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女均非亲生事件”给了我们什么启示?

“孩子叫了你十几年爸爸,你还想怎么样?”这是我听过最无耻的话了,生了三个孩子没一个亲生的,还恬不知耻地说“血缘关系不重要!”

这件事给我们的启示

1、孩子的父亲是谁只有女人知道。只要女人想隐瞒真实关系,她有一万种理由骗男人。

假设几个场景:

你给老婆说:我们的孩子怎么早出生一个月,她说早产儿很正常,老公你应该更加努力赚钱抚养这个先天不足的宝宝。

等孩子12岁了,你发现和我自己长的不像,邻居亲戚也议论纷纷,你提出做亲子鉴定,老婆哭着说:你不信任我,如果去做我们就离婚。你权衡利弊最终放弃了亲子鉴定。

2、血缘关系重要吗?

重要也不重要,如果男人不育,夫妻双方商量抱养孩子,这时候就不重要。如果男人身体没有问题,生了三个孩子都不是自己,这时候很重要。

三个孩子如果一个不是亲生的,我都觉得可以原谅,三个都不是。男人辛辛苦苦打工大半辈子,养了三个孩子都是别人的,他这一生留下了什么?

3、现在年轻人只结婚不生育,只是因为经济压力大吗?

现在新生人口越来越少,难道只是经济压力大养不起孩子吗?我觉得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掌控不了女方。现在信息太发达了,各种交友软件,有的甚至见一次就那个了。我有个朋友就很浪,他虽然结婚了,但是并不是100%相信老婆。

这件事再次印证了血缘关系的极其重要性:世人都是自私自利、认亲不认理的。例如大女儿知道自己跟父亲没有血缘关系后,立刻翻脸不认人,对父亲多年的感情立刻荡然无存,认为父亲非常可恨。

“三女均非亲生事件”给了我们什么启示?

三观尽毁,结婚16年,男子发现3个孩子均非亲生,妻子竟大言不惭“血缘关系不重要”,甚至携情夫登门扔炮仗报复。

江西上饶男子陈世贤(化名)2007年经朋友介绍与妻子余某相识,当年便登记结婚;时年,陈世贤在杭州打工,夫妻俩聚少离多,两三个月才见一次面。

结婚后的几年,为了方便照顾家庭,陈世贤回到老家江西上饶,跑长途车为生,一周能回家住一晚;后面几年,陈世贤改了行,到浙江衢州从事全屋定制,夫妻俩再次异地,陈每个月只回家两三次,而妻子余某则负责在家照看孩子。

大概从去年年底,陈世贤开始发现妻子不对劲了,本来是一个长期在家照顾孩子和家庭的全职太太,竟突然提出要和别人出门跑工程,陈世贤虽不同意,但拗不过妻子;

今年2月份某天晚上,本就起了疑心的陈世贤给妻子打电话,对面无人接听,于是陈世贤通过手机定位共享发现妻子并不在老家上饶,而是在浙江衢州,且位置位于宾馆。陈世贤慌了神,急忙赶到宾馆蹲守,蹲了一夜后,发现妻子和一男子退了房。

陈世贤连忙上前质问,双方爆发了肢体冲突。而男子不是别人,正是陈世贤有过几面之缘的,曾带着妻子余某跑工程的老板。

陈世贤疑心就此得到印证,妻子红杏出墙已成既成事实,但照顾到孩子和家里老人的感受,陈世贤并不打算离婚,想继续维系这段婚姻,让妻子回心转意。

可事与愿违,如果说妻子的不忠可以原谅,但结婚16年生下的3个孩子都不是亲生的,那就很难原谅了:

今年3月份,陈世贤和3个孩子做了亲子鉴定,4月份鉴定结果出炉,3个孩子均非陈世贤亲生。这一鉴定结果,对于陈世贤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无异于奇耻大辱。

陈世贤到丈母娘家讨说法,怒气之下打伤了丈母娘,因致岳母轻伤,陈世贤被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

陈世贤打人不对,但毕竟妻子不忠在先,而妻子到此事也没有悔改,怒怼陈世贤道:

小孩子叫他叫爸爸叫了十几年,他都能做出这种事情来,你说他跟畜生有什么区别

我不认为我出轨,血缘关系那么重要吗,别人没有能力生的人,不是照样抱养吗?

