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你还会和前任的家人保持来往吗?
谢谢邀请,离婚了,要不要和前任的家人来往,要看情况。是什么原因离婚的?如果前任出轨,或者是虐待,或者其他伤害的原因,造成两人离婚。那就根本没必要和前任的家人保持来往。这也是接受不了的。
把对方伤的体无完肤,人就是爱屋及乌的,如果由爱生恨,那结果是相反的,双方像仇人一样,不可能有正常的关系,有可能见面都会打架,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的方式就是双方回避,才能避免发生更严重的情况,到了那一步,双方已恩断义绝,很有可能是老死不相往来,双方再任何关系。
更不要说和对方的家人,有什么接触。如果有孩子,当然不能反对孩子和对方的家人来往,毕竟孩子还是需要父母的,和双方有血缘关系,这个是没办法隔断的,大人的仇恨当然不能遗传到孩子身上,孩子可以和对方家人正常的来往,想禁止也是毫无办法的。
另外一种情况,双方离婚,是和平分手,并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双方还能够正常的沟通,只是因为相处不融洽,或者对方有疾病,影响婚姻幸福。
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和对方家人保持联系的,也使孩子能有一个正常的生长环境。双方离婚后,当然可以再婚,和前任的关系,也仅仅是普通朋友关系,仅此而已。或者双方因为误解或者其他因素,造成离婚,对双方的好感还没有消失,离婚以后,心里还想着对方,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有意识的和对方家人来往,当然是最好的。
双方经过不懈努力,完全可以重新谈一场恋爱,达到破镜重圆的目的,皆大欢喜,这也是最好的结果,也是双方家人最希望的结果。我的一位朋友,就是因为误会。一怒之下离婚,过后很后悔,最后在双方家人的撮合下,消除误会,重归于好。在离婚分居一段时间后,感觉对方的好,经过多次努力,双方又重新生活在一起,破镜重圆,这也是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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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你还会和前任的家人保持来往吗?
关于这个问题,我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来说一下感受。
我的前夫是妈妈的学生,我们从小就认识,双方家庭也都很熟悉,属于知根知底型的,我们俩人90年自由恋爱,94年2月结婚的时候房子因为我们买的期房没下来,就一直住在我姐姐家,她是两居室,我们姐俩各住一间,(当时我姐夫被派往外地助勤,而我和前夫一直两地分居),直到95年初我们的房子给了钥匙,5月我一个人挺着大肚子搬进去,(女儿95年7月出生)当时的家具就是一张婚床,一个皮箱,一台黑白电视,电视柜还是我姐姐家的,连个吃饭的桌子都没有。就因为买房欠了好些外债,那时候工资又低,为了还债,就只能节衣缩食,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那时候虽然生活条件挺艰苦,两人又不在一起,但两人患难与共,依靠鸿雁传书,互相鼓励扶持,感情还是很好的。而且,我女儿因为比预产期提前了半个月,我生孩子的时候,前夫正在河南修京九铁路,交通信息都很闭塞,直到孩子已经出生五天了,他才匆匆赶回来。即使这样,就算日子再艰难,我也从来没有埋怨过,更没有因为钱而产生过矛盾。都说是“贫贱夫妻百事哀”,而我一直信奉的却是“有情饮水饱”,而这样的还账日子一直到2000年才彻底结束。
