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来我的养猪场里偷小猪仔,被母猪撞翻踩死,我要负责吗?

有监控可以证明就是小偷

这本身就是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事情。说你养猪场有责任,你就有责任,你就得赔偿点。说你没责任你就没责任,就不需赔偿。

单说这个“理”字,就很有意思。左边是个王字,王可以理解为强者、王法。而右边是由田和土组成,就是说地方、田地乡土、土风土俗的意思。

拿题目这个案例说,如果死者家属,和猪场主都聘请了律师,在案例处理上,谁的理由强硬,能把对方说服,就是胜者。或某一方力量更大,他就为王者,就是理。

a、从法律上说,讲究因果关系。猪是因,死亡是果,猪不论以防卫过当,或故意伤害致死,总说猪是应当担责任的。而猪是畜生,它即不会辩解,又不能定罪判刑。

顺藤摸瓜连带责任,不找你猪场主人,还能去找谁呢!小偷人都死了,你的猪什么损失也没有,你说这事咋整?所以,凭人道良心,你少给点补偿意思一下,也是可以的。当然,额外的巨额赔偿是绝对不会的,你也不会掏的。

b、从土俗土理上说,你没有责任,他偷猪也没有打招呼,完全是擅自行为,自己没有防护好,偷猪不成伤了命,是罪有应得,咎由自取,活该倒霉。

不过,从近年来社会上发生的多起案件分析,你赔与不赔、赔多少,真得没有固定的结果。估计一点不赔点,恐怕不好说。即使经法院,法院也会考虑法律、人情、道义的。

回顾以往案例:前车等红灯时,后面骑电动车追尾了,电动车主死亡了;小偷偷电动车时,被电死的;小偷偷盗时被发现跳楼或越墙摔死的;小偷去果园偷摘果子摔死的;农民麦苗打了药,羊吃了麦苗中毒死了的;邻居孩子们在另一家门楼上掏雀摔死的等案件。

论说责任都在死者,另一方没有一点点过错和责任关系。但经法院法律处理,大部分类似案件,最后,事主多多少少都给了点赔偿。

总能指出你的一些责任依据的,比如:猪场戒备设施,警戒力度等。你若高墙深院,或站岗警戒,或有大狗看守猪场,小偷根本不可能进入偷猪,也就不会有此事发生。

小偷固然有错,那是他的责任。如果换作不懂事的玩童进入猪场,被猪咬死了几个孩子,你的责任就大了,不是光赔偿钱的问题了。其它几个案件道理差不多,都是这样的。

所以,有无责任,该不该赔偿,只有经法院判定了。判定你赔你就赔,不需要赔就不赔。肯定有说法给你讲的。

小偷来我的养猪场里偷小猪仔,被母猪撞翻踩死,我要负责吗?

本院查明:第一,母猪已经下猪仔证明猪已经成年,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小偷偷小猪违法但罪不至死。第三。母猪对小猪负有抚养义务,防止小猪受到伤害把小偷撞翻是为了阻止犯罪,属于正当防卫。但撞翻后又踩死,属于防卫过当。第四,没有证据表明养猪人主观上有犯罪故意和指示、暗示母猪的行为。综上所述,判决如下:一、养猪人无罪不承担任何责任。二、判处母猪有期徒刑三年,鉴于母猪在哺乳期,准予监外直行,服刑期间不得离开住所猪圈。三、对于附带民事赔偿,根据母猪的实际经济能力,判决母猪将自己三年的猪屎赔偿给受害家属,由受益人自取。

小偷来我的养猪场里偷小猪仔,被母猪撞翻踩死,我要负责吗?

命案告破,凶手居然是一头老母猪!!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也是一个滑稽的事故。

这是一个有多差劲的小偷啊,连老母猪的对手都不是,别人做杀猪盘杀猪,他却被猪反杀!

你是猪啊!

生而为人,死在老母猪手里,比当小偷还要丢脸!

偏偏这是真的,有监控录像为证,是真实发生的案件。

那么,针对此案,周律师将从法律的角度,认真地和大家来谈一谈这事,本案到底该如何定性?养猪场老板是否该对小偷之死负法律责任?

一、此事发生后,按规定,其法律流程是怎样的?养猪场老板应该怎么做?