这话一出,妻子势必是要无理闹三分了,反将矛头指向老实本分、常年在外打工养家的丈夫,毫无廉耻之觉。

比言语更刺激陈世贤的是,就在陈世贤打伤岳母后没多久,出于“报复”,妻子余某竟带着情夫登门,向陈家里扔了炮仗,造成玻璃损毁,陈父更因受到惊吓而心脏病突犯住进了医院。

陈世贤报了警,警方依法对余某及其情夫作出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婚内做出如此出格的事,不思悔改也就罢了,言语刺激也就罢了,竟然还胆敢带着情夫、厚着脸皮上门试图“报复”,这种“不要脸”的境界真实被这俩人演绎到了极致。目前,陈世贤已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诉讼离婚。

这个事件给我们带来了哪些启示?

启示那可就太多了,首先一点,陈世贤认识了余某之后,1年内便与其登记结婚,这分明是“闪婚”,在不了解对方的前提下结婚、在不了解对方秉性和脾气的前提下闪婚,这为日后不幸的婚姻埋下了伏笔;

再就是,陈常年在外打工,忽略了家庭和妻子,常年异地的婚姻终是一个“雷”;

男人在外赚钱养家本身没有错,但不要只知道赚钱养家,夫妻间还要多一些精神层面的沟通;

陈世贤的警惕心理也太差了,或者说对常年异地的妻子过于信任了,3个孩子都不是亲生可见一斑;

最后,婚姻出了问题,最好不要牵扯到老人,更不应该对女方父母大打出手,这么做只会有理变无理,还要承担法律责任,何必呢?一定要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通过合法合理的渠道解决婚姻中的问题;

至于妻子余某,闪婚加上聚少离多,陈世贤终归还是对妻子了解不深,无论是秉性使然,还是后期受大环境影响或受到了物质上的诱惑了“变心”,终归不是一个合格的妻子。

这样的妻子不值得留恋和挽留,既然妻子严重违德,陈世贤提起诉讼离婚想必也是一种解脱。

类似情况,作为丈夫的陈世贤,能否获得相应的赔偿?赔偿包括哪些项目?

这个案例中,妻子婚内出轨且与他人生下3个孩子,属于过错方,而陈世贤实际上并没有抚养这三个孩子的义务,其是在妻子的欺诈误导下对3个孩子履行的抚养义务,过程中所支付的费用,陈世贤有权要求妻子返还。当然,妻子可以要求生父来承担。

另外,妻子的行为给陈世贤造成了极大的心理伤害,诉讼离婚时可一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之前有过类似的案例,精神损害赔偿在实际案例中是受法院支持的。

妻子婚内与他人婚内生孩子的行为,本质上对陈世贤财产权和人格权的侵犯,以上两项赔偿,正是建立在这两项权益遭到侵犯的基础之上的。

最后,陈世贤作为无过错方、妻子作为过错方,在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时,妻子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这是基于《民法典》1092条的规定。

“婚姻不幸,莫过于此”,女方寻求刺激,终落得个支离破碎、一地鸡毛,终落得个不可挽回。

而其不知珍惜婚姻的行为也必将让其付出惨重的代价,不仅是物质方面,还必然受到道德层面的谴责。

最后,无论过程如何,孩子都是无辜的,希望3个孩子的亲生父亲以后能负担起抚养、教育孩子的重任,这是他的义务,不容逃避!也希望婚姻不幸的陈世贤能早日走出阴霾,不要受此事影响,争取再遇佳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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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女均非亲生事件”给了我们什么启示?

1,如果没有亲子鉴定,只要女人自己不说,男人永远也不知道孩子是不是自己的。

2,结婚前一定要了解清楚:未婚妻是不是和她的前男友还在藕断丝连。

3,所谓的“和前男友见最后一面,然后就再也不来往了…”,纯粹就是狗屁,说不定女友就留下了一个别人的种子,带给你抚养。

4,婚前同居导致女朋友怀孕了,一定要了解清楚到底是不是自己的。最好是婚前不要同居。

5,婚后在老婆备孕期间,男人最好是一直都在老婆身边。等老婆已经怀孕了,并且确定是自己的,再出门去打工也不迟。

6,生下的孩子发现不像自己的,最好是去做个亲子鉴定。

7,“女人的嘴,也是骗人的鬼!”不要轻易相信老婆自欺欺人、圆谎的鬼话。

8,不要随便娶一个经常喜欢撒谎的女人为妻。即便她长得再怎么漂亮,也不能要。

9,“环境造就人”。找老婆要找一个自身有素养的、有道德情操的、知道廉耻的女人。曾经在某种“不好的环境”下工作过的女孩,最好是不要。

10,两个人结婚、也是两个家庭的结合。女孩家庭关系乱七八糟的,最好是不要。

11,因为女人婚后出轨或者偷情,大部分时间都会选在白天。还有就是:会刻意选在老公上班的时间。所以,男人不要疏忽大意了。

12,男人缘特别好的女人,长得特别漂亮的女人,不适合做老婆。

最后一条带给我们的启示就是:如果是老公出轨了,老婆在当天晚上就能查验得出来。而如果是老婆出轨,老公永远是防不胜防。…

“三女均非亲生事件”给了我们什么启示?

