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政使的官有多大?
在古代影视剧当中,经常会出现一个职位,叫做布政使。在影视剧当中,担任这个职务的官,似乎都很大的样子。
那么,历史上的布政使一职,到底是多大的官?这个官又主要是干什么的呢?
布政使在官位品级上是从二品,主要负责其所在省的财政和民政。布政使的主要职责,是把皇帝的政策传导到下属的市县进行执行,保证皇帝的政策能够落实到位。
不光如此,这个职位还有考核本省官吏,发放俸禄,主持礼仪祭祀典礼和赈灾安抚的职责。
上面说完布政使的职责,我们再来说说布政使一职的历史演变和权力。明朝初年,承袭元制,在各地置行中书省,1373年撤销行中书省,而后陆续分成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各司设一位布政使,但也有例外,安徽江苏两省,湖南湖北两省均设有两位布政使。
清顺治年间,顺治废除巡按制,实行督抚制,总督和巡抚的权力逐渐确立并稳固。总督主管一省的各个主要事务,巡抚主管军民政务,巡抚较总督来比较低,虽然受总督管辖,但是两者互相监督和制约,便于中央掌握权力。
而布政使一职,虽然比巡抚低半级,但是布政使不是巡抚的直接下属。布政使属于助手,巡抚无权直接罢免布政使,布政使司不隶属巡抚衙门。巡抚和布政使他们之间的上下级关系,是属于朝廷与地方之间的上下级关系。巡抚代表的是中央,布政使代表的是地方。
当然,两者之间差距还是挺大的,例如治理河道,军务,盐业管理,这些属于巡抚的工作范畴,相较于而言,巡抚掌管军队更能牵制布政使,布政使调动不了军队会受制于巡抚。
由此可见布政使是个省级级别的高官,属于省长级别。这样的一个官职,关系到一个省的兴衰,关系到一省的百姓生活。不管是从品秩还是从权力大小来看,显然布政使都算是高级官员了。

布政使的官有多大?
布政使是明朝太祖朱元璋的首创,以前地方上没有布政使一说,省一级的长官在元朝叫平章政事等;在宋朝,路相当于省,但是虚的,地方上实际上是知府知州最大;唐朝叫都督、节度使,这些官都是地方上最大的官员。明太祖借鉴历朝的经验,在地方上设立了三个主要衙门: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简称三司,分别管理行政、司法、军事事务。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三家互不统属,各管各的,各自对中央负责。明太祖朱元璋一肚子主意,总想着怎么防住别人,他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地方势力做大割据,不过实践证明也很成功。
三个司的长官为什么都叫使呢?使是什么意思?使者的意思。对了,这些衙门不是单纯的地方衙门,而是朝廷派出机构;其长官也不是地方官,是中央的派出官员,这样做的初衷还是为了防止地方割据。
先来说说明朝的情况:
全国有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比如福建布政使司、江西布政使司,明朝有两京十三省之说,说明明朝对省一级还是沿用省的称呼,布政使司负责全省的政府事务,布政使司相当于现在的省政府,布政使相当于省长。一开始,明朝布政使的品级是正二品,可能是觉得地方官品级太高,洪武十三年(1380)降为正三品,洪武二十二年(1389)又升为从二品,到建文帝的时候再次升为正二品。
朱棣靖难之役成后,将建文帝的改革全部废除,布政使衙门又恢复为从二品。从此之后,明朝各个布政使司都是从二品衙门,布政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都是从二品,但是左比右大,比如河南右布政使升任福建左布政使。
即便是从二品,在明朝这也算是比较大的官。我们知道,明朝的官员有九品,皇帝没有品级,其他文武官员都有品级,六部衙门都是正二品,按照现在的说法,六部长官相当于常委,因为明朝没有副皇帝一说,也没有宰相,除了皇帝,朝廷就这六个人最大,而六部尚书才是正二品,侍郎才三品,从这个角度说,从二品是很大的官了。
提刑按察使司是负责全省司法工作的衙门,相当于现在的法院、检察院,按察使是正三品;都指挥使司是负责全省军事工作的衙门,相当于现在的省军区,但是比现在省军区的管的范围更广,都指挥使更大,是正二品。三司长官都指挥使最大,其次是布政使,再次是按察使。这是明太祖重武轻文的结果。虽然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品级不一样,但是都无权干预别的衙门的工作,他们互不统属,各做各的事。
有人或许会说,那明朝的一品官是谁呢?资格老的六部尚书都可以升到正一品,成为三公之一,内阁大学士往往都兼任六部的某个尚书或侍郎,比如张居正是内阁首辅,也是吏部尚书,他也当到了正一品。就是说,年轻的、资历浅六部尚书是正二品,但是慢慢可以做到正一品。
清朝一开始基本承袭明朝制度,也在地方上设立了布政使,级别也是从二品,但是地方上有了负总责的总督或巡抚,所以清朝布政使的权限要比明朝小。
布政使的官有多大?
