,多年来的心血全部泡汤,前功尽弃;对绝大多数债权人来说,也收不回自己应收的权益。
失败是成功之母。每个创业者都是在实践和总结中成长起来的,一路披荆斩刺,斩获经验教训。我们宽容失败,就是在推动社会进步,为社会培养一个个最终能够承担社会责任的人。
因此,面对关系人创业一时遇到困难,我们能做的也就是宽容,别无他法。也唯有这样,社会才会不断进步。
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形成的原因是什么?
老赖成了失信被执行人的代名词。
2019年5月17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截至4月底,全国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379万人次(截至5月19日已经1394万人次了,半个月增加了15万人),累计限制购买飞机票2376万人次,限制购买动车高铁票580万人次,411万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作为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大家所俗称的老赖。我们不从法律层面来去考量老赖的形成过程。我们从经济层面来去做个分析。
相对于较为完善的失信人惩戒机制来说。我国的失信人承接机制,信用机制的建立,是最近几年才开始全面执行的。
最早我国的社交是熟人交际的社会。也就是大家传统所说的人情社会。人情社会的惩戒机制并不具有强制效应。也就是说只要脸皮厚一点,耐力强一点,心理素质好一点。就不会得到实质性的伤害。
反而,申请执行人会碍于人情,碍于情面,干脆哑巴吃黄连,助长了老赖的嚣张气焰。
这是由于我国的商业社会的形成。可商业习惯的形成。时间比较短,这是主要的原因。之前长期国所执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在计划经济体制之下,所有的信用都是由政府来进行背书的。
所以个人的信用,在经济交往中所占比例并不大。
但逐渐随着我们开始逐步的步入现代化社会和商业社会。商业社会的基础是信用。不管是信用升级还是信用惩戒都非常重要。
由于我们进入的速度特别快。而整个社会的评价机制,评价体系,惩戒机制,都没有跟上。
所以,这才是滋生了众多老赖根源和社会土壤。
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形成的原因是什么?
个人觉得对老赖的赖账成本太低了,被执行人赖账不还,你从起诉到立案,再到判决,最后强制执行,这套程序走下来,之前要半年甚至更久!而到最后被执行人,一句我不是不还,是我现在没钱还,最后能把钱还给你,那也就啥事没有了,所以被执行人能拖就拖,拖一天算一天,最后也只是还钱而已,一点违法成本都没有!
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形成的原因是什么?
“老赖”在法律是指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只要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而进行执行程序,法院基本都会依职权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即成为老赖。
根据最高院发布的数据,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09万人次,而在2018年12月底,失信被执行人12872601例,仅5个月,失信人员就增加120万例。这个失信人数到我们人口总数,特别是在劳动人口数(16岁-55岁)比例实在惊人!
那因纠纷产生诉讼的类型就很多了,这个从法院设立的的案由规定就可以看出纠纷类型的多样化,但总有比较集中和突出的案件类型。根据最高院数据统计:民间借贷纠纷、民间贷款纠纷、借款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类案件约占整年失信名单总数的45.28%;其次为合同类(排除借款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占29.40%;第三为涉房地产类纠纷占总数比约4.81%;第四为公证债权文书类案件,约占3.93%;第五为劳动仲裁类案件,约占3.88%;其他类合计占12.7%。
所以,总体来说,因为被执行而失信的案件主要也是以上类型,特别是借款纠纷,占比高达45%,成为失信最重要因素!
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形成的原因是什么?
法院既然裁决了就去执行,有钱的还钱,暂时没钱且有还款意愿的可以延期或者减免部分债务,实在还不上的就实行破产。失信被执行人制度看似严厉但却是个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首先中国没有财产登记制度,转移财产轻而易举,对于想逃债的在被起诉前早已把资产处置干净,执行难的根源在于资产的模糊界定。其次对于暂时还不上的且有还款意愿的,现在的法院在协商不能的情况下就把债务人列入黑名单,拘留后再限高,这种手段往往引起债务人的痛恨。限高令使债务人处处受限,生活进入一个恶性循环。这种情况法院应该首先促使对方和解,法院也要有自己的判断力,不能因债权人的强硬对债务人一抓了之,拘留15日之后债务人破罐子破摔,双方陷入死局。最后对于实在无法偿还的,还是破产吧,一个饭都吃不起的人,你拿个限高令对他没有任何作用,他能不犯法老老实实的活着已经谢天谢地了。信用这东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力,一些上市公司也债务违约,其实也就是失信。个人往往抗击风险和自救的能力没有那么强,一个深陷泥潭的人翻身通常要五年左右,有的人可能一辈子就此沉沦。债务人能生存才能有解决债务的机会,这是法律该明确的方向,通过各种制裁明显是行不通的。这就好比一个负债累累的企业,你惩罚它管用吗?只能通过破产重组和破产保护来自救。债务纠纷中债权人也是要承担风险的,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失信被执行人制度已成鸡肋,还是放弃吧,一个制度一刀切只会耗死一大批人,更智慧的解决债务问题比严厉来的更有效。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