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性从哪个朝代开始裹足的?

缠足俗称“裹小脚”,是封建社会残害妇女的一种病态型恶俗,强烈摧残了古代妇女的精神和身体,是封建社会一个典型的糟粕。

接下来,我们一起简单了解一下这个至今谈起都令人望而生畏的恶俗。

在我国的封建社会中,妇女的地位非常低下,她们作为一个配角很大程度上都是为了取悦男性,而裹小脚就是其中的一种方式。追溯历史,中国妇女开始裹小脚最早出现于五代十国时期的南唐。

我们都很清楚,南唐的后主李煜根本不善于治国,也不喜欢治国,他最感兴趣的事就是风花雪月和酒池肉林。久而久之,一般的消遣方式和娱乐项目已经不能满足他的欲望,开始去关注女人的走路姿势。

受此影响,社会上开始推崇“女子以柔为美”之风,尤其是“我见犹怜”的姿态美。于是,女人裹小脚的风气开始传播并且蔓延开来,一步步成为了社会的主流。

为了打造出“三寸金莲”的效果,女子在少年时期就得含泪裹足。因为,年龄越小裹足相对越容易,所受的疼痛也越小。如果年龄变大后再裹,不仅足骨成型疼痛加倍,而且再也不能达到“三寸金莲”的效果。

在赵匡胤通过陈桥兵变建立北宋后,裹足的风气日盛。北宋是一个“重文抑武”和“守内虚外”的朝代,作为统治阶级的士大夫阶层特别喜欢附庸风雅,喜欢舞文弄墨,他们承继了五代时期的陋习,那就是喜欢妇女的小脚。

最开始裹足的妇女不是民间女子,而是皇室和皇宫内的女子。据《宋史·五行志》记载:

理宗朝,宫人束脚纤直。

对此,不仅上层统治者极力推荐,就连很多的文人墨客也是趋之若鹜,比如苏轼、辛弃疾等人都曾写下过赞美之言。据《菩萨蛮·咏足》记载:

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

以上,就是苏轼这位大文豪的作品,所谓的“莲上承步”和“罗袜凌波”,都是对于小脚女子形象生动的描写。

而伴随着汉族妇女裹小脚的逐渐兴起,周边的其他少数民族也竞相模仿,比如蒙古族、鲜卑族、朝鲜族的女子也被迫开始裹足。只是,少数民族裹足的程度没有汉族那么夸张和普遍。

到了明朝时期,妇女裹足现象达到了最鼎盛时期,朱元璋在洪武十六年就颁布了《衮冕制度》,其中明确规定:

命妇复杂繁盛冠饰和缠足。

随着崇祯自缢和满人入关,汉族的最后一个封建政权宣告终结。满人入主中原后,开始推行自己民族的一系列统治,比如“剃发令”、“禁裹足”等。

在顺治时期,禁止妇女裹足的政令推行了一段时间。不过,由于这种流毒已经流传了数百年,而且随着统治的稳定,满人认为裹足现象并不危及自己的统治,所以也就逐渐对此放松了管控。

就这样,裹足现象在默许纵容下一直持续到了清朝的灭亡。

在辛亥革命后,随着三民主义的兴起和中华民国的建立,孙中山正式下令废除了中国妇女的裹足制度。至此,这一封建陋习才终于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中国女性从哪个朝代开始裹足的?

在中国的历史中,女人特别的厉害。因为中国的母系社会很顽固很顽强。所以商朝的时候,最大的军事长官是妇女的妇好。

妇奴不仅见著于甲骨,殷墟考古发现也发掘出了妇好墓。文字与文物对上号,就是历史史实了。

妇好墓里面有铜鼎以外还有玉钺青铜钺,并且有大量的妇女头饰的用品。

妇女头饰的用品证明是女性的墓葬。鼎证明身份高贵属王级人物。钺是军事首长的体现。

汉刘邦的时候杀功臣的是吕后。可见女性当时多么厉害。

事实上中国三国时期,还是兴男方嫁到女方家的。

曹操用杀头的方法制止男方嫁到女方。但是并没有禁止住。甚至如今还有倒插门,男方嫁入女方家的。

所以全中国的男人就想怎么把女人给治住,想来想去就想出了一个好点子,把女人的脚给缠小了。打不过女人的男人就可以跑得快一些,女人追不上,就可以逃避挨打了。

再后来就发现长过脚的女人,12岁的小孩都能把她们给推倒。从而让女人缠脚,渐渐就成了流行风尚。

然而成为流行风尚是需要社会舆论基础的以及理念基础的。

所以当唐朝崇尚肥唯美的,就有了思维的定势了。

这就是用人们崇尚美的方法,把某个东西发展推广开来,形成崇尚。

因此到了两晋的时候崇尚苗条。甚至达到了掌上舞的瘦小干枯的程度。也就是一个女人可以在人的掌手掌心中跳舞的程度,就是顶级的没了。

5代10国的时候,除了苗条以外,还要身姿如柳树枝条一样,行走起来一摆一摇的。这就是身材又苗条又婀娜。

女人怎么保证婀娜的姿态呢?