明朝建立初期,沿用元制,于全国各地设置行中书省,简称行省。
行省有两个含义,一是大行政区的代名词,二是统辖大行政区的官署名。洪武初年,先后设置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四川、山东、广东、河南、陕西、湖广、山西十二个行省。
洪武九年(1376)改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为正二品衙门。洪武十三年(1380)降为正三品。洪武十五年(1382)置云南布政司。洪武二十二年(1389),定为从二品衙门,建文时期又升为正二品,永乐皇帝即位后,恢复为从二品。这样,永乐及之后的布政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从二品。
永乐元年(1403)以北平布政司为北京。永乐五年(1407)置交阯布政司,永乐十一年(1413)置贵州布政司。宣德三年(1428)罢交阯布政司。到此,形成了两京、南北直隶和十三布政司的格局。
布政使,又称牧伯、方伯、藩台,掌一省之政。对于布政使的职责定位,《高皇帝御制文集·承宣布政使诰》这样说:
迩来朕有天下,更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所以承者,朕命也;宣者,代言之也;布者,张陈之也;所以政者,军民休戚,国之利病;所以使者,必去民之恶,而导民之善,使知有畏从。于斯之职,可不重乎!
从明太祖的解释中可以看出,布政使具有上承中央政令,下转地方府、州、县执行,承上启下的重要职能。根据《明史.职官志》的记载,布政使的具体职事有五个方面: 第一,主管考核本省官吏;第二,掌管本省户口、土田及贡赋;第三,调拨本省宗室、官吏、师生、军伍禄俸、廪粮;第四,主持一省礼仪祀典;第五,抚恤人民,赈济灾祲。
清朝的布政使。清代初期和中期,全国设立二十位布政使,除江苏一省设有江苏布政使和苏州布政使二人外,每省均为一人,和明朝一样也是从二品。光绪十三年(1887)增设台湾布政使,驻台北,到光绪二十一年(1895),台湾被日本侵占,布政使与巡抚同时裁撤。光绪三十三年(1907)奉天、吉林、黑龙江建为行省,设立了总督、巡抚,但未见记载设立布政使。
布政使的官有多大?
布政使,全称是承宣布政使。
先从字面说起,既然是使者,说白了就是一个传话的。给谁传话呢?皇帝。传话给谁呢?地方。所以,这只是一个临时职务。但最终演变成了地方大员,省级长官。这又是从何说起呢?
金朝把朝廷的宰相府称作中书省。而中书省到地方处理公务的临时派出机构,被行某处中书省事。因为是临时的,不固定的,所以就是行走的中书省,简称行省。其长官被称作行中书省丞相。这是因为刚刚征服中原,不敢分权所致。
蒙古沿用金朝制度,但因为这种临时的派出机构越来越固定在地方上,而如果还挂着朝廷丞相头衔,必然会在一方做大,导致地方与中央的分庭抗礼。所以,改称某处行省某官。不再挂丞相头衔。
明朝时,行中书省被撤销,改为承宣布政使司。一共十三个。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而在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下面的府、州、县,也设立了左右布政使。相当于各个单位的行政主官。
类似于现在的省长、市长、县长。
但并非唯一的行政官,之后又增添了按察使。两者管理的方向不同。等于一个是传话的,一个是调查的,结果都在地方上坐稳了。
另外,作为中央派出的临时机构的还有巡抚。最初只是负责巡查税收等事项,后来逐渐固定称为一省的最高行政长官。
明清两朝,尤其是太平天国时期,为了将强统治,提高作战效率。往往将几个省合并在一起,有一个军事长官统一调度,称为总督。有时候,总督还兼任巡抚,称为督抚。
多年的沿革下来,与这样一个省的领导机构就健全了。有专管法律、刑事的按察使,俗称臬台,从二品。有负责指挥军事的都指挥使或提督。有负责教育及考试的的学政。
布政使只能一降再降,与按察使、提督、学政并列,成了总督和巡抚的属官,从省长变成了省财政厅长和人事厅长。专管一省的财政和民政,俗称藩台。
巡抚(省长),布政使(财政厅长、人事厅长),按察使(检察院、法院、纪委),学政(教育局长)、提督(省军区司令)
按照时间线来捋一遍,就是:
1、 元朝——行中书省——承宣布政使
2、 按察使——把司法权分出来,相互制约
3、 明朝——临时性质的巡抚成为一个省的最高行政长官。在布政使和按察使之上。
4、 清朝——战乱——几个省并在一起由一个军事长官统领,称总督。高巡抚半级。
布政使的官有多大?
