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云鹏唱火了春晚最亲的人,会不会被原唱告侵权?

先说结论:理论上不会,但不排除特殊情况。

央视春晚这种拥有世界影响力的大型平台,有一套健全的工作班子,其中就包括对接法律层面的团队。而春晚中所有使用到的图案、背景画面、3D特技、音乐、肖像元素,都有相应的使用版权。

当然这只是理论层面的说法,毕竟一台晚会工作量太大,而且晚会元素也越来越丰富,所以难免工作上的疏漏。但这也说明国内版权意识逐渐加强,更多的原创者懂得如何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好现象。

但对于那些习惯了拿来主义的走捷径人群来说,这就很尴尬了。尤其是近些年相声商演市场的火爆,一些青年演员在根本没有原创能力的情况下,只能到处当搬运工。而且他们还为自己发明了一套理论依据——说学逗唱里面的学。

当然这种说法只能骗骗没脑子的德云社粉丝,如果对方要较真并且追究到底,那么所谓的“传统文化”并不能对抗知识产权法律,哪怕他粉丝再多也白搭。

比如之前岳云鹏的《五环之歌》就陷入了法律争议,被版权方起诉,但最后岳云鹏方面胜诉,原因是该公司只有原版《牡丹之歌》歌词部分的版权,而岳云鹏的《五环之歌》是将原歌词全部改了,并没有违规使用《牡丹之歌》的歌词,所以不能视为侵权。

但是,这也是捡了歌词和曲子分别设立版权的便宜,假如谱曲的版权方也起诉岳云鹏,那么岳云鹏就很危险了。

类似的事情,前年谭维维演唱魔改版《敢问路在何方》,被许镜清先生在微博上怒斥,认为谭维维不尊重版权,也不尊重原创作者,他不能接受,也很不喜欢。

但后来谭维维公开道歉,许镜清先生也表示谅解。这事情为什么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呢,原因跟岳云鹏的《五环之歌》一样,许镜清先生是《敢问路在何方》的谱曲者,也是版权所有者。而谭维维魔改后的《敢问路在何方》,把原曲所有元素都去掉,只用了阎肃先生写的歌词,曲子实际上是另外原创的,所以并未对许镜清先生构成侵权。

这也是知识产权细分的结果,虽然说岳云鹏跟谭维维有点取巧,但对于普及版权意识,也是非常好的正面案例。

而负面案例,就在于法律的真空地带,也就是一些本来是原创的东西,但很难设立版权,这时候被抄袭搬运,原创者就只能空喊一气了。假如对方还是粉丝特别多特别脑残的主儿,那原创者还会被骂成花瓜。

比如德云社张鹤伦,曾经直接搬运ROCK在脱口秀大会的段子,结果引发德云社粉丝和笑果文化粉丝的大骂战。后来微博博主蚊子计良又扒出张鹤伦将自己早年在播客上创作的《天使的翅膀》,直接改个名字《梦西游》,就在商演上演唱,还自称是“原创”。但因为蚊子计良只是即兴创作,并没有加入音乐版权,所以只能空喊一气,还要接受德云社粉丝的疯狂骂街。

去年张博洋也在《脱口秀大会》上对白凯南抄袭自己段子的行为进行痛斥,当然他是通过创作另一个段子来发泄不满,这种行为固然高级很多,但对于原创者来说,这种愤懑的心情大概只有自己能理解。而对于语言工作者的版权问题,跟音乐领域相比确实滞后很多。

但岳云鹏这次翻唱陆海涛《最亲的人》,在版权方面肯定做了完整的对接,不会再这方面吃亏了。而且岳云鹏这次相声最大的亮点也是这首歌(其余部分呵呵呵),算是真正给陆海涛扬了蔓,也让这首民谣成了神曲。

岳云鹏唱火了春晚最亲的人,会不会被原唱告侵权?