那就是自幼把脚缠得小小的,就可以确保走路像鸭子一样一摆一摆了,头发的式样插上配饰的步摇,走路的时候就一摇一摇的了。

从此当孩子会爬以后,小女孩就开始缠脚了。

缠脚实际上就是把除了大拇指以外,其他4个指头压到脚底下。是脚只剩脚跟和大拇指。并且起名为三寸金莲。

并且男方相亲找对象的时候,不是看人长得好看不。而是首先看脚有多大小。

从而脚越小的人就越美。

当一个男人娶媳妇有这种要求的时候。每一个女人从小就必须要缠脚了,否则嫁不出去了。

实际上以脚小为美,只是男人的欺骗术,目的是这样的女人从此就打不过男人了。男人可以随意的欺负女人了。

而事实上还有很多男人是惧内的。

所谓的男人惧内。是一个雅词,实际上就是怕老婆。可见缠脚也未必能全部的男人都可以欺负女人的。

可以有红楼梦的贾母身上看得见,也可以由清朝皇帝身上看得见的。慈禧最后是清朝的第一掌权人。唐朝的武则天更不必说了。

因此中国女人缠脚,开始于两晋,扩展为5代10国,兴盛于宋朝,延续于明清。中华民国以后禁止缠脚和留发了。然而到了中国解放以后,有些乡村的乡绅,还是留着披肩发型的,仅是不扎辫子了而已。直到1970年时,男人才彻底进行了现在式的剃头短发的形式。

自从有人类以来,男人斗不过女人的原因就是,幼儿们知道自己是吃母亲母乳长大的。所以绝大多数的小孩子,是向着母亲,不向着父亲的。因此男人们想了很多的办法,也没有把这个状况扭转过来。包括把女人的脚缠小了在内。

欧洲也是这样的。只不过他们不用缠脚的方法,而是用细腰的方法。印度虽然没有这样做,但是用女方陪嫁的嫁妆巨大,也是在努力的控制妇女的。中亚一带女人戴面纱,不准外出见外人体现的。而古埃及是把女人的塑像,雕成只到男人塑像小腿高矮体现的。而南北美洲是女人,不准参加社会活动,只能待在家里体现的。

可见可证全世界的男人都在想法设法的把女人治住的。

实际上这是父系社会对母系社会的报复。

也就是用母系社会时代对待男人的方法,用成了男人对待女人的方法了。

即,男人什么都没有,只身一人。女人有家业家产,包括子女在子孙在内。父系社会就是把女人原有的东西,改成了男人拥有女人没有了。

但是自从有人类以来,一直都是母系社会的。父系社会只有距今五六千年的时间。

事实上某些社会并没有彻底消失,在中国东南的惠安女,云南的摩梭族,仍然是保留着母系社会状态的。也就是男人,什么都没有,只有自身一人。房屋田产以及子孙都归女人的。

只不过惠安女,拥有一切是因为男人出海打鱼容易死亡造成的。所以只有摩梭女是真正的母系社会。这就是当摩梭女不喜欢一个男人的时候,男人裸身出去,无家可归,游荡于村边,等待有另一个女人招他入室,才算有了安身之所。

悟空问答看后咱也在上面留上点啥。

中国女性从哪个朝代开始裹足的?

起源于何时,这个大概已经无从考证了。有的说是五代时期,也就是那个南唐后主李煜,亡国奴。虽然很有才华,但是做皇上就是很不称职了。基本兴盛起来应该算是从宋朝时期吧,文人比较多喜欢出怪,搞了个存天理灭人欲。严重压制人们思想,同时妇女的地位也是急剧下降。在之前像唐朝或者其他朝代女士还是比较开放的,死了丈夫也可以再嫁的。后来就要搞什么守寡立什么贞洁牌坊。可以肯定的是隋朝应该没搞这一套,不然人家花木兰怎么代夫从军呢?

现代学者考证,缠足开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 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明代的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尸尚未发现有缠足者,可见在当时缠足也并不十分普遍。清代的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但不缠足者也不在少数。清朝其实顺治和康熙都希望废除裹足的这种不良的嗜好,但是这个风气太盛,废不了。真正意义上的废止应该算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吧,在之前虽然有不同程度上的成果,但是依然还是有这种习俗存在的。一般一些老人可能80岁以上的可能知道这些事情的。

这个东西是一种变态的不好的这种嗜好,这个风气也是给社会广大妇女带来了不好的影响,。

中国女性从哪个朝代开始裹足的?