谢邀。
布政使是我国明清两代的一个官职,职权范围也随着时间的变换,而有所不同。
下面,悦史君将按它的产生、演变过程,来具体解析之。
第一,布政使的全名为“承宣布政使”,是由明太祖高皇帝朱元璋首创。
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刚刚建立的明廷沿用元朝旧制,在各地设置行中书省。
明朝洪武九年(1376年),朱元璋宣布撤销行中书省,开始推行承宣布政使司。
到了明宣宗章皇帝朱瞻基时期,除了北京、南京外,全国被划分为十三承宣布政使司,府、州、县分属之,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与按察使同为一省的行政长官。
第二,在布政使刚刚出来的时候,权力应该说非常大,具体分为三块:
承宣政令:布政使承接上级指派的政务、法令,宣达到各府、厅、州、县。
管理属官:管理府、州等各级官员,按期发放俸禄,考核政绩。
掌控财赋:负责征收全省各地赋税,核对财政收支。
第三,明朝宣德五年(1430年)以后,开始逐步设置总督、巡抚等官职,地位都比布政使高,权力受到一定的约束。
第四,明朝崇祯十七年(1644年),清军入关,虽然延续了大部分明朝的制度,但布政使被正式定为总督、巡抚的属官,专司一省的财赋及人事,与专司刑名的按察司并称两司,权力进一步缩小。
第五,清朝康熙六年(1667年)后,每省设布政使一员,不分左右,均为从二品,掌管一省的财政、民政。
又改变明朝的做法,在直隶也设布政使。
江苏省则设二名布政使,分驻在南京与苏州。
第六,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后,布政使这一职务正式走进历史。
总体来看,布政使的职权是相当大的,明朝刚开始比省长还大,即使到了清朝,也相当于省里负责财政、民政口的副省长,大员。
布政使的官有多大?
古代的布政使如果放到现在它的权利是非常大的,相当于省部级官员,就相当于省长这一级别。在历史上明朝和清朝有布政史这样的官职,虽然职位上相差不大,不过具体级别上还是有差异的。
明朝时期,布政史官职就已经出现,当时明朝将中书省给废弃了,也没有了行省机构,行省曾经是中书省的派出机构。要实现对省的管理,就设置了三个可以和中央联系的机构,都参与到省里面的管理工作,那就是承宣布政使司还有提刑按察使司以及都指挥使司,它们三个官职是相互约束牵制的,而且都可以和中央联系。
首先是承宣布政使司,它的主要工作就是管理一个省价区域的行政工作,就好像现在的省政府一样,当地的民政以及赋税、教育、文化还有户籍等等,当时明朝全国有十三个省。每个省的布政史有正、副两个官职,放到现在就是省长,也就是正省级的官员,可以说在当时布政史就是一个封疆大吏了,他是直接向中央负责的。
第二就是提刑按察使司,这个职位主要就是管理一个省的司法工作,还有治安监狱等等,就好像现在的公检法机构一样,具体工作上还有细分,它会对整个省的官员和属民进行监督。第三个就是都指挥使司,就相当于现在的军分区司令,就是地方上的军事机构,这也是由中央机构直接管理的,不受当地政府的管理,主要处理军事工作,所以平时都是打仗的时候涉及到都指挥使,努尔哈赤的祖上曾经有很长时间就是担任左卫指挥使,说明军事权力很大。在明朝省里面的这三个机构都是独立的,对中央机构负责,互相之间有所牵制,单独放到地方权利已经非常大。进入清朝以后就不一样了,虽然布政史官职得到延续了,不过加入了总督和巡抚。因为清朝的疆土变大了很多,这个时候行政管理工作更多,大量事务集中到中央降低管理效率。
清朝的时候设定了总督和巡抚,总督权利是管理一到三个省份,巡抚管理一个省,而且还兼任兵部尚书等官职,因此将布政史的权利进行了压缩,清朝时期布政史的权利相当于现在的副省级官员,就好像是分管某一方面的副省长或者是省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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