由于公公的心脏一直不好,而他家又在比较偏僻的农村,离医院远,怕犯病时来不及救治,所以在96年的11月份,我女儿一周多的时候,老两口就从老家搬出来了,和我们一起住到一起,并帮忙给我带孩子。婆婆公公共四个孩子,两儿两女,我们是最小的,上面的两个大姑姐和哥哥比我们大挺多的,结婚早,所以日子都好过。当年在我们困难的时候,也没少帮我们,孩子的衣服基本上是姥姥家负责,我妈妈会做,我姐家是女孩,大我们五岁,正好能接上。零食、奶粉什么的,基本都是奶奶家这边供应,两个姑姑和一个大伯家都是男孩,我们唯一的女孩也很受宠,所以那个时候,家庭和睦,其乐融融,也没觉得有多苦。
后来婆婆家不知怎么了,好像被施了魔咒一样,先是98年二姑姐离婚,2000年大伯子又离婚 ,而我们的日子在逐渐变好,搬了两次家,先是从县城搬到市里,离我妈妈家近了,后来在2000年又从小房子搬到了三居两厅的大房子🏠,这期间公公婆婆一直跟随着我,而且我总是把最大的房间让老两口住,自己住小房间。逢年过节,两个离婚的哥、姐以及他们的孩子,肯定都是在我家,孩子放寒暑假更是长住,我从心里真的是没有嫌弃过,一直牢记以前人家对我的好,总把他们当做自己的亲人一样对待,尤其是我们的二姑姐刚离婚的时候,怕她不开心,怕婆婆惦记她,过年的时候必须千方百计把她和孩子接到家里,后来我的日子好过了,自己买一百多的羊毛衫,给她买三百多的…包括对待公婆,直到老公公2003年去世,2006年底婆婆搬走,我们都没有生过气。一是婆婆公公一直对我挺好的,尽心尽力帮我带孩子、做家务,没有什么让我不高兴的地儿。偶尔有想法,我也不闷着,直接沟通对话,大家也都能接受,所以相处的特别好,以至于楼上楼下、左右邻居都很羡慕,我也一直觉得这种模式会永远持续下去。
直到2006年发现老公出轨,在折腾了一年以后离婚,这个过程中,我才发现以前所有的岁月静好,原来也不过是表面现象,你付出的是真心实意,把人家当做是一家人,而真正到了关键时刻,你不过是个外人。尽管当初还会念着你的好,甜言蜜语地哄着劝着,跟你有联系,我也总是带着孩子上门看望,但随着人家那边既成事实的存在,不但是我,包括他们曾经万般宠爱的女儿,也逐渐变得微妙和虚情假意起来,甚至为了利益,开始有了倾向性。当这一切被后知后觉的我发觉以后,是种心拔凉拔凉的感觉,呵呵😊
以上就是我所遭遇的切身体会,虽然是个例,但或许也能有点代表性吧?我认为离婚后与前任家庭来往的,而且还能相处的好的,必是两方面的事,一个巴掌拍不响,剃头挑子一头热的事长久不了。其实,现在想想,有些事都不必太追求圆满,离婚了还是就各自过好自己的日子,少一点联系吧,没什么意思。
离婚了,你还会和前任的家人保持来往吗?
说实话,我是因为前妻出轨离婚的,我见到她父母,亲戚,会当做没有看到一样,还有以前前妻也会过来看儿子,说什么她有多爱儿子,既然你有那么爱儿子,当初就不会抛夫弃子,那就说明儿子在她心里没有那个野男人重要,到最后我还想说一句既然离婚了你就是一个外人了,不要再来打扰我和儿子的生活,就当她(前妻)死了
离婚了,你还会和前任的家人保持来往吗?
刚离婚时,我和前夫的家人都还有来往,前夫二婚那天我去参加婚礼差点吓死了,发誓再也不去前夫家了。
和前夫结婚五年,前夫因为喜欢酗酒,经常喝醉酒对我家暴,每次当他家暴我时,公公婆婆还有妯娌都会来骂前夫,为我出气。公公婆婆妯娌和我关系特别好。
前夫虽然喜欢家暴,但是他对我细心体贴,照顾有加,我们离婚的时候都还是有感情的,最主要原因还是那次对我家暴太厉害,浑身都被他打青紫了,看着身上的伤痕累累,我下定决心和他离了婚。
离婚后我回娘家去的时候,公公婆婆还有妯娌都来送我,再三叮嘱强调,要我一定和她们保持联系,以后她们家请客还是会请我的,我含着泪答应了,当时,看见前夫站在二楼窗口望着我泪流满面!
