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怎么看南昌一女子在小区内被两条未栓绳的巨型烈犬撕咬、头皮撕裂的事?
我看见大部分人都在抨击爱狗人士,是不是有点跑偏了。
你们把那些养狗不管狗,用自己生命护狗的叫爱狗人士?错了,那是狗奴吧。就像古代那些横行乡里的土财主,身边总跟着一些忠仆,主人怎么作恶他们也不奉劝,只会助力迎奉,把主人捧杀到被更强的力量碾碎为止。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吹过来的西洋风,把一种畜牲给生生捧成什么“伴侣动物”,听着就想吐,你们是不是要和狗子扯证生崽啊?那些狗屎一样的鸡汤文,硬要说狗和人类有心灵沟通,还把搜救犬说成雷锋一样大爱无疆,我去那就是通过长时间训练形成的反射动作罢了,你真以为狗是怀着圣母心去爱人类啊,别自作多情好不好。
另外少去信那些西方那些动物主义者的屁话,傻白甜都是吃饱撑的,那些货二到什么程度你们自己查查去。推特上有人做实验,放一只小强尸体在一个显眼的位置,一周之后周围堆满鲜花和小标语,还特么有鸡腿,有人还给小强取了名字感谢它来人间走一趟。曹星原老师也在美国遇到过给蟑螂维权的团体,这些和那些所谓的爱狗人士一样,推广他们的主张,其实都是有经济利益推动的,不是真的爱动物。你们用他们的理论武装你们的精神世界,以为自己护狗就提升了多高档次,那是想瞎了心好不好。
狗就是狗,你把它当私产也好,当爹当祖宗也好,最低限度就是别伤害到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现代法治社会了,大家恪守自己的权利边界,不要随便逾越过去侵犯他人。你不给狗套链子是没人管得了你,毕竟法律没有强制规定,而且你一脸横肉身上纹着皮皮虾,但真咬着人了,那你该赔钱赔钱,畜牲该枪毙枪毙,你就别一脸无辜的说:狗狗那么可爱,狗狗没有错。废话,它把人咬成那样还没错,要不把你拖出去替它挨枪子儿呗?
大家怎么看南昌一女子在小区内被两条未栓绳的巨型烈犬撕咬、头皮撕裂的事?
即使小动物99%的时候都很温柔,但当那1%的伤害发生时,没有任何人能承受。所以,外出遛狗,请一定将牵引绳拉紧一点!
9月1日早上5点,家住东湖区省府大院的黄菊香,刚刚散完步准备回家。可没想到,快到家门口的时候,对门的院子里冲出来两只大型犬。
黄女士说,当时两只狗就趴在她身上,一只咬头一只咬脚, 狼狗就拴了个项圈,搏斗的时候她抓住了,另一只就没套 ,狗的主人自己抱住了。
被两条大型犬咬伤,画面太血腥!事发突然,黄菊香的头部、背部以及腿部均受伤严重。据了解,两条狗同为院内邻居所养。
几分钟后,穿红色衣服的狗主人制住了这两只大型犬,并带回了自家院子。黄女士的家人也紧急把她送往医院接受治疗。黄菊香的儿子表示,主要伤在头部,头皮被狗撕裂。
咬人的这两只大型犬,一只是德国牧羊犬,也就是俗称的狼狗,另一只是罗威纳犬。
而更令人震惊的是,一个月前黄菊香的丈夫就被这两条狗咬过。目前,黄菊香家人已向辖区派出所报案,警方已经带走了这两只伤人的大型犬,伤者家属也在和狗的主人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
早在2004年,南昌市就出台了《养犬管理办法》,要求在南昌市区禁养大型犬、烈性犬。然而,时至今日,我们在南昌一些小区还是能看到大型犬的踪迹。还是发生了这种惨案,真是令人愤怒。南昌市疾控中心数据显示,南昌一年超过3万人次被狗咬伤,这还不包括郊区乡镇的统计数据。进入夏季后,特别是大众养犬越来越普遍,南昌动物伤人事件频发。疾控专家提醒,狂犬病是迄今为止人类病死率最高的急性传染病,发病致死率几乎为100%。所以被猫狗咬伤,一定要及时接种狂犬疫苗,越快越好。
狗的天性就是喜欢追逐快速移动的物体。当你在跑步时碰到狗,请放慢脚步,或停下来。如果有狗向你靠近,原地站立不动,千万不要掉头就跑,市民可以通过它们身体发出的信号,来规避和避免自身受到伤害。
大家怎么看南昌一女子在小区内被两条未栓绳的巨型烈犬撕咬、头皮撕裂的事?