对于本案事实,情景回放,是这样的:

近来,养猪场老板心情大好,因为他饲养的母猪,又生下了一窝小猪崽,不出意外,不久后卖掉小猪,就是哗哗作响的票子。

因此,勤劳的养猪场老板,清晨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去猪圈,查看小猪宝宝的生长情况。

当他走近猪圈时,赫然发现一个人,直挺挺地躺在猪圈里。

此时,他大脑一片空白,来不及多想,马上掏出手机,不假思索地拨打110报警。

在警察的提醒下,他随后又拨打了120,联系救护车。然后原地等待。

警察和医生赶到后,确认死者已死亡,无施救的必要。

随后由警察勘察现场,拍照记录等,法医将尸体运走,作进一步检查鉴定。

同时,办案警察向养猪场老板调取监控录像。

养猪场老板都一一照办,配合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何况此时,养猪场老板还是本案最大的嫌疑人。

只是,这里特别提醒一下,上交监控录像时,应该留存一份复制件,以防万一。

这里并非是恶意揣测,对办案机关不信任,而是应当多个心眼,小心无大错,因为此时,该监控录像,是证明自己清白的唯一证据,实在是太重要了。

如果万一丢失,或者被恶意删除,那么,对养猪场老板来说,将是灭顶之灾。

二、死者非正常死在养猪场内,需要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排除他杀嫌疑。

此后,本案就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法医经过对尸体的解剖分析,查明死者的死亡原因。

公安机关最后综合法医鉴定报告、现场监控录像等证据,确定死者非他杀后,撤销刑事立案。

三、本案的关键问题是,死者为何出现在养猪场?即需要事实和证据,证明他确实是小偷,来意是偷小猪。

死者为何会出现在养猪场?这有两种可能。

1、可能是被他人杀害,抛尸于养猪场。

这种可能,公安机关很容易排除,调取监控录像查看即可,从上述分析可以知道,公安机关撤销刑事立案了,意味着这种可能性已排除。

2、偷小猪时被母猪撞翻,倒地后踩死。

小偷进入猪圈,意图盗窃小猪崽,不料地板湿滑,被护崽的老母猪撞倒,正巧伤及头部要害,当即倒地不起,后又被身强体壮的母猪来回踩踏,不久便死亡。

此时,死者系小偷,来猪圈偷小猪而意外死亡的事实,便清楚了。

四、养猪场老板,需要承担小偷死亡的赔偿责任吗?他有责任和义务,保障小偷的人身安全吗?

本案从法律性质上看,属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赔偿案件。

在我国,动物致人损害,属特殊侵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的所有人,或者饲养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如果有证据证实,损害的发生,是被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动物所有人,或者饲养管理人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如果是接受养猪场老板的邀请,前来参观、或者打算购买小猪的客人,则养猪场老板有责任和义务,对客人的人身安全负责,比如,应排除地板湿滑,可能摔倒的隐患、应保证猪圈建筑不存在脱落、倒塌伤人的危险等等,保障客人的人身安全。

如果他没有尽到以上安全防范责任,导致客人受伤,他是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

但是,养猪场老板的养猪场地,小偷不请自来,而且意图盗窃其饲养的小猪仔,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养猪场老板完全没有责任和义务,保障小偷的人身安全。

因此,养猪场老板在法律上,是没有责任和义务,保障小偷的人身安全的,是不应该承担小偷死亡的任何法律责任的。

五、本案小偷的死亡,属意外事件,养猪场老板无过错,也无法律上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其不应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小偷进入养猪场,打算偷窃小猪,不料被母猪撞翻倒地,踩踏致死,正常情况下,这是不可能发生的。

如今发生的这一幕,从法律上讲,属意外事件。

同时,因为盗窃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小偷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因此,小偷死亡的民事责任,应由其自行承担

养猪场老板无过错,也无法律上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因此,养猪场老板不应承担小偷死亡的任何法律责任。

总结

小偷进入养猪场,打算偷窃小猪,不料却被母猪撞翻倒地,踩踏致死。

这种情况,养猪场老板无任何过错,也无法律上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因此,养猪场老板不应承担小偷死亡的任何法律责任。

盗窃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小偷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因此,小偷死亡的民事责任,应由其自行承担。

我是周律师,无偿解答,义务普法,愿天下无讼!欢迎关注私聊。

小偷来我的养猪场里偷小猪仔,被母猪撞翻踩死,我要负责吗?

