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违规跨越马路护栏失败并带倒30组护栏。对此您怎么看?
翻越马路护栏这事儿相信很多人都做过,至于对不对,大家心里都有数,一般情况下大多数人都能翻过去,但也有例外的,比如下面这位老兄。
事件描述事发广东珠海,一男子在过马路的时候为了抄捷径选择翻越护栏,不幸的是在翻越的过程当中右腿被卡住,怎么拔也拔不出来,护栏因承受不住该男子剧烈的晃动而啪啪倒地,达30卡之多,我仿佛看到了满屏的尴尬……挣脱后的男子曾试图扶起护栏未果,慌乱之下逃离了现场,目前该男子已被警方列入黑名单。
男子为什么会选择跨越护栏警方在翻阅视频监控资料的时候,发现该男子起初有“左顾右盼”的行为,而且离他不远处就是人行道,这证明他对自己即将采取的行动还是有一些犹豫的,但是在短暂的思考之后,“冲动”战胜了“理智”,所以我们才看到了下面发生的一幕。
其实类似于该男子这样的行为在生活当中挺常见的,很多人为了自己的方便,置社会准则于不顾,丝毫不考虑自己的“冲动”可能会带来的严重后果,主要还是因为他(她)们内心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惩罚不会降临到自己的头上,殊不知这种“自我安慰”往往是“自欺欺人”,这不,案件中的男子除了被护栏“反将一军”外,还上了黑名单,变成了警方重点监控的那一类人,长此以往必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我的看法看完这则新闻之后,我想了很久,是不是该说点什么,突然就想到了“小事不小”这个词,但是单纯的说教已经没有太大的意义,因为这样的“小事”在很多人的眼里根本不值一提,但生活中的“蝴蝶效应”却无处不在,“小事”同样会引发“大后果”,与其“事后”痛苦流涕、后悔不迭,为什么不在“事前”小心翼翼、防微杜渐呢?毕竞生命只有一次,你没有重来的机会。
即兴附打油诗一首:一顿操作猛如虎,双腿被卡心里苦,人来车往羞如鼠,敢问兄台堵不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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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男子违规跨越马路护栏失败并带倒30组护栏。对此您怎么看?
这不是简简单单拉倒栏栅的小事。
而是破坏公共交通安全设施的违法行为。
具有主观的恶意性。
破坏了交通次序。
危及了交通安全。
大庭广众,肆无忌惮公然破坏。
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故,严厉惩处,必须打灭其违法的嚣张气焰。
#凌远长著#
广东一男子违规跨越马路护栏失败并带倒30组护栏。对此您怎么看?
像这种事情肯定是要先谴责这个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男子,因为他投机取巧的心态和做法给公共安全带来了不小的隐患,再者还对公共设施造成了损坏,这些都是钱啊,就这个男子造成的这个结果,光各种处罚赔偿就够他喝一壶了,也给了他一个永远不会再犯第二次错误的警告。
该男子想抄近道横穿马路,这种想法就是想通过自己的违法行为方便自己,这种行为非常的危险和不可取,再者马路中间设置护栏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行人和汽车横穿马路,因为这种地方一般都是车流量比较大的路段,为了维持交通秩序和安全,防止一些人想投机取巧造成不必要的安全隐患而设置的防护栏。
其实真正的交通安全是跟个人素质有直接关系的,也就是说交通秩序混乱与否跟个人素质直接挂钩,基本上都是交通混乱都是一些没有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秩序的人造成的,往往这种人都比较自私,就是自私的人才会无视社会秩序而只顾着自己的想法和利益,也就是这样的人才是社会混乱和不稳定的因素。
当然一般这种人比较自私,而且心态都是自我为中心,外加上一种自己的侥幸心理在作怪,才使得像珠海这种横跨马路造成公共场合财产受到损失的事情发生,而且这种行为非常危险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有可能对自己造成危害,也有可能造成对他人的伤害和损失,这种无视交通管制的人非常可耻,应该严厉处罚这种行为的人。
广东一男子违规跨越马路护栏失败并带倒30组护栏。对此您怎么看?
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所以特地百度了来看事件发生的过程情况,原来是发生在珠海的一则不文明行为。
说到违规跨越马路护栏这档子事,在全国的大中小城市,每天都会轮番上演,只是有的没有被曝光出来而已。那么对于这种事我们该怎么评价呢?
首先,跨越马路护栏这种事本身就是一种不文明的事,是会给别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的。这种事本身已经不文明了,而现在他又触犯交通法规,必须找出惩罚并好好教育一番。
其次,这种翻越护栏的人,真的是懒,而且还抱有侥幸心理。在我们各种设置护栏的马路上其实都留有缺口给行人过到对面的,那为什么行人不愿意走呢,就是因为懒,找不到其他的理由了。因为懒就有了侥幸心理,反正我从这里翻过去,车子又不敢撞我,怕什么。
第三,就是这类喜欢跨越护栏的人,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安全意识淡薄,缺乏换位思考。因为缺乏这些意识,所以翻越护栏起来就显得理直气壮了。
这则新闻中跨越护栏的人,看来是知道一些规则意识的,还有意识想把弄倒的护栏扶起来,可惜力量不够,最后还是选择开溜。
对于这类人,应该要及时给与曝光,并给与处罚。
广东一男子违规跨越马路护栏失败并带倒30组护栏。对此您怎么看?
横跨马路在大部分人心中,已经不算什么大到的事情了。毕竟在很多情况下,我们不得不那样做,原因自然是有多种了,比如赶时间,临近的天桥太远了。
在路上也都是会看到很多这样的情况,尽管我们知道横跨马路是违反交通规则的,可处罚的力度几乎是没有,碰到执勤的交警在那,我们可能会收敛一点,他们不在了,我们依然会选择横跨马路。
有关横跨马路的危害,我们自己更是清楚,但大部分人都不在乎的。今天网络上流传着这样的一张动态照片,一个男子横跨马路,结果没有成功,还把周边的护栏带倒30组。
事发的地点在广东珠海,该男子为了尽快到达对面,是没有选择人行横道,而是左右看了看以后,直接横跨护栏,准备就这样翻过去。可能是护栏的高度比一般的高,没能顺利翻过去。
最后还是没有翻过去,反而旁边30组护栏全部倒下了。这一幕很多人看到以后,估计会惊呆了。那场面用多米诺骨牌形容都不为过。为什么那么多的护栏会同时间倒下,我们从照片中可以清楚的看到,底部根本没有上螺丝。
地面上还有很多粉末,估计是施工还没有完,所以才看到了那么壮观的场面。护栏一倒下以后,对旁边的交通是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车辆都及时的躲避,幸好是没有出现什么事故。
面对这发生的一幕,很多网友都在调侃。但是到底是我们不知道道路安全还是抱着侥幸的心里呢,这个需要我们好好的思考。还有就是有些道路上的设施,到底是不是方便民众呢。
在广州海珠区客村地铁站附近,从马路这边过到对面,是比较麻烦的,最近的天桥离那里也有几百米远,还好地铁站下面可以过到对面去。不过到地铁站关闭以后,想要尽快的过去只能是横穿马路。
过去的一年中更是发生了几场交通事故,非常严重。如果真的是方便到民众了,那也不会有横跨马路的现象发生,另外对旁边就有人行横道而去跨越护栏的,这个得必须有惩罚措施。
广东一男子违规跨越马路护栏失败并带倒30组护栏。对此您怎么看?
护栏倒了就开溜,公共设施被破坏了是要赔偿的,且严重影响行车安全,损害公共利益,同时还逃避责任,应该拘留起来,受行政和经济双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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