夫妻不忠诚,

害了本家庭,

离婚后患穷,

谁会支持你,

老来孩分别,

各方步难行,

都要学好的,

社会才稳定,

可别一时情,

名声扫地黑。

“三女均非亲生事件”给了我们什么启示?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夫妻结婚16年,丈夫才发现三个女儿不是自己亲生的,气愤之余,他找媒体诉说,妻子说:“血缘关系有那么重要吗?他在博取网友的同情。”事情到底是什么样的?这件事留给我们什么样的启示?

匪夷所思的事件

7月28日,江西上饶的陈先生今年45岁了,在2007年经人介绍和妻子余某结为夫妇。婚后,陈先生为了养家糊口,经常外出打工。

最初,陈先生在杭州打工,每两三个月会回家一次,后来为了生计,他开始跑长途,但每周至少会回家住一晚。这两年,他到浙江衢州做全屋定制家居,每隔十天左右就会回家一趟。

结婚16年,他们家先后生了三个女孩,最小的女儿今年都四岁了。从去年开始,余某多次跟陈先生提出有外出打工,想到家里还有年幼的孩子,陈先生坚决不同意,后来妻子趁他不在家,多次离家。今年正月,妻子再次出去四五天。这次陈先生有所怀疑,因为他和妻子用了同款手机,于是他开启了手机的定位共享。

28日晚上,陈先生马上查他他的手机定位,发现妻子在衢州的一家宾馆。

那天晚上,陈先生马上赶到了宾馆,在宾馆等了一夜,直到第二天早上九点,他才看到妻子和另一个男人一起出来,两人共同退了一张房卡。陈先生一下子怒气冲冲走上前去,给两人一人一个耳光,双方遂起了冲突。

三月份,他发现妻子又多次去衢州,两人再次发生争吵,妻子收拾东西带着小女儿回了娘家。

很快,妻子将他拉黑了,无论是微信还是电话陈先生都联系不上妻子。陈先生越想越不对劲,想到这些年来,特别是近几年,自己与妻子聚少离多,他对小女儿的身份产生了怀疑。

于是带着小女儿一起做了亲子鉴定,结果让他很崩溃,小女儿并非他的亲生女儿,想到还有两个女儿,他希望妻子能回归家庭,可是妻子再次离家出走,还说以后要带走大女儿和小女儿。

这下,陈先生又带着大女儿和二女儿去做了亲子鉴定,没想到结果几乎让他彻底绝望了,三个女儿都不是他亲生的,他拿着鉴定结果质问他的妻子,没想到他的妻子竟然说:血缘有那么重要吗?这世界还有那么多领养孩子的家庭,不是这样过得好好的,你这人也太小气了。

陈先生的妻子真的是恶人先告状,十六年来,陈先生为了抚养这三个孩子几乎付出了所有,没想到没有一个孩子是他的。一气之下他到岳母家找妻子,让岳母把妻子找回来,给个说法,那时陈先生想:如果他能够跟我好好过,这个报告我看都不会看。

那天,他和岳母发生了争执,使老人摔坐在地上受了伤。没想到,5月28日,他的家里就被人扔了爆竹,这是他的妻子为了报复陈先生而制造出来的事端,这导致陈先生年过八旬的老父亲受到了惊吓。

在这件事情上,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陈先生的妻子一直强调,她被陈先生打过,还住了医院,说她并没有对不住陈先生,那天在宾馆,老板只是去接她,两人并没有干不轨的事。

关于事件的一些看法:

看到这样的事情,肯定有很多人为陈先生打抱不平。身为妻子,说的是什么话呢?你可以说跟男子进宾馆没有干不轨的事,但三个孩子都不是陈先生的亲生孩子,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难道这三个孩子是石头里蹦出来的吗?三个孩子的父亲到底是谁?是一个人的,还是三个人的?或许只有陈先生的妻子知道了。从当事人的讲述中可以看出,陈先生是个老实本分的人。

虽然他曾经两次打过老婆,这是不对的,但是事出有因,一次是因为亲眼看到她跟男人住宾馆,一气之下打了老婆一巴掌。一次是因为网贷的问题,两人争吵,打了他老婆一下。

我们不赞同家暴,但对于妻子的婚内不轨行为也是持反对态度。她这样的做法不仅仅违背了道德,还可能构成了违法行为。

目前还不清楚三个孩子的父亲到底是谁,也不知道陈先生的妻子是否长期跟衢州的老板在一起,如果双方都是有家庭的人,而以夫妻的名义一起生活,按照当今的法律规定,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可能构成重婚罪。

