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子先后与一名女子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轮奸?

A同被害人小丽吃完宵夜,开车送回其家途中,临时起意,将车子开到僻静处停下,然后强行与小丽发生了性关系。A又打电话让好友B,让其也过来跟小丽发生性关系。B过来后,在明知小丽已与A发生性关系的前提下,仍强行跟小丽发生了性关系。事毕,A再次上车,看见小丽躺在车上,又一次强行与之发生了性关系。 A和B的行为,如何界定?是否构成轮奸?为什么?你怎么看?

首先,你的问题的表述不准确,“2男子先后与一名女子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轮奸?”猛一看,似乎表达的意思是一名女子先后与两男的发生了性关系,这名女子好随便的嘛。

其次,当落脚点放在构成轮奸字眼上时,才知道你的问题表述错误了。展开看后,你的问题也没有强行发生关系的客观性,只有你所描述的被强行发生性关系的主观性,看不出来女子被强奸,似乎是这位女子在等待与两男人发生性关系。

最后,从你的表述看,女子没有丝毫反抗,怎么知道是强奸?还是半推半就?仅凭你的表述,无法给你的问题作出女子被强奸的结论。

2男子先后与一名女子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轮奸?

两男子先后与一名女子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轮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之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和其他手段,与妇女发生性行为。

两个男子先后与一名女子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轮)奸罪”呢?

我以为两男子与女子先后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的关键在于女子是否自愿!假若女子自愿与两男子先后发生性关系,两男子并不构成“强奸罪“,属于“道德“范畴的问题。

女子如果并不愿意与两男子发生性关系,两男子以“暴力、胁迫和其他手段强行与女子发生性关系”,两男子犯“强奸罪“,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轮奸”是指两人以上违背受害者的意志,强行与受害者发生性关系。“轮奸“属于“强奸罪“的范畴,在“强奸罪“的量刑处罚中属于“加重“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将判处两被告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2男子先后与一名女子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轮奸?

如果是违背女人的意愿,并且使用暴力手段就是轮奸和抢奸罪,如果女子自愿与两男人先后发生性关系就不算轮奸和抢奸,正如卖淫女接客一天好几个接,但男人算不上轮奸,只算是道德方面的事。

2男子先后与一名女子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轮奸?

轮奸,又称为集体强奸,是指二人以上违背受害者意愿,强行发生的性行为。轮奸是属于强奸罪的范畴,附属于强奸罪,作为强奸罪的加重情节予以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或奸淫幼女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有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那么,在同一地点先后轮流强奸同一妇女是否构成轮奸?请看下=面分析。

  1、行为人有犯意沟通,又先后实施了强奸行为,成立轮奸。

  这里的犯意沟通既包括有预谋的实施犯罪,也包括临时起意;这里所说的强奸行为既包括犯罪行为人本人实施的强奸行为,也包括其帮助或协助其他共同犯罪行为人实施的强奸行为,即包括与强奸犯罪有关的一言一行。如甲、乙预谋强奸妇女丙,二人将丙挟持或骗至某一地点,先后对丙实施了强奸行为;或甲、乙在某一地点偶遇妇女丙,二人临时起意,相互配合先后强行与丙发生了性关系。在这两种情形下,甲与乙具有共同的认知因素,心理上相互沟通,相互支持,行为上相互配合,共同完成了犯罪过程,应属轮奸。

2男子先后与一名女子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轮奸?

判断是否构成强奸,主要看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

简单说,女方要是不同意发生关系,强行发生关系,那就属于强奸。

从问题所述情况,B在女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发生关系,那已经涉嫌强奸。事后,A又强行同女方发生关系,这就不仅仅是强奸,还涉及轮奸的问题。按规定,轮奸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男子先后与一名女子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轮奸?

关键看女人态度,如果女人同意,不是轮奸。如果女人不同意,那就要看两个男人是什么关系,两个人商量后先后强奸,那是轮奸。如果两个男人不认识,只是巧合先后强奸了同一个女人,那也不是轮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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