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坐地用头猛撞小车前保险杠,车主最终向其“赔付”3000元,大家怎么看?
网络上流传的视频非常的短,没头没尾,特别是我们只看到了老太太不停的用头撞击小车的保险杠,并没有看到事发前路面的监控录像,所以无法准确判断她做出此种行为的动机,如果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老人的这种自残式的做法的确挺令人揪心的,但若是一出戏,大家也只能无奈感叹她“入戏”太深了,很多事实都告诉我们:可怜之人多有可恨之处。
有细心的网友发现这个老太太比较眼熟,原来她老人家之前就曾做出过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2016年,在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路电视塔附近的一处水管爆裂,于是老太太便简单的带着一床铺盖睡到了自来水公司的大门口,阻碍车辆进出并向自来水公司索赔5万元,大伙一看都是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这之间似乎并没有什么因果关系啊,但老太太可不这么想,她认为自来水管爆裂的时候把她吓出了一身毛病,所以找自来水公司要点钱是合情合理的,而且老太太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她是被自己的儿女们亲自送上“前线”的,如此精湛的演技精妙的配合着实令人感叹不已:为了钱,还要啥子脸嘛!
因此这一回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怀疑老太太这次撞车的行为是因为之前已经做了周密的准备,现在不少人在碰瓷的时候都挺狡猾的,他(她)们会为受害对象准备某种极难察觉防范的“触机”,为自己后面的索赔工作寻求正当性,让受害者真的以为错在自己,让警方在处理此类事件的时候难以找到有利证据做出准确的判断来证明他(她)们的主观恶意,所以最后整来整去都变成了受害者为求脱身“花钱消灾”/警方取证难无奈“和稀泥”的结果(很多人或许会说车子不是有行车记录仪吗,但这玩意儿也有死角啊,包括很多路面监控也是如此),这就造成了一种从表面上看“谁弱谁有理”的表象。
本来现在我国老年人群体的形象被某些害群之马整的早已经是“满目疮痍”了,现在又闹出了这么一档子新闻,处境上无异于“雪上加霜”,在这些老人的身上我们看不到任何的“礼仪廉耻”,“公序良俗”对他(她)们来说只是一个摆设而已,他人遵守规则的行为居然为她(他)们的恶意敛财提供了“基础环境”,为何他(她)们敢如此的嚣张跋扈呢?我想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这类人尝到的“甜头”要远比吃到的“苦头”多,充分利用了他人“怕麻烦不想惹事”息事宁人的心理。
当然了,他(她)们也并非没有弱点:喜欢频繁作案并且手段单一。基本上在类似交通事故的现场都能够看到他(她)们制造的“争议”,警方完全可以针对这样的群体建立“黑名单”制度,对那些屡教不改者施以重罚,从源头上阻断他(她)们免费获取享受各种国家政策福利的路径,让他(她)们明白碰瓷这种“副业”很有可能会影响到他(她)们谋生的“大业”,如果可以选择,一般人更愿意“留下西瓜丢掉芝麻”,也只有这样才能对那些“肆意伸手伸脚者”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您认为呢?
(图片源自网络,侵删)
老太坐地用头猛撞小车前保险杠,车主最终向其“赔付”3000元,大家怎么看?
老太太坐地上用头猛撞小车保险扛,车主最终向她"赔付"3000元大家怎么看?
既然交警认定是无事生非碰瓷儿干嘛还让司机赔她3000元?是谁给她的自信稳赚不赔?
滑稽啦!倚老卖老为老不尊不仅不被处罚还3000到手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再说被撞司机是钱多不在乎这俩钱儿还是可怜她扶贫啊?
不是钱的事,这无形中助长了她的歪风邪气!这种人干脆不是同情的事,直接按敲诈勒索法办!
我不认为这是有爱心!与坏人就该斗争到底!
老太坐地用头猛撞小车前保险杠,车主最终向其“赔付”3000元,大家怎么看?
8月10日,事发陕西汉中,一老人坐地不停用头撞小车保险杠,其间还摸头止痛,小车司机劝阻无效报警,经协调车主给老人赔偿了3000元。对于问题中涉及赔偿3000元的情况,目前看到有的报道说并不属实,所以这个事实可能还是需要公安机关的确认。
碰瓷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在于,即便最后证实是碰瓷,是行为人故意所为,但最后往往还是能够获得获得相应的补偿。即便碰瓷不成功,没有获得赔偿,但事情往往也就这样结束,碰瓷的人并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或是刑事处罚。
并且在很多碰瓷现象中,碰瓷人员是上了年纪的老年人。我们在处理这些事件,考虑其年龄问题,很多时候对其从轻处罚,甚至是免除处罚,或者不执行处罚。也正是这样,导致这些碰瓷者有恃无恐。
希望在出现这些碰瓷现象时,我们在执法上能够严格依法依规,对于这种具有敲诈性的碰瓷行为应当予以相应的处罚。处罚有力度,才会有警示和教育的意义,才能起到打击这类违法行为的作用。
老太坐地用头猛撞小车前保险杠,车主最终向其“赔付”3000元,大家怎么看?