谢谢!这种攻击型的狗,真的不能养,养了不但会给你惹麻烦,而且会给别人带来痛苦。我不反对养狗,但是你必须给狗创造一个环境,没有安全保障就不要养,绝对不能在公共场合伤害别人。文明养犬,是大家共认的宗旨。不能为了自己的高兴,而损失别人的幸福。所以养狗真的要三思,不要盲目的领养。
大家怎么看南昌一女子在小区内被两条未栓绳的巨型烈犬撕咬、头皮撕裂的事?
太惨了!
爱狗人士,出来说话啊!对这件事情你怎么看法,你想做什么?
狗就是狗,野性不改,大多数好的,不代表都好,不管如何,只要有一人被咬也是可悲的,问题是本可以避免,为什么养狗管理条例就不能出台,不赶紧出台?就是按规定做了,出现意外大家也能理解,但这样肆无忌惮致人安危于不顾的狗主人,即使没有造成伤害也应该以威胁公共安全罪而受到惩罚。
对于拒不执行并造成人身受伤或受惊吓的,就应该受到民事和刑事处罚。老百姓就应该有凭证据检举未按要求养狗的人。
大家怎么看南昌一女子在小区内被两条未栓绳的巨型烈犬撕咬、头皮撕裂的事?
唉,又是一个被狗攻击的悲剧!狗主人呢?爱狗人士呢?出来处理啊!这时候看不到爱狗人士也看不到动物保护组织的声音了!难道在你们的眼里,人命真的不如狗?
且看事件回放:9月1日清晨,江西南昌的黄女士散步准备回家,突然遭到两条大型犬的攻击。黄女士回忆称,当时她正常走在路边花坛旁,并没发现有狗。这两条狗是突然出现并扑倒她身上发起攻击,一条攻击头部,一条攻击腿部。造成黄女士的头部脚部等多处软组织受伤,目前也已经被送往医院救治了。据了解,这两条狗已经不是第一次咬人了,黄女士丈夫一个月前也被咬过。我们不谈狗就谈人吧,不管你的狗是多么温驯多么听话,这都仅仅是局限于狗主人。这种大型犬本身就具有极强的攻击性。养狗之人应该用狗链拴着,并给狗戴上狗嚼子。以防狗外出途中挣脱伤人。这种放任不管的狗主人才是十恶不赦的!
然而,该事件中的两条恶狗,已经在一个月前伤人,狗主人竟依然放任狗的恶性散养。而且从两条狗分工合作的情形来看,很像是训练有数(一个咬头一个咬腿),故意伤人的。是不是上次因为黄女士在和狗主人交涉过程中,狗主人怀恨在心,故意为之也说不定。
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恶犬伤人事件,而且是同只的狗发生多次咬人事件得情况不断报道。各城市基本都有《文明养狗规定》,然而,狗主人就是拒不执行。正如很多狗主人很蛮横的说“狗咬的你找狗赔偿去!”说白了,恶狗伤人还是狗主人的主观问题,如果恶狗伤人全部上升到刑罚规定,还有人冒着违法的成本散养犬只和收养禁养犬只?文明养狗应该和刑罚与民法相关联,否则恶狗伤人事件根本无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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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这东西本身就具备攻击性,而且一些大型犬的品种本身就属于危险品种,如果是个人是养的话,拴狗绳或圈养是必须的。
对于南昌这个女子的遭遇表示同情,也比较痛恨那两条举行恶犬的主人,你说你喜欢狗、爱狗、养狗没毛病,但是你说明知道那类犬非常强壮,且具有一定的攻击性,你还散养,这本身就不对。
有资料显示,一般的狗上下颚的咬合力为100磅左右,一些大型凶猛的犬类甚至能达到200磅,知道这是什么概念么?按照公斤换算,1磅(lb)=0.9071847斤,200磅就是接近100公斤的咬合力。试问这一口咬在人身上,人会是什么感受?
如果我是这个女士,我肯定会追责狗主人,而且会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一个是医药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的赔偿,二是这两条恶犬的处置方式。狗咬人是因为狗不懂事,认为人可能会威胁、侵犯它的领地,这我们没法说它什么。但是对于狗主人,那就需要好好说道说道了,喜欢狗为什么不看住你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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