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认为爱狗人士与恨狗人士的争吵越来越多,你觉得争吵的根源是什么?

双方争论的根源在于观念不同,爱狗人士把狗当人看,恨狗人士把狗当动物看。中国人每年有几百人因狂犬病死亡,被狗咬伤的人数达几百万,爱狗人士也知道这一点,对于这一点也很痛心,但是爱狗人士把狗当人看,中国的狗超过一个亿,如果扔异烟肼毒狗,被毒死的狗会超过502这个数字的很多倍。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被异烟肼毒死的狗可能会是自己的狗,但是因狂犬病死亡的人跟他们没有交往,对此并不关心。

这个情况根源还是得从相关立法方面去思考,因为其他的什么文明程度、爱心公益、慈善道德都是没有可量化标准的主观意志。只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才是可执行,并且所有人都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只有在法律面前可以有分辨是非的可能,而不是用“爱狗”“恨狗”这种傻叉一样的标准来区分。

目前我国以法律形式出台并执行的只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其针对的是濒危的野生动物。很遗憾,狗并不在其保护之列,虽然可能很多爱狗人士会不解:我们家狗狗是亲人,全世界仅此一条,为什么不算濒危呢?建议去附近精神科检查下,现在国家把精神病也纳入医保了,不用担心费用问题。除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之外,就只有部分地区执行的行政法规,例如杭州市近期推出的相关法规,行政法规仅在辖区内有效,不具备法律的广泛性,但辖区内也具有强制力,爱狗人士们可不要觉得你们有爱心文明程度高就去挑战它,违反行政法规也同样属于违法,到时候罚款还是行政拘留都可能等着你,如果你觉得是为了爱所以反抗,行为过激或者升级了,等着你的就是刑法罗。

另外爱狗人士们弹冠相庆的我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建议稿)》仅仅是一个立法建议,快十几年了也没有正式通过和执行,有些营销号和民间动保组织把(建议稿)几个字抹掉然后散布谣言,别去相信。立法建议每年都会有很多,但在正式通过以前都是一纸空文,别觉得自己真找到组织了。而且任何法律法规都必须有均衡性,绝对不可能完全强调保护狗而忽视人,所以这个建议即使通过,肯定也会删掉你们最喜闻乐见的那几条。

最后要说的就是爱狗人士们最不爱听的了,目前对狗的侵权行为和相关伤害,主要还是用民法在处理,也就是把狗归类为公民的个人财产。这当然让爱狗人士们不解了:这怎么会是财产,明明时我儿子闺女父母老尖儿啊~对不起,那是你给它的归类,法律不这么看。举个栗子,我把你的狗弄死,然后你杀了我报仇。最后责任摊派,我的财产会赔偿你家的狗命,而你会以故意杀人罪给我抵命。即使你在法庭上说你是替父报仇,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但审判员大概率不会接纳,最后咱们阴间见。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