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会接受搭伙过日子吗?

搭伙过日子,就是在一起共同生活,多一双筷子,多一个碗,短期内问题不大,如果长期如此,危害极大。说说我原来一个工友的故事,他是一个农民,离开了孩子和老婆去深圳打工,和我是同一间工厂,也是我的师傅,在放假的时候,他经常邀请我去他家做客,我们是工友,如果没事,我有时也会买点肉,买点菜去他家,也算搭伙。不仅吃的饱,而且吃的便宜,比饭店吃实惠多了,有一个女人我一直以为是他老婆,和他住在一起,两人也是搭伙过日子。我和这位师兄关系不错,他也向我谈起这件事,他说搭伙过日子挺好的,他是男的,不懂得整理家务,煮饭洗衣,这是女人最拿手的。他和他现在的女人搭伙,对他俩都有好处,节省了开支,比如那个女的和他在一起就不用交房租了,省去了一笔开支,而帮他收拾家务,买菜煮饭。他每天都可以吃上可口的饭菜,房间整理的干干净净,而他每天都可以穿着干净的衣服去做事,在这里有家的感觉,那个女的和他就像真正夫妻一样生活,也解决了他俩的精神饥渴和生理要求。但是,这种关系是经不起考验的,也是不能受到法律保护的,后来他父亲生病了,需要几万块钱,而当他向她的女友借钱时,女友却拒绝了他,并且马上消失了,不但没有帮他,也卷走了他放在家里的所有钱财和贵重物品。遇到事情,搭伙过日子还不如半路夫妻,那个朝夕相处的人,不但不愿意帮自己,还会落井下石,遇到这种事情只能自认倒霉,是得不到任何补偿和保护的。所以搭伙过日子不是一个好办法,如果长期搭伙过日子,一定要办结婚证,否则后悔都来不及。

你们会接受搭伙过日子吗?

本来是打酱油路过的,但是既然进来了就说说我二十年前(也就是200至2003年)曾经在深圳宝安某区电子厂上班的经历、或许也算是“搭伙过日子”吧...?

当时在流水线上班,而我们那组的组长就是一位比我大五岁的美女姐姐(本人当年26、未婚,美女姐姐31、已婚)、有家庭、一个孩子,她老公是中山人、在中山上班,每个月来美女姐姐的出租房聚两三天。

然后、在工作半年多的接触中彼此熟络之后、偶遇会开些半黄半素的玩笑,也包括有一些工作上的事我曾经帮过她的缘故吧...?有时候她发工资了会买宵夜请我去她的出租房里开小灶,刚开始只聊工作进度、而也只有我自己一个人喝着纯生啤酒,再去几次她就就开始聊她的情感生活、偶尔也喝一两罐纯生、然后多几次就我喝醉了、她也喝醉了...(剩下的自行补脑),但是我俩也有约定:我不干涉她的家庭与感情与生活,而她也不会干涉我的一切,如果我有女朋友了,不想再过这样的日子(或者她想结束了),我们俩谁都可以提出来,随时结束,绝不纠缠对方...!

其实我想说的是、看到回复中有些朋友所谓的“不能接受搭伙过日子”基本上说的牛头不搭马嘴、文不对题。当然、我说的这些话也并不是提倡搭伙过日子这样生活模式(但也不反对),因为无论哪种事物,在这个世界上所能存在的即是合理的,那些说反对的人,你们所说的一切理由只能代表你们自己本人的观念而已,无法代表得了茫茫人海中的普罗大众。所以说,在这人世间,无论是哪一种生活当式、更不论是暂时的或是长久的,就都像每一个人穿的鞋子一样,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罢了。

最后想说的是:本人现在已经成家,并且已有了一对儿女与一位相濡以沫的贤内助,而曾经的这段往事、只是我这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人生旅途中一段小小的插曲,不曾被遗忘、也不曾被希翼...

你们会接受搭伙过日子吗?

搭伙过日子有以下几种情况:

1)搭伙的男女双方都在陌生的地方打工,彼此的双方都在老家,这种搭伙过日子的很常见,一来双方都有生理需求,二来也彼此有个照应!

2)离婚不离家,夫妻双方因为某些原因离婚了,但是还在一个屋檐下,为了孩子不受影响还跟原来一样!

3)搭伙的双方其中之一的对方生活不能自理,考虑到既要照顾对方又要养家糊口,身上的压力太大,就选择了再找个人搭伙过日子也就是东北人俗称的拉帮套(没有地域黑的意思,只是为了更通俗解释一下这种现象)!

我不知道题主问的搭伙过日子是哪种情况,无论哪种情况,生存是人的第一需求,如果迫不得已,这个可以理解,如果没到那一步,还是不要的好,毕竟人类本身就有自我约束的能力!

你们会接受搭伙过日子吗?

我的一个朋友,四十七岁了,女,从2019年九月份和李小山〈化名>,两个人搭伙过日子,李小山男,六十一岁,儿子女儿都已经结婚成家了,李小山干个小临时工,没有钱。朋友王力花<化名>,也是一个女儿,一个儿子,也都结婚成家了。两个人住的房子是王力花女儿的,很小,一室一厅的,王力花在步行街摆个算卦的小摊,一年也能挣几万!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王力花得病了,而且是肺癌,一下子李小山就变了,马上撤走了。一分钱也没有出,一天也没有照顾过,让人很是吃惊!两个人曾经那么老,一个脚盆里洗澡,还一个碗里吃面条!整天背着抱着的!形影不离!一有风吹草动了,立刻现了形了!我的一个女邻居,丈夫死了,她五十岁,和一个离休老局长也是,搭伙过日子,整整七年半,老头一个月工资还五千八百多块钱,全部交给后老伴,老头子还养鱼六年,一年也收入二十万左右,挣了二百万,工资加养鱼,老头子病了,脑血栓,老太婆竟然一次也不去了,说怕老头子难受!搭伙,没有约束,不受法律保护,真的是不好!

不论多大岁数,千万不要搭伙过日子,能过,合得来,必须扯结婚证,记得,合法的才会有安全感!我是金色阳光温暖,欢迎大家留言!

你们会接受搭伙过日子吗?

快乐无价[可爱]

夫妻也是搭伙过日子的一种形式,只是比较合理合法,也不一定有爱情,凑合着过的夫妻,多得去了。

非夫妻关系搭伙过日子也挺好的,虽然不被大众祝福,但只要不伤害到谁,换句话说,只要不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就好。

暴殄天物,晚年恐怕会后悔[捂脸]

你们会接受搭伙过日子吗?

搭伙过日子就是不领证的男女两人过起实实在在的夫妻生活。

我因为年龄大了,受传统思想的影响较大,以前是不能接受的。总认为那不合法,不道德,無保障,“名不正言不顺”。

现在通过网上反复的探讨,思想也有所改变。认为像夫妻长期分居两地,性生活长期缺失而正好有合得来的同病相怜的异性朋友或同亊,诸如农民工的临时夫妻,他们只对家属保密,並不妨碍各自的家庭和原配的感情。一个工程结束各自回家团聚就不再联系,也有可能下次再相遇在外又重续旧好。我们是凡人都有七情六欲,对他们这种临时夫妻目前我也能接受。

另外还有两个单身老人为了避免纠纷,采取不领证而搭伙过日子,我想只要两个当亊人能接受那末其他人也就不要去说三道四了。

当然对年轻人来说我认为不领证同居弊大于利,尽量洁身自好,杜绝婚前性行为。就是夫妻分居两地的孤男寡女也应尽量克制不要去找情人。老年人有条件的也尽量约法三章后去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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