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安徽女孩跳水你有什么看法?
对安徽跳水女孩你有什么看法?
这两天网络上安徽女孩跳水的问题已够“热点”,具体情况也是从网上看到的,就不细说了。说说自己的看法,肯定会招致评论区不同的反响,褒贬不一,喷的赞的都有,这一点都不奇怪,因为这是社会大环境造成的必然产物。毕竟人们的思想观念不同于战争年代或毛泽东思想时代了。
今天就豁出去说几句,什么样的结果任他去吧。从两个方面说说。
一、无论怎样说,在这次事故中,救援警察做的确实不够完美到位,以致这个轻生女孩子没有得到有效的救助而溺亡了。
警察和军人职责基本应该是一致的,就是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当人民生命和财产遇到危险时,应该是责无旁贷,奋不顾身,舍生忘死,以最大的努力去抢救,甚至置自己生死于度外,在所不惜!这是正常的一般思维,也算是正能量的逻辑思维。
可是此事中的,都没有做到,甚至连出警所具备的必要物资等条件都不到位,可以说,在这次事故中,警察所作所为都不够“光彩”。且不用再说什么会不会水,救援设备不具备等原因了,很无力!也难怪!毕竟和黄继光堵枪眼、董存瑞手托炸药包炸碉堡时代环境不同了。
二、一分为二看问题,不能求全责备。
水中救人不同陆地上,且不说不识水性的人,即使是会点“狗刨”的三脚猫功夫,下水救人,没点基本技巧,往往是徒劳无功,甚至双双溺亡。我是有生死体会的,当年为救一溺水的同龄的伙伴,差点没有双双溺亡,幸亏解放军相救,我两个才死里重生。
溺水的人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死死抱紧你不得动弹,你无力相救了。
再说这个女孩子,还不是偶尔失足落水的,是自杀行为,她是怎么想的,别人不知道,去救,会有不可预知的情况出现,或拒救,或拼命扭打,甚至至施救者处于被动状态,如果施救者不识水性,后果严重,很可能同时而亡。
当时警察怎么想的,谁也不知道。只有当事者清楚。或怕死、或不会水、或我不会水下去救,我死了家人等等怎么办…………!警察也是血肉之躯也是人,有这些想法很正常!据说还是辅警,那更讲说不起了。
当今社会,出现一些不正常的情况,也习以为常了,老人倒地扶不扶、救人者反被讹等等,使许多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这都有不少例子的。致使一些扭曲的社会现象屡有发生。使人们的思想意识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现在的人太现实了,毕竟不同于毛泽东思想理论体系年代。社会环境变化,有些事情,看似不正常又是很正常的事情了!
对安徽女孩跳水你有什么看法?
不该发生的事情,却在眼皮底下发生了,这是最让人不能谅解的。
出警救人,能挽回生命,是人民警察的职责,即使拯救不了生命,只要是尽力了,人民也会为你鼓掌。
而出警不尽其力,仅仅作为一种形式,那就另当别论了。
社会不需要任何搪塞的理由,来洗白事情的经过和真相。
为平安战线上的人民卫士们点赞,也要给予失职的行为以抨击。
对安徽女孩跳水你有什么看法?
既然热闹,也就凑凑,说点不中听的看法。
从心理学家的角度看,一个厌世绝尘者,一个横竖要走人,十之八九留不去。今天救了她,明天又如何?
就以这次安徽17岁小女孩跳水投河说开去,事出了,人沒了,大多都是诸葛亮了。至于这如花似玉小少年纪,为啥寻短见,为啥要轻生,原因在哪?很少有人去琢磨,去探究。是社会风气影响,是学校教育没上,是自小家庭养尊处优,还是长辈的娇生惯养?等等,等等。
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和处境,轻生自尽都是不可取的!特别是近些年头,轻生者花样百出。跳楼者有之,跳河者有之,甚至还有攀上华山顶峰跳山的……生命都是单程票啊!
显然,对安徽小女孩轻生投河一事,教训深刻,也该总结。
虽说公安警察也是凡人,不是超人和神人,但细细想去,对于众多吃瓜朋友的抱怨,微词也要理解。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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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非要救一个自杀的人,让警察成为烈士我们才满意吗?不了解真实情况,就在指责警察不作为,从图片上看,认为只有两米远的距离,警察下去就可以把她拉上来,但警察只是站在岸边没有下水救人,,是警察不作为。
但我们不能紧凭这张图片就认为警察不作为,怕冷,认何一个想自杀的人,先不说是警察,就是普通人看到一个女孩子想投河自己杀,在看到她慢悠悠的对深处走时,首先你不会一下子就跳到河里去拉住她吧!
如果这个女孩子是一下子跳入河里的,这时有人看到会跳下去救人,但这个女孩子一开始只是慢悠悠的朝河里走,从人的本能思维去考虑,猜测她不是真想投河,一定会先劝劝她,让她自己回头
但是,这个女孩子只对前又走了一步,一下子整过人,掉进了深水里了。
原来两米之外是塌方,在这个时候,不会冬泳的人谁下去谁死,这样的例子还少吧?
本来女孩子自杀是一件让人惋惜的事情,非要扯到警察身上,请问警察是超人吗?天生就会冬泳救人吗?我们不应该苛刻警察救助她人非要拿命去抵,难道非要救一个自杀的人,让警察成为烈士,我们才满意吗?
再说了,女孩子一心求死,这样的人不值得去救,好多人在说警察不作为的同时,都是义愤填膺,就好像如果当时自己在场,一定奋不顾身下河去救人似的。
我只想问一下,如果不是一个少女投河,而是一个八十岁左右的精神病人走到河里,警察在岸边没有及时下河救人,也不知这些键盘侠们会不会这么义愤填膺。
对安徽女孩跳水你有什么看法?
看了n遍关于女孩跳水的视频,想写点什么,但总是提笔又止,我不知这个事件的发生为什么会让人望而却笔?也许是处于对一个弱女子的怜惜与同情,也许是处于一条鲜活的生命不该在警察叔叔面前丧生……这足足给人们留下了一个议论纷纷的话题,“小女子跳水轻生,人民警察见死不救”!人民警察为人民,遇到了这种情况是该救人,但“救人”警察就必须要下水,下水救人必须要会水,否则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如果警察不会水,而且当初选择了下水施救,那么距离两米远的女孩,是不会站在原地等着警察来救她,她见有人去拉她会加速往河里走……那么结局很有可能造成警察光荣的事情发生。如果说警察会水,或者是其中一个会水,那么就另当别论了,然而,“那个拍照的人又是一个什么角色”?他的水性如何?
我认为,这类事情的发生与当今父母娇生惯养的教育方法有关,孩子经不起一丁点的磨练,受不了一丁点的委屈,遇事了就不冷静,一门心思的去做,根本不顾及亲人的感受……真该加强教育防范类似事件不发生、少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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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的人不配让别人以命相博,不管是警察还是消防员或者见义勇为者,想死方法多的是,不用打扰其他人的起码占一多半。这个世界上没人有资格说自己最苦,那些饥寒交迫的,枪林弹雨中的,病入膏肓的都还在顽强的活着,你有什么资格说自己绝望!不信宗教,但是某个宗教的一句话是对的,自杀有罪!当然,为什么有罪的说词当然与宗教不同,因为你浪费了社会的资源,同时也浪费了别人的呵护,关心,付出,还给别人造成痛苦,当然有罪。除了那些身染绝症不想拖累别人的自杀者还可以理解之外,其他的有一个算一个,找没人的地方想干啥干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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