按理说,猪正当防卫,偷人家猪孩一时失蹄踩死,猪之常情护猪仔,事发突然一时失控,造成小偷死亡,属于不是故意踩死,要是小偷方有保护伞的情况下,最多判防卫过当,判有期徒刑七年以十年以下。

小偷来我的养猪场里偷小猪仔,被母猪撞翻踩死,我要负责吗?

这个问题真不好回答,说实话,我做律师这么多年以来,还没有办理过这样奇葩的案件。常言说得好:人命关天!不论是不是自己的过错?毕竟是在自己的猪场出了人命案了。因此,我理解养猪场老板此时忐忑的心情。

原来,我听说有小偷到房主人家偷东西,不小心从六楼上掉下来摔死了,被小偷家属索赔60万元的案例;也听说过小偷偷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案例。但是就是没有听说小偷偷小猪仔,被老母猪撞翻踩死的案例。

只感觉到这个小偷在本起事件中,也是真够倒霉的,偷猪不成反被母猪反杀。而那个老母猪也也够凶猛的,竟然为了防护自己的孩子,对来犯之敌采取防卫和攻击,将小偷撞翻,并且踏上一万只脚,让小偷永世不得翻身。想必这个老母猪也是成精了,真不愧为是猪精。

这个老母猪将小偷踩死,那可是闯了大祸了。虽然老母猪头脑简单,考虑不到后果,但是作为养猪场的主人,可能就有点儿害怕了。毕竟造成了人命案,小偷的家属难道就这样算完了吗?

这个问题对于正常人来讲都是不相信的,既然是小偷的家属,他们一般都是很难缠的,有些甚至于会无理取闹、挑词架讼。因此,出现了这样一个事情,作为老母猪,不知道它会不会害怕?但是作为养猪场的老板,出现这件事情后,肯定会有所顾虑、有所害怕的。因此才发出这样的提问,目的也是想给自己找一个解决的办法,让自己心里有个底。

所以对于这个案件,不论是不是真的发生?我们不妨从法律方面分析一下:

应当先确认一下被害人到底是不是小偷?他是不是去偷猪仔?

因为小偷是在养猪场的猪圈里死亡的,养猪场的老板说是小偷来偷猪仔的,而小偷的家属是绝对不会承认小偷是去偷东西的,要不然他们也没有什么正当理由索赔了。

反正是死无对证,小偷的家属一定会一口咬定小偷是到养猪场串门儿而误入猪圈的,或者是说小偷那天喝多了想到猪圈里凉快凉快的。结果,被一只老母猪撞翻并且踩死。

按照小偷家属的理论:一般的家养猪是不会攻击人类的,只有人杀猪,没有猪杀人的道理。所以对于养猪场饲养的这头凶恶的母猪,一定是经过养猪场专门进行培训的,要不然老母猪也不会采取这种专业的手段攻击一个大活人的。

所以老母猪将人踩死,老母猪固然该杀,但是养猪场的主人也是有一定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即使养猪场的主人没有对于老母猪进行过专门的训练,那么他对于自己的老母猪管理不严,以至于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作为老母猪的饲养人和管理人也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所以无论怎么说?小偷的家属一定不会承认小偷是来偷猪的,小偷是小偷的。因此作为养猪场的老板,一定要有这个心理准备,这个问题一定是一个争论的焦点。

现在猪老板说有监控证明对方是小偷,那么就请养猪场的老板放好监控录像,以防到时候有口难辩。

小偷到底是怎么死的?是被老母猪踩死的还是被别人打死扔到猪圈里的?

这个问题也是关键,养猪场的老板说是被老母猪踩死的,那么就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既然有当时的现场监控,那就应当提交监控录像,以证明小偷确实是被老母猪踩死的。如果当时的监控录像坏了,或者时案发现场属于监控的死角,没有监控到。那么,养猪场的老板可就说不清了。

当然,如果有当时的全部监控录像,能够证明小偷确实是被老母猪撞翻而踩死的,那么就请养猪场的老板放一下录像,我们也想看一看,到底老母猪是如何大败小偷的?

不过,按照刑事法律证据上来说,对于小偷的死因分析,还必须做出相应的法医鉴定。只有经过法医鉴定,法医根据小偷的受伤情况和现场情况,才能够最终确定小偷的死因。

所以法医鉴定,在本案中也是必不可少。

小偷有没有责任?

