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火的山东虐待致死不构成故意杀人吗?

虐待致死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吗?

这家人实在太残忍,就因没有生育,身高1米75,体重160的方洋洋,3年时间就被丈夫张某某一家三口轮番虐待致死,死时瘦至60斤,人性何在?

三年的时间,别说是人,就是养条狗都有感情了。人家19岁就嫁到你家,而你家并不富有,还如此把人家不当人看。

一个人打也就算了,还一家三口人轮番上,你以为是打一条狗呀,猫呀,人家可是猫狗都舍不得打。

你说人家没生育,你知知道是你还是她呀,就算没有生,你认为白白花掉的钱,你可以离婚啊,钱也可以叫人家还你啊!还听信谗言,说方某婚前如何如何!这叫做屙屎不出怪厕所硬!

只要人家婚后没有背叛你,你又何必纠缠以前的事。丈夫一人也就算了,一家三囗把人磨,不是饿就是打,人家也是一肉身,哪经三年五载三人齐折磨。

可怜女子方某某,娘家亲戚也没有,锁在家里白白饿,也没人来给解救。

某日一家三口又是齐动手,原因竟是方某饭后不洗碗,棍棒拳脚不停揍,方某终于不顶虐,一朝命丧黄泉走。

可怜的方某某,三年就被折磨死,死后只剩皮包骨,张某一家把案报,愿意认罪赔5万,如今法院一审判决,公公三年徒刑判,婆婆二年零二个月,方某丈夫二年缓刑三年。

方某亲戚个个不服判决,都说判决太轻没理由,一至要求上诉,案子等待二审如何判,这应该叫做故意杀人罪,相信法律自在人心,一定会给方某某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

最近很火的山东虐待致死不构成故意杀人吗?

山东女子方某某,年龄二十三岁有,身高一米七十六,体重足足一五九。脑袋稍微有点笨,胆小如鼠又缺谋。

一十九岁新娘做,张家欢喜媳妇收。丈夫张某父母在,蜗居平房不富有,母亲泼辣又恶毒,父亲贪杯好醉酒。平淡生活一年过,方某就是不隆肚。惹急丈夫一家仨,虐待折磨就动手。

理由花钱万十三,如今白白水里丢,如此张家会绝代,遭到亲戚朋友辱。加上外面又谣传,婚前方某男人勾。

率先发难婆为首,常持木棒敲其头,每周最少打三次,罚站挨饿常常有。公公更是如疯狗,喝醉就把媳妇揪,掐住双肩头磕地,碰得头破又血流。

丈夫紧跟父母后,如狼似虎妻子殴,拳打脚踢加棍棒,户外罚站寒风吼,黑房一锁关禁闭,不给饭吃经常有。娘家亲戚人过世,也不准许回家走。

二O一九元月份,某日三人又动手,借口方某不洗碗,一齐虐待歹轮流。三棍六脚与六手,以强欺弱人伺候。方方活活被打死,含恨九泉阎罗走。

可怜一个女汉子,死后六十斤没有,全是没吃饭饿瘦,三年折磨性命丢。事后张家报了案,认罪赔偿五万抠。一审从轻三人判,公公三年徒刑收,婆婆二年零二月,丈夫二年缓三留。

方某亲属个个否,判处太轻缺理由,异口同声要上诉,二审就在今日做。我们拭目以待看,此案如何把场收。

自古欠债就还钱,杀人偿命要砍头。张家三人良心毒,长待虐待方某某,元月三人齐动手,应是故意杀人谋。两罪并罚应重判,才是公正公正有。公婆两个判无期,我看半点冤没有。最终到底如何判,骑驴唱本等着瞅。(文原创。图片来自网络,侵权联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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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就是在中国你想杀人报仇,不要直接弄死他,只需要关在秘密的地方饿死他就可以了,然后再去自首,主动交代,就可以不算杀人罪,只要三年以下或者缓刑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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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过一个事例,大意是说古代某个屠夫杀驴,为了吸引顾客买他的驴肉,就把活驴栓起来,顾客要那就给顾客现割,但其结局是被当时县令判刑为死囚。屠夫杀驴是为了生计,也是正当行业,但其为了多卖肉却用某些顾客图<新鲜>的心态来零割毛驴虐杀至死,这会造成当地人群什么心态?哪再说说现在网络刚流行时某些人为了一夜成名当所谓的网红,虐待小动物必会被众网民口诛笔伐,最后是网号臭名远扬,被人所唾弃,真是网红没当成,却成了让人讨厌的过街鼠,还有某些人喜欢吃狗肉,这就是个人(或朝族)的爱好,但也能被某些网民(身心西化)的恐吓谩骂人肉搜索。这对动物都这样,但虐待人(必无反抗之力)而致死,就不算杀人?呵呵!古人讲天理昭昭(何在),其就不想他人会依样葫芦么?单个人的力量有穷尽之时,只有定下人人都必守的规矩才是保护个人少受伤害的防弹衣,五千年的文明竞然能出这种事,看来西化的精神奴隶真的有很多啊!记住精神奴隶就是他人手中作恶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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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制度必须改革,不能法官一个人说了算。应该引入,陪审团,监审团,评审团制度,审判后还必须有民调满意度调查。

最近很火的山东虐待致死不构成故意杀人吗?

虐待致死应比故意杀人还更恶劣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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