2021年央视春晚,岳云鹏与孙越表演了一个相声《年三十的歌》,在相声最后,岳云鹏唱了一首歌,这歌的名字叫《最亲的人》。

根据直播画面,小岳岳唱这个歌,音乐响起的时候,我们从直播画面中看到,屏幕打出了歌名和词曲作者。这说明这首歌是正式作为一个节目,加在岳岳相声后并由小岳岳进行完整的演绎的。

完整看过这个相声的人应该知道,这个相声中小岳岳唱了不少歌曲的片段,而这些都是属于这个相声的创作部分,所以这部分并没有打相应的字幕,也没必要打。

央视春晚本质是一场联欢晚会,要面向全球直播,而春晚中演员演绎的各种作品,最常见的比如歌曲小品相声舞蹈杂技等等,这些作品通过央视春晚传播,甚至是反复的播放,长时间的播放,当然其他电视台也会播放,这势必会涉及到著作权保护,涉及到知识产权。

从专业角度看一个是作品的著作权,一个是作品传播者的著作邻接权问题。从著作权方面看,创作形式有自由创作、委托创作、合作创作、职务创作、演绎创作等,而且还涉及到创作者和他所在单位之间的协议约定,或者作品被采纳后与央视之间的协议约定。 

对于歌曲,根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

  1. 词作者、曲作者对其所创作的词、曲分别享有狭义版权。
  2. 歌手是词曲的演唱者是作品的传播者,因此歌手是邻接权人,有一个表演者权。
  3. 录音制作者也是邻接权人,有一个录音制作者权。
  4. 录音制作者权是指录音制作者对其录音母带所享有的四项权利的统称。

所以一首歌的音乐版权实际包含词作者曲作者的词曲版权,歌手的表演者权,录音制作者的录音制作者权。

我们回到《最亲的人》这首歌。

《最亲的人》原唱为陆海涛,填词为张维,谱曲为徐一鸣,编曲为于秋实,发行时间2015-08-22。

我们只谈一下陆海涛,陆海涛是央视星光大道走出来的,和央视的关系非比寻常,经常在央视的相关节目中看到他。

这首歌算是一首老歌,因此大概率属于自由创作,也就是说,该歌曲的著作权归属于创作者本人以及创作者所属公司(看他们协议如何规定)。

央视春晚上小岳岳唱这个歌,央视应该会购买或协商相应的版权。另外,春晚上岳云鹏的这个节目,央视也有完整的著作权。

  

另外,演绎创作权也要谈一下,所谓演绎创作是在已有作品基础之上进行的二次创作比如改编作品等。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演绎权属于作品著作权人所有,演绎他人作品时需要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

央视肯定会注意作品的知识产权,所以从央视角度而言,不会出什么问题。

对于岳云鹏,从整个相声看《年三十的歌》作者本身就是岳云鹏和孙越。从内容上,这个相声与歌曲《最亲的人》也没有太多的关联。

而且央视语言类节目审核非常严格,所以我个人认为这其实就是岳云鹏表演了两个节目。

当然,这个相声有它特定的场景,也就是说专门为春晚或年三十定制,如果去小剧场或其他商演,这个作品意义就小了许多。

当然,如果是小剧场或商演,岳云鹏唱这个歌,尤其是完整的唱,最好还是购买版权。

所以就本问题而言,岳云鹏在春晚上唱这个歌曲,基本没问题,也不会遭遇所谓的索赔,央视肯定会处理好版权相关事项。

岳云鹏唱火了春晚最亲的人,会不会被原唱告侵权?

不会的。

第一、中央电视台春节文艺晚会是公益性演出,不具有商业演出的性质,不存在的侵权问题。

第二、中央春节文艺晚会即使涉及到词曲作者的版权问题也是有中央电视台与作者沟通完成授予版权的事宜,与演唱者无关。

第三、词曲作者很不得在这种大型的文艺晚会中选中自己创作的歌曲,就拿《最亲的人》原来由陆海涛唱过,十有八九不知道这首歌,而有岳云鹏在春节文艺晚会上唱红,估计词曲作者高兴地嘴都合不拢了。

第四、有自知之明的人谁也不敢得罪中央电视台,否则后果是很严重的。

岳云鹏唱火了春晚最亲的人,会不会被原唱告侵权?

他不唱谁知道这个歌 ,高兴还来不及

岳云鹏唱火了春晚最亲的人,会不会被原唱告侵权?

索赔个锤子,能上春晚的。央视法务部早就把版权搞定了。别人的歌不是不能唱,而是用在商演盈利性的演出要付版权费的。

岳云鹏唱火了春晚最亲的人,会不会被原唱告侵权?

他是不会被索赔的,因为他是在央视这个官方的平台上歌唱的,央视的版权肯定是正规的,不用质疑的,

其次,岳云鹏唱这首歌,把它唱火了,对这首歌也是一个好处,因为这首歌之前并不是特别火,也没有很多人知道,现在他火了之后,其实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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