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端面烫伤儿子与母亲,要求店家赔钱!律师:顾客承担主要责任,大家怎么看?
我发现现在有些人真的娇贵的很,去店家消费一旦出现意外,无论谁对谁错,首先想到的就是如何找对方赔偿,从来不找自身的原因,作出一副眼泪汪汪凄凄惨惨戚戚状,立马就变成了“受害者”,还获得了不少不明真相群众的支持,难怪现在很多人都感叹社会风气都被这样的“弱势群体”给带歪了。
我们去快餐店吃饭的时候,流程一般是这样的:交钱点餐⇒取票拿号⇒叫号提醒⇒自己取餐,一切顺其自然再正常不过了,由于快餐店的人流量比较大,所以很少有服务员主动将你所点的餐食送到自己所处的位置,而且关于快餐店是否有义务向顾客送餐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在吃快餐时顾客自己取餐是大多人的普遍共识,毕竟饭钱也就几十块而已,指望提供多好的服务也不太现实,特别是端饭的时候自己不小心撒了或者是被烫了一般人都是自认倒霉,很少会有人刻意去追究店家的责任,但很少并不代表没有,比如下面这一位。
上个月7月27日的中午,女子黄某带着儿子和母亲到某面馆吃面,她在将面端到座位上的时候,意外把面碗给打翻了,溅出的汤汁烫伤了自己的儿子和母亲,当时店内的工作人员马上过来试图帮他(她)们对被烫伤的部位进行冲水处理,但是黄某却要求工作人员将他(她)们送去医院,并且支付烫伤产生的医药费用,中间拉扯了半小时之久,结果被店家以责任在她自己为由给拒绝了。
眼见僵持不下,黄某便带着母亲和儿子自行去医院进行了治疗,没多久她便带着亲友来到了面馆,要求面馆老板报销产生的1800元治疗费用,并另行补偿1000元,结果再一次被拒绝,恼羞成怒的黄某当场就给了其中一个店员一脚,其母还与工作人员产生了拉扯和争吵,眼见矛盾有激化的趋势,店家无奈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认为这事属于民事纠纷,建议黄某走正当司法程序。
其实我有三个问题挺想问一下黄某:
1.既然认为自己是受害者,接受采访的时候为何戴口罩?
2.自己的亲人被烫伤后,为何不第一时间帮助他(她)们进行紧急处理,而却拉着饭店工作人员纠缠半小时,非要对方答应赔偿?
3.自己端面烫伤了自己的亲人,为何会认为自己没有责任?
如果按照黄某的逻辑,是因为托盘有油受压变形隐患没有被杜绝才导致她端盘不稳,所以自己没有责任,那为何此事没有发生在别人身上?倘若她在吃面的时候感觉比较烫,店家是否也应该将面吹凉喂到她的嘴里?因为如果她被烫了,店家还是要负责任的,此事经多翻交涉双方仍争执不下,黄某便联系了记者,记者又联系了某位行业资深律师进行评判,答案也不出大家所料:黄某自己疏忽负主要责任,饭店因面条太烫未告之顾客并杜绝这种潜在风险负次要责任,我想这种结果应该是黄某所期待的吧,花了一两千去看病,多少总得捞回点成本。
这种“和稀泥”的现象想必大家都已经司空见惯了,小编也实在是无力吐槽,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吗?
(图片源自网络,侵删)
女子端面烫伤儿子与母亲,要求店家赔钱!律师:顾客承担主要责任,大家怎么看?
女子端面烫伤儿子与母亲,要求店家赔钱,自己犯的错自己买单,跟店家有什么关系,赔钱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7月27日,杭州的黄女士带着母亲和儿子一起到杭州乐堤港负一楼的吃面,在把面碗放上托盘的时候不小心碗滑打翻。
母亲大腿被烫伤,儿子也被烫脚踝,黄女士介绍说店家态度极差,事后不闻不问,一家人自行去医院就诊治疗。
这让黄女士非常气愤,因为两碗面母亲和儿子被烫伤,还1800多元的治疗费。
对此,黄女士要求面馆承担医疗费,并赔偿1000元,但面馆负责人果断拒绝。记者调查发现,店家与黄女士双方各执一词,据面馆负责人介绍:小孩烫伤后,他第一时间抱着小孩去冲水降温,至少抱了10分钟。
而黄女士当时情绪很激动,抓扯他的衣服,叫他赔钱,还骂了很难听的话。他跟黄女士说,想带小孩去医院,有什么事后面再协商。黄女士打了个电话,电话打完又踢了他一脚。
后来,黄女士说她踢对方的时候,小孩已经哭半个小时,一直是母亲抱着,母亲自己也烫伤了,所以情绪很激动,还报了警。
现如今事情陷入僵局,双方各执一词,而监控画面也只能看到黄女士端着面走到座位旁,以及母亲和儿子就被烫伤。公道自在人心,我相信一家面馆不可能就只有黄女士一家人,只要警方调查一下当时在场的人。
我相信,究竟是谁为了逃避责任说了假话,很快就能够查个水落实话。
事情真相究竟如何,我一旦真相大白,肯定会有一方被无数吐沫淹没,但我相信作为店家肯定不会态度恶劣,恶语相向,因此,我更支持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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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端面烫伤儿子与母亲,要求店家赔钱!律师:顾客承担主要责任,大家怎么看?
