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局发文限制已入外国籍演艺人员在内地发展,你怎么看?

2020年2月21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联合央视网、芒果TV、腾讯视频、优酷、爱奇艺、搜狐、哔哩哔哩、西瓜视频、快手、秒拍等视听节目网站制订了《网络综艺节目内容审核标准细则》。

《细则》围绕才艺表演、访谈脱口秀、真人秀、少儿亲子、文艺晚会等各种网络综艺节目类型,从主创人员选用、出镜人员言行举止,到造型舞美布设、文字语言使用、节目制作包装等各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细则》第一部分,关于综艺节目的主创及出镜人员选用问题就提到,不得选用因丑闻劣迹、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艺人。另外第四条明确,不得出现选用外国国籍或港澳台籍人士不当的情况。

当然这条的表述是“不得出现选用外国国籍或港澳台籍认识不当的”,字面意思就是对于外国国籍或港澳台籍人士的选用,需要在前三条之外,额外予以考量。这里的“不当”并没有明确内容,但规定这玩意儿越是指向不明,越容易让人感到不安。

所以细则出台后,外界的解读基本都集中在了这里,倾向性认为从今往后网络综艺节目将会限制外国国籍艺人的出镜。

网友对此肯定是一片支持的浪潮,因为多年以来,多少外籍华人打着“爱我中华”的名号营销宣传,在国内娱乐圈捞金。如今这条规定一出来,这些外籍人士仍然可以在国内参加商业活动,但节目方在选角上就要多一分小心,毕竟这些人虽然有巨大的流量,但有他们出镜的节目审核会更加严格,到时候可能导致无法过审,所有钱打水漂。

建议再整理一份官方名单,对这些外籍友人也集体亮个相,让网友们也好有筛选的追星,免得一片丹心付诸他国。

广电局发文限制已入外国籍演艺人员在内地发展,你怎么看?

大家都知道,现在有很多的明星在我们国内名气大涨,赚了很多钱之后都会选择加入其他国家的国籍,比如有很多明星都会选择加入美国国籍。在很多年前就有一部分明星加入过其他国籍而备受争议,之前也许这并不会对他们有什么影响,但是现在如果明星持有双国籍的话,那么就会收到一些特别的提醒,而收到这些消息的明星们或多或少会有些胆战心惊吧。具体是怎么一回事呢?一起来看一看吧!像我们所熟知的李连杰现在也加入了新加坡国籍,再比如歌唱家蒋大为、王力宏、赵本山这些明星都是加拿大国籍,许晴加入了日本,刘亦菲、宁静、谢霆锋加入了美国等等,除了这些人之外还有很多,在这里就不一一举例出来了。在我们国家还没有对这种加入其他国籍进行管制的时候,这些明星确实也纷纷都加入了外国的国籍,说实话,他们享受着外国的国籍,住在国外却捞着中国人的钱。如果没有我们观众的捧场,他们又怎么可能有现在这样的成就呢?许多网友都觉得现在的粉丝对这些明星太过于迁就了,对他们太好了以至于让他们忘记了根本。确实我们国家现在的经济能力并不能和美国相比,但是我们现在已经在飞速的发展了,可是这些明星却依旧想方设法地想要加入他国的国籍,这简直就是抛弃妻子一般的存在。在中国发展,有了前途就迫不及待的想要抛弃这个培养他,包容他的国家了,那么加入其他国家国籍就加入吧,那么又要回到我们的国家来汲取养分是怎么回事呢?很多人都说我们的国家对这些忘本的明星太过于宽容了。所以当他们太过于高调的话,我们自己的国家也不会让他们太过于猖狂的。而我国娱乐圈片酬普遍比其他国家高也是一方面原因,所以让越来越多的人想要踏入娱乐圈,他们并不是真正的去追求艺术,而是想要得到众人的追捧以及极高的片酬。说实话,培养几百个明星都不如培养一个袁隆平这样的人才,大家说呢?

广电局发文限制已入外国籍演艺人员在内地发展,你怎么看?

我认为限制很好,既然你加入了外国籍,拋弃了你的祖宗八代,和伟大的祖国和人民,投入他国怀抱,缺乏爱国之心和责任感,说难听连祖宗都不要了,还死皮赖脸在国内捞油水,再到国外享用,别白日做梦枉费心机,永别了不孝子孙,欢呼国家广电局发文限制令,双手赞👍同,减少对祖国年青一代负面影响和伤害,更有利于国家发展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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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如此,我想赞成的人也是百分之九十九吧,也许这个决定是百分之百地正确,

广电局发文限制已入外国籍演艺人员在内地发展,你怎么看?

第一娱记出品必属精品!

广电发文限制已入外籍的艺人限制在内地发展,我来谈谈我的看法。

第一:限制已入外籍艺人在内地发展非常有必要

现在有一个奇怪的现象,有些演员在中国生活,在中国赚钱,赚了钱就去国外享受,给外国人缴税。

之所以这样,无外乎第一中国的钱好赚,人傻钱多,把我们当白痴!第二内心对我们国家没有信心,随时可以走人!

说到底,明星入外籍都是为了两个字"利益",有的是为了子女教育,有的是为了享受发达国家的保险福利,医疗保障,工作机会。既然你加入了外国籍,也可以,那你就在你的国家好好呆着,不要还一直在内地各种圈钱。

对于这样对国家毫无忠诚度,毫无爱国之心的人,还要让他们赚钱,这说得过去吗?走到哪里,也没有这个道理啊!

第二:早就应该这样,应该坚决执行

众所周知,我们国家娱乐圈艺人片酬是全世界最高的,动不动就几千万过亿,都超过了好莱坞!我们把钱送给外国人,最后还不讨好,没有任何理由!这个政策早就应该出台了!

另外,我们国家又不是没有演艺人才,又不是缺少演艺人才,每年聪电影学院、戏剧学院毕业那么多学生,都找不到戏拍,我们还要把钱给外国人也没这个必要啊!多培养我们国家自己的人才,不更好吗?

还有一点我想提出来,有些演员在国内赚了钱,虽然没有加入外国国籍,但是他们在国外都买了房子,买了豪宅,对于这些明星,我们有合理理由推测,一旦我们出现困难,他们随时就会离开我们。

最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司指导,向广电总局递交了一条限制“外国国籍明星”参与国内影视录制的条文。也就是说那些更改成外国国籍的明星,以后会被限制在中国拍戏和参加综艺节目,这一消息确实大快人心!

广电局发文限制已入外国籍演艺人员在内地发展,你怎么看?

艺术具有鲜明的民族性,艺术家是这种民族性的代表。放弃国籍、加入其他主体民族国家,就无法继续代表这种民族性艺术,理应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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