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岁老人去洗澡在澡堂子里正常死亡,子女向洗澡堂索赔35万块钱,你认为合理吗?

个人看法,子女向澡堂要钱不合理。首先,69岁老人去洗澡,家人没有陪伴去,而且老人患有糖尿病,家人这点上就做的不够妥当。老板或澡堂员工也有一定的责任,虽然是做买卖营业,当然来洗澡的不拒,但年龄大的或病患者,澡堂方应该提出说明或不接洽的有关事宜。

一般澡堂都有规定,我们这澡堂都有这类的警示类顾客须知,其中就有60岁以上的老人要有人陪伴,否则,不允许洗浴。公示归公示,顾客不一定都认识字,或没留心看,关键是售票服务人员,一定要负起监督把关作用。本题,澡堂方肯定在这方面没有做到位,所以说有一定责任。

事情已经发生,亡者家属向澡堂方索要陪偿不合理。因为自己有责任。没有陪伴老人,并且自己知道老人身体有病。老板疏于监管,有一定的责任。从一般的道义人情来说,多倾向于事故受害亡故者,老板出于人道精神,给予部分补偿,也是仁义之举。

这和某些交通事故相似的道理,车辆在停止的情况下,(或等红灯,或因故在此停止),后面的骑摩托或电动车人,因醉驾或大意撞到前面本身停止的车辆上,致使伤亡的。在处理上,前车虽没有什么过错和责任,但往往出于同情和人道精神,多少不拘,都是有表示的。理有时,就是这样,百分百合情合理确实难说。

69岁老人去洗澡在澡堂子里正常死亡,子女向洗澡堂索赔35万块钱,你认为合理吗?

不合理。我老爸今年七十六岁,因为有脊椎病,冬天特别爱去澡堂泡澡,由于我爸、妈洗澡太勤与老板夫妇由生而熟,现在关系处得很好。至少有三年以上不收我爸妈的洗澡钱了,只收擦背费。如果有什么意外,向浴室老板狮子大开口,那老板得多冤啊?我没问浴室名称,只知道老板名字叫张华,他的浴室开在江苏盐城亭湖区新洋港小街上,听我爸妈说张老板夫妇对其他七十岁以上的老人也有免费的。借此祝张老板夫妇生意兴隆!生活顺心!

69岁老人去洗澡在澡堂子里正常死亡,子女向洗澡堂索赔35万块钱,你认为合理吗?

我认为澡堂老板不起诉家属影响澡堂生意就不错了!

身体有好坏,岁数有大小,吃五谷杂粮,没有不得病的,怎么死都正常。

为什么死个人就必须拖个责任者讹一下,国人从什么时候起养成了这个毛病,又是谁宠着惯着这些毛病泛滥,这毛病得治,否则人和人之间还有什么良心信任可言,全是金钱无耻了!

我父母身体不好,从我结婚到现在,我没有让父母亲单独洗过一次澡,自己不孝顺不负责任只想着讹别人,这得有多无耻啊!

生死由命,富贵在天,做好自己,少怨别人,多给后代积点德吧!🙏🙏🙏

69岁老人去洗澡在澡堂子里正常死亡,子女向洗澡堂索赔35万块钱,你认为合理吗?

这老人的亲属有点过份。现在人普遍长寿,七十岁真不算老,要不是老人独自去浴室,人家浴室也不敢留他入浴呀。浴室的人怎么会知道老人有糖尿病呢?浴室总不能象泳池一样配个救生员吧?讹人家浴室五万元,他们心安吗?记得四十年前,我们单位曾入住过一个港商,不知怎么,死在客房了。这港商七十多岁了。他们亲属什么也没有说,就将老人火化了。我们单位还去了不少人给他送葬。港商家属很感谢,给我单位吊唁的职工每人一包中华烟。后来也有一客人死在我们饭店,也没闹什么。现在世道真变了,无理闹三分。

69岁老人去洗澡在澡堂子里正常死亡,子女向洗澡堂索赔35万块钱,你认为合理吗?

特意去看了事件的前因后果,个人认为老人子女的索赔要求显然是不合理的。倒是这位澡堂老板的言行有礼有节,做法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先把事件经过大概阐述一遍,希望能够帮助大家理解。

1,60多岁的老人患有糖尿病,独自来到澡堂洗澡后发生意外,后被前来洗澡的顾客在澡池中发现。

2,老人被发现后,澡堂工作人员对其做了相应的急救措施,并拨打了120、110电话。

3,洗浴中心内挂有醒目的提示,其中特别指出对于糖尿病人和老人要有家人陪护。

4,老人的子女承认自己存在责任,但因为老人发生意外时洗浴中心的工作人员并未第一时间发现,其他顾客发现时已经错过了抢救时间。所以,洗浴中心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5,洗浴中心的老板称,本来也觉得无论如何老人死了,他们理解老人子女的心情,可是,老人的子女和亲人曾来洗浴中心闹事,张开就要35万,这让老板不知所措。

6,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各自让了一步,老人的子女也因之前来洗浴中心大闹的行为向老板表达了歉意,并称只要5万元丧葬费。

事件最后解决的还算圆满,澡堂老板最终赔偿老人子女41000元。

接下来,我谈谈自己对这件事的看法:

1,个人认为,老人自己的责任最大,据称老人自己也会看病(估计是懂医理),那么他更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他应该预见到患有糖尿病的自己单独去澡堂洗澡有可能存在的风险。

2,其次,老人的子女也有责任,明知道父亲有病而且上了年纪还让他单独去澡堂洗澡,子女作为监护人,责无旁贷。

3,老人是买了澡票进去的,也就是说双方达成了某种合同,虽然澡堂有明确的安全提示,但并未第一时间发现老人,要说澡堂一点责任都没有也是不客观的。

4,老人子女先是狮子大开口想要35万赔偿,并带人去澡堂闹事,这种行为应该受到谴责。

总而言之,老人子女的做法不值得提倡,虽然亲人意外死亡,但也应该就事论事,不能肆意讹诈。

69岁老人去洗澡在澡堂子里正常死亡,子女向洗澡堂索赔35万块钱,你认为合理吗?

想来就来:

69岁的老人,到澡堂洗澡正常死亡,是年纪太大,也许有三高或心脏有毛病,澡堂里热气腾腾的,人难以忍受,这回澡堂老板是是掉得大,钱没赚着,还要赔偿他的死亡损失百分之十。

唉,死个人都找理由赔钱,看来做什么生意都不保险,既然这样,澡堂老板应该给澡堂买个免责保险,有了事就有人赔!

其实我说句公道话,一些人都有嫉晦心里,好好一个澡堂,洗澡死了人多霉气呀?别人一听死了人都不想去洗了,澡堂老板应该找死者赔精神损失费,因为死人影响了生意,这样才算公平,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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