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居住在自己的孩子家,应不应该给孩交生活费?

我的邻居家老人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的开始健忘了,生活不能自理。他有四个女儿,目前需要和孩子住在一起,让孩子们照顾,可她的2女儿说老人在谁家住,一个月给2000元生活费、护理费,这种说法对吗?

题目还是描述的不很清楚!说老人岁数大了,无自理能力了,有四个女儿,需住家,或女儿轮流伺候赡养,女儿提出护理费2000元的问题。

这里有两个问题需弄清,然后再说怎么伺候及护理费的问题。一是四个女儿是不是都出嫁了,家里没有留一个招赘上门女婿?二是,老人是有退休金没有,或是农村老人?是父母二人,还是一个老人?所以,需分具体情况具体回答。

一、假如,家里留有一个女儿招赘上门女婿的,通常老人的生活都有这个女儿全管了,其他的女儿,就不负担赡养了。但眊看老人给老人买点什么是女儿的情义。

二、四个女儿都出嫁的,由四个女儿共同负担赡养伺候老人。轮流伺候赡养,老人的所有收支开销及财产等,四个女儿平摊平分。

三、四个女儿都不愿意或不便伺候老人的,比如聘保姆,或由其某个女儿伺候的。聘保姆费用,四个女儿平摊。由某个女儿伺候的,其他三个应该是出护理费。出多少,协商决定。

四、老人有退休金的,女儿共同负担伺候老人的,四人均摊均分;聘保姆的也是四个人均摊均分。如果某一个女儿伺候,其他女儿不伺候的,老人的退休金等归伺候者所有。

五、老人在女儿未伺候以前的房屋遗产等,原则上女儿都有份。但伺候老人者可优先,适当多得,其他三女儿适当少得。如果其他三女儿主动放弃遗产分割权的,遗产方可归伺候老人的女儿。老人去世,女儿协商共同办理或委托给某一女儿办理。共同办理的,收支平摊平分。靠给某一个女儿的,收支有这个女儿做主,其他女儿,干戴孝帽,干哭即可,哭不哭或大哭小嚎自己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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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老人有养老金,所住的孩子家经济比较困难,那老人交点生活费也是可以的。实际上父母一般都是疼爱儿孙的,有养老金的父母往往都会在经济上资助扶持生活有些困难的子女,更不用说主动给居住生活在一起的孩子的生活费了。如果父母没有养老金,也没有积蓄,就不应该要求父母给生活费。自己经济比较困难,有兄弟姐妹,如果他们经济状况比较好,可让他们替父母给些生活费也是正当的,想来他们也会乐意这样做。

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居住在自己的孩子家,应不应该给孩交生活费?

不应该交生活费吧,父母生养了你,你给父母算清了生养费吗?应该没有吧,父母也没有向子女要过吧,再说老人又能吃多少呢?老人百年以后财产不都是你的吗?

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居住在自己的孩子家,应不应该给孩交生活费?

有一个问题要搞清楚,儿子从出生到结婚成家,给老人交过生活费吗?今天,老人不能自理,在你儿子家住要交生话费,岂不是粉沫倒置。老子可以养你小,小的养老子要生活费,看来,养儿防老就是一句屁话。老同志们,养好自己的身体,每天锻炼身体,不靠任何人,真到了不能自理的地步,找一养老院,最后从养老院驾鹤西游。让儿子有何脸面,面对生养自己的老父亲。

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居住在自己的孩子家,应不应该给孩交生活费?

我支持这个女儿的做法,理由如下:

一是从问题描述来看,老人家不仅有收入,且每个月拿出2000元完全能负担的起。其他人没必要过多的舆论,我一向反对那些“唱高调”或者“假清高”。

二是老人家有四个女儿,不一定每个家庭都不缺钱,我认为二女儿这个建议很好,可能解决了缺钱家庭的”尴尬”,更何况人家明确说明是在谁家住都要拿。

三是我见过太多老人去世后,子女为了分遗产而闹得不可开交的。与其那样,倒不如把老人的钱生前就花在自己身上,省却了以后的麻烦。

至于老人拿出2000元钱,是生活费还是护理费,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提议就是“亲兄弟明算账”的智慧,值得点赞与支持!👍👍👍

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居住在自己的孩子家,应不应该给孩交生活费?

怎么说呢,父母养育了我们,垂垂老矣,子女应当尽孝。如果父母有退休金生活宽裕,儿女日子紧巴,适当倒贴一点情有可愿。儿女生活宽裕,当然不用交生活费。但是如果父母没有退休金和生活来源,父母投靠子女天经地义,无论多么艰难也要照料了父母,椿萱并茂,其乐融融,这是数千年传下来的优良传统,父母在家就在,不要子欲养而亲不在,徒留遗恨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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