谁给他们这么大的勇气,敢于向任何人索要赔偿,不管有没有理,都是搅三分。这是什么强盗逻辑,真的没有人能管得了他们吗,让他们的气焰如此地嚣张和飞扬跋扈。
对马路上故意碰瓷索要钱财的行为,我们都恨之入骨,希望警方严厉打击和处理。但对于这种小事非要变大事,自身责任非要店家或商家赔偿的新型“软碰瓷”行为,如何进行打击和约束,还社会一个清净的空间呢,需要我们认真思考,拿出办法加以解决。
我按照这位黄某的说法,帮她梳理出一个索要赔偿的思路吧,助她“发财”。
黄某这次因为自己端面烫伤了儿子与母亲,说托盘设计有缺陷,才导致没有端稳的。这个理由有道吗,有道理。不过,只找快餐店是不够的,才1800元的医药费,再加上1000元的赔偿费用,太少了。都不够黄某的跑腿费了。
建议啊,找司法鉴定。儿子和母亲的伤势够不够伤残级别,要是达到5级伤残就好了。花点钱,做做工作。争取全部鉴定上5级,然后打官司,找快餐店索要伤残金,一个人最少20万元,一共40万元。要是生活不能自理了,黄某再起诉索要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
在被告人方面,第一被告人为快餐店老板;第二被告人为托盘销售者;第三被告人为托盘批发者;第四被告人为托盘生产厂家;第五被告人为托盘设计者,这一连串的被告,绝对能为黄某带来一笔满意的赔偿。
这事没有完,还要继续对快餐店的行为进行追索,对快餐店老板绝对不能放过。
具体内容如下:快餐店为什么不安排人员做好顾客的服务,不一对一的照顾好客人端东西;设警示标志了吗,提醒客人注意脚下滑,小心烫伤等标语(知不知道有的客人无脑);快餐店为什么不配拐棍,给黄某这样腿脚不好的使用,这三条,每条都要求老板赔偿3万元。
我好好帮着算算啊,找记者、打官司,成本低,收益大,还出名了。黄某这次真的赚大了,这样的人不“发财”都难啊。
还有一件事,要盯住了医院,每个治疗细节都要抓住。像治疗时换药撕破皮了,碰疼了,都可以学习医闹的做法,印制条幅要求赔偿。肯定有所收获,祝你成功。
记住啊,我就不收点子费了。
女子端面烫伤儿子与母亲,要求店家赔钱!律师:顾客承担主要责任,大家怎么看?
女子在饭店端面汤的时候,据女子所说,因为端面汤时盘子上有油手打滑,滚烫的面汤烫伤了孩子和母亲。
刚才看了相关的视频,女子用托盘端了两大碗面汤,本身碗也大,面汤也多,托盘儿就那么一点儿,用托盘端着两大碗面,因为重量的原因,托盘有些变形了,或者说托盘儿有些超载了,再加上托盘儿本身有油容易打滑,于是两碗面汤打翻了,烫伤了祖孙俩,其实稳妥一点的办法是女子一次端一碗面汤,或者女子觉得快端不住的时候,可以请妈妈帮一下忙,总而言之,女子负主要责任,如果不嫌麻烦,一次端一碗面汤,或者用小碗盛面汤,就可以避免这样的事。
最后这位女士带着儿子去了附近的医院,花了1800元左右的医疗费,看样子的确烫的不轻啊!黄女士就希望饭店可以报销这笔医疗费,并额外补偿1000元。看到这里我自己都觉得不可能,黄女士面对镜头时戴着口罩,我想她自己心里也清楚,要是这样的话,这饭店也没法开了,自己端一碗面汤,然后假装不小心倒在身上,还可以获得一部分补偿。
开饭店的,很多时候尤其是到中午人特别多,服务员忙不过来,而这时顾客如果想喝面汤,都是自己来端,因此很多饭店都会写上面汤自倒这四个字,我家里就是开面馆的,人少的时候我会先给顾客端一碗面汤,当然我们的面汤碗是很小的,没有那么大,端面汤的时候也不用托盘。但是人多了,我们会专门准备一个壶,让客人自己倒,因为有的客人喜欢喝面汤,不可能一直在旁边给客人端面汤,面汤是免费的,即使不吃面只要你想喝面汤尽管来。
当然这件事因为僵持不下,派出所的人来了也说这是民事责任,应该请律师,律师说顾客承担主要责任,因为端面汤这样的事应该由饭店的服务员来提供,因此饭店也要承担小部分责任。
刚才也听到一位律师说,发生这样的事无论谁对谁错应该第一时间是让伤者看病治疗,但是商家却没有做到这一点,这也有可能使病情加重,当然根据常识遇到这种情况,先用凉水冲洗一下,最起码可以减缓疼痛,我认为这一点商家做的的确不对,不过顾客第一时间并没有想着给小孩看病,而是直接来一句赔钱,女子还踹了厨师长一脚,耽误了好长的时间,这也进一步证明了这个妈妈不负责任,难道孩子的安全比所谓的赔偿还重要吗,好在小孩儿烫的不重,多行善事吧!
