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自制药救绝症儿子的,律师称涉嫌非法行医罪,你怎么看?

最近罕见病绝症孩子的父亲自制药救儿子的事情撼动了很多人。但是此时有律师接受采访时候居然说如果孩子发生意外或者致残,孩子的父亲会被指控非法行医罪,难道眼睁睁的看着孩子死去吗?你对这个事情怎么看?

请问该父亲救治儿子外对外卖钱了吗?如果沒有怎能称“涉嫌非法行医”?如果是那请问律师先生,你妈有厨师证吗?如果沒有那是否也涉嫌无证上岗?

父亲自制药救绝症儿子的,律师称涉嫌非法行医罪,你怎么看?

一、感叹一句“可怜天下父母心”。

徐先生孩子生下来就遗传一种先天性罕见疾病(Menkes综合症),人体x染色体变异,导致不能吸收铜离子,患者无法正常发育,还会出现其他病变,这种病多发于男童,近似于过去农村常见的“软宝孩子”。

徐父说“孩子不能抬头,无力吞咽,身体非常软,并有许多并发症”,目前世界上没有良好的药物治疗。

徐先生只有高中学历,孩子得了这样病,心急如焚,为了治好孩子的病,他阅读大量国内外这方面文献,请人翻译国外杂志上的文章,夜以继日地研究,以一个父亲的责任感和勤学善思科学态度,为孩子找到一份良方,得到了一种干细胞。

徐先生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制药厂,申报、实验、审批至少要三到五年,孩子等不起啊!

孩子的痛苦就疼在父母的心头。

徐先生用了一个多月,就得到了这种干细胞。

现在每天给孩子注射,他的情况比同种患者乐观许多。

二、律师从法律的角度认为,徐先生有“非法行医”的嫌疑。

上海某协会会长兼律师接受采访时说,徐先生给孩子注射干细胞“如果发生比较严重的后果,比如说小孩死亡了或者是严重致残了,就有可能涉嫌刑事责任……如果是非法行医,导致他孩子死亡,我们一般会认定非法行医罪。”

从法律层面来说,律师的话是没有问题的。在家庭贫困、医疗条件有限和药物效果不是很理想的情况下,怎么办?这是提出的一个严重课题,难道就等死吗?

这样的事情电视节目也有讨论的。

某档电视节目上:有一个民间医生,用他祖传的秘方给当地人许多看好了病,当然没有出现病人死亡情况。嘉宾意见分成两种,并且讨论非常激烈,有人反对,有人赞成,其中一个嘉宾说“有些人家庭贫困,家人得了重病,在大医院看病无承受能力,只好把人放在家里吃些药,这时候人们就打听民间医生,用他们的土方法来治疗,人不能在家里等死啊!找这些没有医生资质的人看还有一线希望,如果不看就一点希望也没有”。一些在农村基层生活或者家庭贫困的人都认同这样的观点。

三、为了孩子病情好转,父亲宁可违法也希望救孩子。

人们常说“母子连心”,孩子生病父母痛在心里。古时有“卧冰求鲤”及“割股救母”的孝道故事。现在医学发达了,也有割肝救子的事例,大家网上搜一下有很多。

徐父是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男人,为了救孩子,他先前一系列的付出可以看出,“救孩子在所不惜”,相信大多数中国人都可以做到这一点,看好孩子的病,自己坐几年牢也是心甘情愿的。

四、公道自在人心,卫健委有了回应。

卫健委回应称,只要他的药不售卖,就不存在危害社会 ,同时有关部门也不会干涉。

前几年有一个白血病患者的小老板,用国内的药也不堪重负,就买了国外的疗效差不多低价药,并帮其他患者代购,没有多收一分钱,结果被警方逮捕了,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是广大网友及全国人民认为这件事不公,并拍成电影,《我不是药神》,因此,这件事推动了医疗界的购药模式。

目前,医学上还有些绝症没有办法医治,或者效果不好。医院已经放弃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患者家属或病人自愿到民间医生那里去治疗,并签好协议,是否还需要追究民间医生的责任呢?只要民间医生没有骗人钱财,应该是救死扶伤行侠仗义吧!事实上,我们当地一些得了绝症的人,没有在医院治疗,也在民间寻医问药,万一有希望呢!其中,还真有几看好的,也不知道是什么奇妙偏方。

我这里有一个前提,就是医院确诊是绝症,建议放弃治疗的情况下,病人可以寻求求生之路,找民间医生去看看。

父亲自制药救绝症儿子的,律师称涉嫌非法行医罪,你怎么看?