判罚人是崽花爷钱不心疼?。
老太坐地用头猛撞小车前保险杠,车主最终向其“赔付”3000元,大家怎么看?
对于碰瓷这种行为,应该给予严惩,不看结果,只看行为。只要存在碰瓷行为,无论最后讹诈成功没有,都该对其处罚,讹诈成功的,则依法按照敲诈勒索罪论处。
8月10日,陕西汉中某路段,一位老太坐在地上用头猛撞一辆汽车的前保险杠,可能没有掌握好力道,期间老太还不忘用手摸摸撞疼的头部。车主哪儿见过这种情形,不敢上前搀扶,只能语言劝阻,劝阻无果只能拍下视频报警。
至于网传的车主最终赔偿3000元系误传,但“老年妇女系无事生非”却得到了证实。换个说法就是,老太有碰瓷的嫌疑,只是没有得手罢了。而有网友称老太曾有过多次碰瓷行为,虽然目前还未得到证实,但个人认为可能性很高。像这么熟练的动作,真不像是第一次。
碰瓷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也是被人们所唾弃的不道德行为。老人碰瓷则更让人感到无语,传统认识中,我们应该“尊老敬老”,可是个别素质有问题的老人却“倚老卖老”,借用自己的年龄和“易碎”属性,上演了各种各样的“碰瓷”。
而这种行为之所以在同一个人身上屡屡上演,很大程度上是“犯错成本太低”。成功了有钱拿,失败了无所谓。这才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甚至更多次。
个人建议,对于碰瓷行为,应该有相应的严厉惩处手段。例如:1,根据碰瓷者开口索要的金额,加倍处罚。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那就让他们得不偿失。“以弱讹强”也是碰瓷者的核心,“破罐破摔你奈我何”的心理让碰瓷者肆无忌惮,只有严惩这种行为才能起到警示作用。
2,只要认定了碰瓷行为,就要对碰瓷者进行严惩,不再根据其讹诈金额的多少处罚。有些碰瓷者只要小钱,为的就是让事主更加容易接受,自认倒霉破财消灾。此前濮阳那位专门拦婚车的小胖,很大程度上就是这种心理。因为其行为够不上犯罪,索要金额又不大,很多人为了减少麻烦向其妥协,从而让小胖把拦路要钱当成了“职业”。
3,老人碰瓷,其监护人也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老人的子女不可能对老人的行为一无所知,不能说老人给钱了子女花了,老人闯祸了子女跑了。无论老人是个人素质问题还是生活所迫,子女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于存在多次碰瓷行为的老人,其子女也应该承担连带责任,例如民事赔偿责任或者代缴罚金等。让老人的子女规范监督老人的行为,才能起到减少或杜绝此类现象。
总而言之,有些行为只靠教育劝诫很难杜绝,凡是能选择靠碰瓷讹钱的人,更是讲不通道理的。对待他们,只有打的疼才能记得住。
老太坐地用头猛撞小车前保险杠,车主最终向其“赔付”3000元,大家怎么看?
据我所知,这件事前半部分确实属实,但有关车主向其赔付3000元一事,已经被官方媒体正式发文表示#辟谣#,也就是说,根本不存在给付3000元了事的说法。即使是头条平台自身也对该事件进行了#辟谣#。
8月10日,发生在陕西汉中街头的一幕,被网友们戏称为“自残式碰瓷”。当时一位老人坐地上主动将头碰向停在路边车上的前排保险杠,连续数次,不过这一幕被监控完整拍下。
后来,当地有人报警处理,警方出警并#辟谣#车主掏出3000元了事的结果。据称,这位老人已经被当地警方带到派出所,具体如何处理目前未知。
很明显,这段被放出来的视频证明了与车主无关,如果车主真被“讹走”3000元,那我们这个社会风气就太糟糕了,还有什么公平、正义可言呢?恐怕连最起码的程序正义都存在问题……
幸运的是,这件事并不是网传的那样,在人证及现场监控所拍下视频的证明下,这位老人想要“耍死狗”恐怕是不行啊!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