首先,小偷偷东西,这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在别人不注意的情况下到养猪场偷猪仔,这本身就是错误的。

即然有错误,那么小偷就应当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因此对于因为偷盗所发生的后果,小偷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小偷没有死的话,小偷自己不仅要承担自身的损害责任,而且还应当追究其盗窃他人财物的法律责任。轻则罚款、拘留,重则可以判刑。

其次,小偷偷东西,这是一种不法侵害行为。对于这种不法侵害行为,根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作为受害人或者其他公民,都有权利实施正当防卫以制止小偷的不法侵害。即使因为正当防卫给小偷造成一定损害的,那么也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

但在本案中,小偷去偷猪仔,没有被人发现,却让老母猪给阻止了。那么本案也不存在防卫过当不防卫过当的问题了。

最后,小偷偷猪仔导致自己死亡,这一是说明小偷技术不精,二是说明小偷对于老母猪的行为估计不足,三是说明小偷的战斗能力不强、打不过老母猪。

所以这一切都是由于小偷自身的原因造成的,能力不够、力量不足、估计不到、决策失误,以至于自己葬身在猪蹄之下,愚蠢的小偷也怨不得别人。

老母猪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

老母猪是一种动物,其只是一个待宰的羔羊,因此老母猪无论怎么反抗?它都不存在正当防卫不正当防卫问题。因为老母猪不是人!

当然了,小偷也不是人!

大家都知道:动物都是很爱护自己的幼崽的,为了保护自己的幼崽,它们不惜拼命。在本案中,老母猪之所以将小偷撞翻并踩死,就是老母猪为了护崽,而采取的一种攻击行为。这是动物的本能,不需要正当防卫!

小偷偷猪仔,认为是手到擒来。可是他没有想到,猪妈妈就是猪仔的保护神,想偷它的孩子,除非将猪妈妈杀了。

从这里可以看出,天下最伟大的爱确实是母爱。

养猪场的老板是否有责任?

一般情况下,像这种情况,作为养猪场的老板是没有责任的。

1、小偷偷东西是养猪场老板所深恶痛绝的,并且小偷哪一天来,也是养猪场老板所不能预料的。因此,当小偷受到老母猪的围攻的时候,养猪场的老板也无法给小偷解围。

2、养猪场的老板对于养猪场尽到了相应的监管义务,是不应承担失职、失责等责任的。养猪场的老板平时都是防火防盗,对于小偷都是想办法堵塞和防范的,他们对小偷防还防不住呢,怎么能够存在看管不力的问题?

养猪场的老板就是对于养猪场看管得再严,也没有防得住小偷的乘虚而入。这个责任是在小偷,而不在于养猪场的老板。因此,养猪场的老板是不承担管理之责的。

3、小偷偷东西都是秘密进行的,他不会让养猪场老板发现的,如果养猪场老板发现了,他也偷不成的。因此当小偷偷猪仔的时候与老母猪发生打斗,作为养猪场的老板是不知情的。

如果养猪场的老板发现小偷被老母猪撞倒并踩在脚下的时候不去救小偷,那么养猪场的老板见死不救,任由事情的发展,这种行为是不对的;或者是养猪场的老板发现小偷被老母猪攻击受重伤而置之不理,导致小偷死亡,那么这时候养猪场的老板也是有一定的责任的。

现在关键是:养猪场的老板对于小偷之死根本就不知情,后来发现情况已经晚了,但是仍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那么作为养猪场的老板做得可谓是仁至义尽了,其就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小偷的家属状告养猪场,也注定不会有好结果的。

发生这种事情后,养猪场老板到底该怎么办?

首先,养猪场老板发现这种情况后,应当保护好现场、立即报警,并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其次,将监控录像保存好,提供相关证据 ,并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办案、查清事实。

最后,对于小偷的家属多做安抚和解释工作,如果小偷的家属还不解气的话,就将那只肇事的老母猪交给小偷的家属处置好了,这也算是尽到了一些人道主义精神。

不知道大家认为这个主意怎么样?

小偷来我的养猪场里偷小猪仔,被母猪撞翻踩死,我要负责吗?

按银行的理论说你不用负责,这是母猪的个人行为,与养猪人没有关系,要按某些靠关系当上法官的理论说,你得负责,因为猪剥夺了小偷的生命权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