法虽大于情,但却不外乎情!如果只懂法不懂情,干脆叫法师好了,不要叫律师了!

儿子病了,当爹的不试,必死无疑;试了,或许还有一线生机。但是就是因为这样一个问题,却上升到法律层面的非法行医了!

那非法行医里面的“法”,究竟是什么法?是见死不救,还是没钱去抢?在一个只有高中学历且经济条件不允许的父亲眼里,能救他孩子的办法,才是法!

人家一不售卖自己所制之药,二无帮他人看病,没有危害社会也没有获得利益,何来非法一说?

既然深层谈法,就来谈谈紧急避险一说吧。法律上的紧急避险可自行百度,这里就不多说了,其实这完全可以属于紧急避险的!因为如果不吃这药说不定哪天人就不在了,现在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吃下这颗自制药,能不吃吗?父亲的初衷是帮儿子进行紧急避险,何罪之有?

退一万步说,儿子吃了死亡,那也是过失致人死亡罪,何来非法行医一说?

记住,医治不一定只是医生的权利!

医者不自医,法者不自制。

这才是社会的病!

父亲自制药救绝症儿子的,律师称涉嫌非法行医罪,你怎么看?

这个律师是放屁,不是你家孩子,你不着急,不心疼。绝症就是医院看不了啦,作为父亲能看着吗?自制药就孩子,这是最积极的方法了。我举双手赞成。

父亲自制药救绝症儿子的,律师称涉嫌非法行医罪,你怎么看?

这位律师你说这位父亲涉嫌非法行医,好象是对的。但你有没有深入过这个家庭?如果他的家庭十分富有,肯定会去大医院救治,只使人财两空也没话好说。假如这个家庭一贫如洗,他去那个免费医院看病,你又怎能知道这位父亲的感受?他自制药救绝症儿子,实属无助和无奈的办法。作为律师应该呼吁社会,救救这个苦难的家庭才对。你的“律师称”好象是多余的。

父亲自制药救绝症儿子的,律师称涉嫌非法行医罪,你怎么看?

父亲自制药救绝症儿子,从法律上讲行不通,情理上讲合情合理,法和理就像水与火,好像不容,其实理是法的基础,法是由理而来,律师称父亲的这种做法涉嫌非法行医罪,我认为纯属无稽之谈。

一、既然是绝症,死马当成活马医,最后赌一把,说明父亲很伟大。

儿子得了绝症,父亲心里会是一种什么滋味,只有做父亲的才能体会到其中的艰辛。这个伟大的父亲,在面对绝境的情况下,没有退缩,一个只有高中学历的他,为了能救儿子,毅然接过了为儿子研究制药的道路,可见,这位父亲为了儿子,真是拼了,要是有一点办法,也不至于让这位父亲走上这条本不该他走的路。

二、律师称涉嫌非法行医罪,律师太死板,说明上学白上了,变成了书呆子。

我只能说这位律师是一位遵纪守法的好同志,但你没有体会到一位做父亲的责任。虎毒不食子,父亲为了能救儿子,甚至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父亲自己制药救绝症的儿子,怎能称得上涉嫌非法行医罪呢?别人不能救自已的儿子,难道他眼睁睁地看着儿子等死?为了儿子,拼最后一把,难道错了?违法了?法律也是尊重事实,以事实为依据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也不能太死板,人是有血有肉的,不能像机械一样太死板。

三、法律是人制定的,是以事实为依据的,要于情于法都要说得过去,不能简单机械套取。

这件事从法律上来说,是行不通的,但是这是个特例,是父亲为救自己儿子而制药,是父亲的伟大,是被逼无奈才走这条路的,如果有这种药物,如果有专家愿意提供帮助,他一个高中生也不会自己去制药。而且,这位父亲制的药不是针对其他患者,没有流通到其他患者身上,也称不上出售和制假,这位父亲不是钻法律的空子,而是在事实面前,让这位父亲做出了伟大的选择。

父爱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父亲自制药救绝症的儿子,难道说父爱有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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