最早的传说是从商纣王就开始了。说艻妲己被九尾狐吃了,变为妲己模样嫁给纣王,因狐狸脚小,故令天下妇女裹成小脚。这只是个传说。至五代末,南唐后主李煜专宠一个叫窅娘的妃子,此妃子脚小,故宫中嫔妃都争相习仿,兴起裹小脚的习俗。但这历史上沒有记载。但绝对在明代以前的宋朝,应早就有裹脚的风俗了。因为明洪武朱元璋的马皇后是没裹过脚的,一双大脚。因是皇后,一直不愿意让人看到她的大脚,而人们对她独有的大脚十分好奇。有一次,马皇后坐轿从大街上经过,一阵风吹起了她的轿帘,把马皇后一双大脚露了出来,被人们看到了,这就是“露马脚”一词的来历。古代妇女裹脚,把脚裹得又小又短又圆,因像莲花,故女人的小脚又称“三寸金莲”。

中国女性从哪个朝代开始裹足的?

裹小脚,对古代女性伤害极大,甚至不亚于“男尊女卑”带来的伤害。事实上,什么所谓的“三寸金莲”,让人想想都感到恶心,是一种严重扭曲的病态心理,深恶痛绝的封建恶俗。好好的一双美脚,非要把他缠裹至骨骼畸形才能称之为美,也不知是哪个病态儿想出的缺德办法,竟然还拿出来满世界推广。

——不用说,这肯定是当时的统治阶级出现了这么一些病态儿,伴随着层层官员的阿谀奉承、溜须拍马,只要皇帝喜欢,民间自然而然也去跟风,最终形成了大众审美观的改变,造成了女性在精神上身体上长期受裹脚迫害、自惭形秽的凄惨历史。

那么?裹脚最早出现在哪里呢?当年提出“裹小脚”错误审美观的病态儿还能找到吗?

事实上,这么多年,考古家一直在研究,中国的“裹小脚”习俗究竟是如何兴起的?却一直没能找到唯一标准的答案。不过可以确定的是,这种“裹小脚”的审美观,一定是从宫廷传至民间。

说法一:上古时期

在古代神话传说中,已经有裹小脚的说法。传说大禹在治水时期,娶了涂山氏女为后,而这涂山氏女是狐狸精变的,其足小。又有传说商纣王娶妲己,妲己也是狐狸精变的,由于脚没有变好,便整天用布包裹着,宫中女子便开始模仿,形成了裹小脚的风俗。

不过,这些神话传说,也大多是后世编排,没有史料可考,因此不具备说服力。

说法二:隋朝时期

相传隋炀帝东游的时候,选中一个女子叫吴月娘,但吴月娘非常痛恨隋炀帝。因此,她让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将小刀裹在脚底。隋炀帝玩赏她的小脚时,吴月娘扯开裹布,取出小刀行刺。从此,隋炀帝便下令,日后选美,裹脚女子一律不选,于是民间裹脚之风盛传。

除了以上两种传说,还有说五代十国,由少数民族传入的,也有说唐朝时期兴起的。但这些说法均无可靠史料证实。

——真正有迹可考的是宋朝!

中国历史课本中,指出“裹小脚”的起源,是源于宋朝的一些上层士大夫,从而流传至民间,以至普及。

比如苏东坡在《菩萨蛮》中,曾咏叹小脚的美妙“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苏轼的这首词,充分说明了,在北宋时期,裹小脚已经被这些文人墨客接受并欣赏。

北宋时期裹脚的习俗或许已经根植。到南宋时期,这种现象已经非常普遍了。包括后来的蒙古人建立元朝,以及朱元璋建立的明朝,裹脚的风俗并未被禁止,反而一度被统治者们欣赏、支持。

直到满清入关,曾下令“汉人男性剃头,女性禁止裹脚”。

当然,这条禁令并不是为了拯救这些女性,让男性剃头,女性禁止裹脚,主要是代表屈服。然而,尽管有清庭严令禁止,裹脚之风并未得到改善,反而更为猖獗。因为当时盛传“大脚为耻,小脚为荣”的风气,无论上层官员,还是底层百姓,均以“小脚”作为评判美丑的重要标准。女子如果不裹脚,基本上是嫁不出去的。

直到20世纪,裹小脚的风气才被废除,很难想象,这么一个扭曲错误的审美观,竟然迫害了中国女性超过一千年。

中国女性从哪个朝代开始裹足的?

中国女性裹足始于宋代,止于民国时期,有将近1000的时间。

据说,在五代十国后期,南唐末代君主李煜喜欢看供宫女舞蹈,有个宫女将足用布缠绕起来在一个莲花背景台上跳舞,很受他喜欢,渐渐地,其他宫女也效仿起来。南唐被宋朝灭亡后,女性缠足先是从王公大臣的府上流行开来,可能是这些大臣中,有南唐的旧臣,这些人喜欢看缠足的女性跳舞,并把它当做一种有地位的象征,府中的妾与仆女,投其所好,也开始裹足,渐渐地,这种风气就传到了民间。

到了清代光绪年间,慈禧太后曾在1902年和1905年先后两次颁布劝禁缠足谕旨,但由于惯性,民间女性裹足一直到民国时代才逐渐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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