女子端面烫伤儿子与母亲,要求店家赔钱!律师:顾客承担主要责任,大家怎么看?
如今这强盗逻辑真是防不胜防啊,明明自己不小心端泼了面汤,还得去找店家索赔,这店家得有多心塞。明明店家没有任何责任的。所以这种消费者,即使去打官司也是打不赢的。
看了整个报道,这女士的理由是因为托盘上有油,所以导致其端不好,才烫伤了其母亲和儿子。这其实就是找了一个店家存在过错的借口了。有了过错,才好进一步索赔了。反正是无理搅三分,得理不让人罗。
如果我是店家的代理律师,只会问她两个字—证据呢?想必该女士也没有托盘上有油的直接证据吧。那店家能不能主张该女士手上有汗呢?这简直就是各说各话的案子,既然没有证据,那么只能推定纯粹是该女士自己不小心了。所以店家凭什么赔偿呢?
说实话,看到这种案子,我们只能发出还有这事的感慨。本来美好生活,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要是谁出点事都想着找别人索赔,那商家早关门了。只能说人心不足蛇吞象了。
女子端面烫伤儿子与母亲,要求店家赔钱!律师:顾客承担主要责任,大家怎么看?
这个事情应该是女子自身的责任,店家无需赔偿。
杭州女子黄某带着母亲和儿子在一面馆吃面,她用托盘将面端到桌上时,碗滑了面翻了。烫伤了黄母腿部及其儿子脚踝。店老板急忙抱着孩子冲水降温十来分钟,黄母拽着老板要求赔偿,黄某也情绪激动辱骂老板,并踢了老板一脚。就医花了1800元,黄某要求老板支付医药费并赔偿1000元。老板认为是黄某自己没端稳,拒绝赔偿。律师表示,端面本身存在风险,应该由面馆来段,因此面馆承担次要责任。简单谈几点看法:
1、从现场视频来看,是黄某自己端着盼着到就餐桌时翻了碗。她找出的理由是托盘可能存在油渍,但这一点并未得到证实。然后又说托盘有些变形了,这样的理由似乎不怎么合理。当时面馆顾客挺多,所有客人用的都是同样的托盘,为什么别人没事,还是黄某自身没有端稳当造成的翻碗。其实这个多数人都有体验,我们一般在将托盘放到桌子上的过程中,如果手端托盘的位置不当,托盘在这个过程中便会出现一定角度的倾斜,很容易造成碗的侧滑。
2、再聊聊律师所说的,面到底应该由谁来端。在多数饭店,餐食确实是有服务员端的。不过在大多数快餐性质的小餐厅里,餐食都是客人自取,最具的代表性的便是肯德基和麦当劳等快餐店。因此,客人自取餐几乎已经成为快餐性质餐厅的一种模式。既然顾客主动进入这类型餐厅就餐,便代表默认接受了这种模式。这个面馆明确张贴有“自取餐区”的牌子,说明也是这种快餐经营模式。所以,律师所说的理由同样站不住脚。
4、黄某提到一点,说当时的面非常烫,刚起锅。自己本身要的就是热面条,而不是凉面,又嫌人家的面烫,总不至于让老板给吹凉了再上桌吧。这种理由,显然是鸡蛋里面挑骨头,强词夺理。
5、依据事情整个过程的实际状况,黄某家人烫伤的责任应该由她自己来承担。面馆并不存在实际的过错,也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6、这类的事情越来越多,走走路不小心摔倒了,要找别人赔偿;自己低头看手机撞倒人家商户玻璃了,要找商户赔偿。此类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忽略自身责任,一心只盯着别人兜里的钱。这些显然都是不合理的索赔行为,不应该助长这样的坏风气,而应该极力制止。
结束语: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要做巨婴,让别人来为自己的错误负责、买单。所以,黄某家人被烫伤的责任应该由黄某承担,面馆无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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