这件事给我们带来的一些启发:

1、聚少离多容易对婚姻构成威胁。男女之间结成夫妇,是一种难得的缘分。夫妻生活在一起需要互相理解,互相包容。当今社会,已不是农耕时代,许多人为了生活必须背井离乡,一改传统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节奏,许多夫妻成了周末夫妻。

夫妻之间聚少离多,使婚姻生活变得很不稳固。夫妻之间若有一个人缺乏自制力,耐不住寂寞,经不起身边人的诱惑,很容易对婚姻不忠诚。此时,另一方没有在身边嘘寒问暖,给他人可乘之机,有一方不忠,另一方没法及时察觉。就如陈先生一样,等到发现异常,为时已晚。

2、尽量多给彼此一些关怀。女人心思细腻,结婚以后也需要老公的温柔细心,需要对方关心和理解,男人不能一结了婚就把妻子丢在一边,而是要尽量花点小心思给老婆一点小惊喜,往往能够收获意想不到的结果。

婚姻不是爱情的坟墓,而是爱情的延续。结婚以后,男人也要花点心思,好好呵护对方,不是结了婚,妻子就一定会死心塌地地跟着你,她的付出也需要得到回报。钱可以解决许多事情,但钱也不是万能的,感情的需求不是金钱可以来弥补的。

当然女人也要体谅丈夫的辛苦,自觉相夫教子,让男人无后顾之忧。

3、无论男人女人,都要提高自制力和责任感。结婚的男人女人都对婚姻有忠诚的义务,共同组成一个家庭,养儿育女,赡养老人,忠诚于彼此,这是《民法典》中的要求。如果有一方对婚姻不忠诚,与他人同居,将构成重婚罪,是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的。

4、如果结婚之后发现彼此感情不和,好聚好散,不能做出极端的事。陈先生因为气愤曾经打了妻子一巴掌,这是不可取的,这将构成家暴,可能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妻子采用报复行为,拿鞭炮去炸陈先生的家,这也是违法行为,她已经受到行政拘留。

5、发现另一方不忠,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可以向对方追讨抚养费,并索要精神赔偿。陈先生结婚16年,三个孩子都不是他亲生的,意味着他对孩子没有抚养的义务。可是16年来,他却错误抚养了孩子,支出了一系列的费用。在法律上,这属于欺诈性的抚养支出。

欺诈性抚养侵犯了陈先生的财产权和人格权,跟陈先生妻子所说的世界上那么多领 养 孩子的家庭是不一样的,领养是一种合法手续,领养的父母对孩子有养育的义务。但欺诈性的抚养不一样,女方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这笔已经付出的抚养费用,可以由女方以及孩子的亲生父亲返还,同时陈先生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如果陈先生不知道孩子亲生父亲是谁,就可以向妻子索要全部赔偿。

在婚姻承受期间,一人做出不忠的事,并生育了的孩子,这侵害了配偶的人格尊严和财产权益,不忠的人属于婚姻中的过错方,在离婚的时候应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还必须赔偿无过错方的精神损害费。

写在最后:

夫妻之间有彼此互相忠诚的义务,两人之间不管有多大的隔阂,都不应该出轨,在这件事情上,个人认为女方是过错方,说话还很不讲理,任谁听了都气愤。

目前,陈先生已经到法院上诉离婚,希望他的权益可以得到保障,也希望他的遭遇能够给世人警醒。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三女均非亲生事件”给了我们什么启示?

1、结婚生子,这件事的风险越来越高。

2、亲子鉴定,这个生意要火,需求很大。

3、外出打工,回来有孩子,一定要多长个心眼。

4、不要把所有的收入上交,然后不闻不问。

5、做人不能太老实,别人欺负习惯了,你反抗都是罪过。

6、法律解决不了所有问题,道德沦丧、无耻之徒,就应该以牙还牙。

7、夫妻之间最好不要长期分居。

8、不要完全相信另一个人,人心难测。

9、婚姻,本质是利益关系,破裂的时候,非常残忍。

10、不要长期忽视另一半的需求和感受,长期操持理性沟通。

11、最好门当户对,结婚前,一定要考察家庭情况。

12、尽量不要单方面供养,夫妻双方都要出来工作,而且最好在一起。

13、年轻人,谨慎结婚,是对的,因为很多传统的道德、人性,正在消失。

14、以前婚姻就是一辈子,现在所有稳定关系,都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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