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物业只用10%的物业费,业主雇人服务小区就行,你怎么看?
物业本来就是雇来服务的。可谁知道变味了。变成利用业主的财产和条件,来赚钱,发号施令了。服务变质了。
不要物业只用10%的物业费,业主雇人服务小区就行,你怎么看?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百分之十的物业费自己雇人纯属胡扯,例如:50万平米的小区,物业费标准为1.5平方米每月,层高18层,40栋楼,每楼两个单元,每个单元两部电梯,地下停车场两层,正常用工为110人。
物业费总额为900万,百分之十为90万,全小区公共设备设施水电能耗全年费用120万,配电室到业主家水电损耗物业承担全面12万。电梯160部,每部电梯维保5500一年(包含年检费),全年88万,每年缴纳环卫局垃圾处理费28万,消防设备设施年维保38万,电消检1.5每平方全年75万,灭火器检测全年5万,弱电监控、门禁、车场设备全年维保费25万。绿化养护全年20万。化粪池清掏全年12万,公共设备设施小修全年15万,办公费全年3万,对政府各部门往来攻关费全年9万,110人的人工费、福利费、加班费等全年570万(110x4000(保险每人每年1.2万➕加班费每人每年1200元➕饭补每人每月220元每天10元➕服装费等每人每年960元,人均工资不扣除保险2600元,扣除保险到手工资平均2300元)x13个月等于570万)。
如果用全小区百分之十的物业费自己雇人服务,全年90万,公共区域、设备设施的水电能耗钱都不够,你说要雇几个人合适?每个人工资多少合适?50万平小区为例,人员也用百分之十,11人,全是保洁11人,每人每天清理18层两个单元的楼要4栋,你干呀?这不胡扯么?
不要物业只用10%的物业费,业主雇人服务小区就行,你怎么看?
完全可以,并可以消除道路堵塞,安全隐患,与消防,120,110通道堵塞安全隐患。
物权法:业主自管。
国务院住建部工商局:禁止搭车销售。
广告费,车位使用费,商品用房租赁费等,完全够支付保洁保安从业人员的工资,以前没有物业,小区也是非常的整洁卫生,也没有多少失窃案件,且有业主自管小区,分红,发福利,非常成功的案例。
既然三供一业市场经济改革,物业公司就应,推向市场双向选择。
物业定位类似于保姆的角色。收入高的小区,愿意用的,可以聘用。
绝大多数工薪阶层,低收入小区,完全没有必要,以每年成百万上千万元70年产权维修资金,重重叠叠的让不干事实的物业管理人员,来管理几个保洁保安绿化等从业人员,业主可以优先解决本小区困难户做保洁,保安,绿化,换灯等,或环保局安排。
水电气暖,电梯专业服务单位,各司其职,与人防车位费,欠费自动停止服务,并小区全方位无死角安装摄像镜头,智能管理。
我有证据证明,前期物业公司偷税漏税,重复乱收费,截取瓜分人防维修款(地下车位费,与炒地下车位,闲置,道路停满车辆),水电气暖电梯公款(暖气不热,企业亏损,与房款中的接口费),业主70年产权维修费(物业费,广告费,商品房租赁费,车位使用费),违反税收法,财会法,物权法:国家财产禁止买卖,业主自管。国务院住建部工商局:禁止搭车销售。安全生产法,电力法,居民法。
不要物业只用10%的物业费,业主雇人服务小区就行,你怎么看?
不要物业,小区业主一分钱不用拿,小区全体业主的公摊收入雇人服务也用不了,雇几个人才能花几个钱,聪明的小区物业服务,业主委员会都去比!都他妈的搜刮业主钱财的猪狗!不要因为他们这些蠢猪会为业主真正服务,维护业主利益的,他们想当业主委员会就是为了捞钱的!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是狼狈为奸,共同捞钱!
不要物业只用10%的物业费,业主雇人服务小区就行,你怎么看?
确实可以,物业本身以营利形单位,有利润才干,没有以服务业主尽力,只想捞业主的好处,不停地乱设卡收费,从来没心思把小区各项搞好,我看完全不用物业是可以的,很多业主与物业形成冲突,大多是物业不得人心所至,所以取消物业我全力支持,
不要物业只用10%的物业费,业主雇人服务小区就行,你怎么看?
坚决取缔物业,业主的家自己管理尽心尽责,现在的状况是物业藏污纳垢乱收费欺压百姓,坚决取缔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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