去年冬天,收到前夫二婚的请柬,我犹豫再三,还是去了,当我到那熟悉的房子,和公公婆婆嫂子寒暄几句后,就有一个陌生的中年妇女问我是不是小李前妻,我说是。
然后她就说,有话跟我说,让我跟她上楼去,她把我带到三楼那个很小的储藏室,恶狠狠的说,你都和小李离婚了,为什么还要来纠缠小李,参加他们的婚礼,我女儿今天跟他结婚了,你以后再也不许来参合,否则有你好看。说完她转身就关门出去,把我反锁在储藏室里。《三楼钥匙都是插在门上的》
我吓的拼命喊公公婆婆,嫂子开门,可是外面的唢呐声音和舞台音响声特别大,根本没人能够听到我害怕的叫喊声。
喊累了,饿了,我绝望的坐在门边地上,不知道过了多久,才听到嫂子喊我的声音,我马上答应,嫂子开门跟我说,吃饭时,她到处找我,没看到,还是侄女说,看到新娘子妈妈把我跟我上楼了,嫂子问了才找到我。
我跟嫂子说明情况后,骑着电动车回家了,发誓再也不会踏进前夫家半步!要不是看在公公婆婆还有嫂子对我好,我也不会前夫再来往,奉劝离婚的男人女人,离婚了真的不用和前夫家人联系,断就断了干净利落,没必要再来往,只会给自己添堵。
离婚了,你还会和前任的家人保持来往吗?
离婚了,无论是主观还是客观,都必然有着过错的一方。如果是当事人双方的责任,那么双方的父母家人和离婚事件没有瓜葛。如果之前相处很好的话,确实也不能一下子割断。但是,我个人认为,既然已经离婚了,最好还是不要再来往的为好。
一、谁的父母家人,自然是向着谁,继续交往没有什么意思。
我们村里的李平,年青时不务正业,吃喝嫖赌样样精通。那一年,突然领回一个离婚妇女,吵着要和妻子玉兰离婚,正好其妻子也感觉受尽委屈,便同意了。
开始时,李平的母亲极力反对,且向着儿媳妇,但是婚还是离了。离开时,李平的母亲和玉兰相拥而泣。
刚离婚不久,李母总是说:“我们玉兰真的是个好媳妇,我真舍不得!”
但是后来没多久,李母就改了说法,逢人便说:“那个玉兰,一点用也没,饭也不会作,连个男人也拴不住,我早就倒看见她不行!”
原因是现任的这个媳妇很强势,把李平管得死死的,李母也不敢惹。因而,玉兰的懦弱和善良这时候便成了“没用”。
二、有些东西该放下就得放下,继续纠缠对谁都不一定好
离婚了,就不是一家人了,最好的作法,就是彻底的不再来往,这样对双方都好。
不管因为什么,离婚之后,总是会有一些伤疤的。这个时候,如果再和对方家人交往,只会让这伤疤愈合的时间延长,并没有别的什么好处。
我自己没有离婚的经历,但是却有一个类似的经历。在我和妻子结婚之前,曾经交往过一个女朋友,当时她的家人对我很好,而且我们已经发展到快要谈婚论嫁了。
她当时给我透露了一个彩礼的数字,那个数字不大,但对于当时的我和我的家庭来说,却是个无法达到的数字。
所以,我及时地止步,没有继续和她交往下去,当我把现任的妻子领回去时,她十分恼火,还亲自质问过我。
后来,我以为一切都过去了,但却不然。有一次我碰上她母亲,便亲切地问了一句,谁知她母亲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没有和我说话。
从那以后,我便彻底断了和她们的关系,偶尔碰上也形同陌路。
当时的我们只是没有结成婚,就是这样了,如果是离婚了呢?
所以我觉得,既然离了,就应该断了交往,再交往下去,没有任何意义,也没有这个必要。你觉得呢?
离婚了,你还会和前任的家人保持来往吗?
我想给大家说一说我的真实经历,我们离婚一年多了,我和前婆婆还在交往,前几天她还给我送煮好的花生呢。虽然我和她儿子离婚了,但我不否认她是一个好婆婆,结婚后她一直把我当亲女儿,我床上所有的东西都是她在帮我洗,孩子一岁多就是她帮着带,我对前婆婆只有感激。
离婚的时候我们协议好了,孩子周一至周五跟着爸爸,周末跟着妈妈。前夫一直在外打工,我儿子一直跟着奶奶,周五下午放了学,前婆婆就把儿子送过来,偶尔会给我送她包的水饺、蒸的馒头,她说:你们的婚姻失败了,但咱娘俩的缘分没断,不管怎么样,我们都要把孩子培养好,尽量给他提供好的成长环境。
现在,我还是会情不自禁地喊她“妈”,只要有孩子,和她的联系肯定断不了。我不会刻意地跟前夫的家人断绝往来,一日夫妻百日恩,婚姻关系解体了,十几年和婆家人的情意断不了。我不想和他们像仇人一样老死不相往来,人不能带着仇恨过一辈子,要学会释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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