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车祸去世嫂子已有身孕,老人家想撮合弟弟和嫂子,这样可以吗?
其实这个事完全没有问题,关键要看双方是否有意。
哥哥去世,嫂子肚子里还有哥哥的孩子,如果改嫁到别人家里,这个孩子就会有两个下场 : 打掉和生下来,并且前者的可能性要大。很显然,家里的老人是想要这个孩子的。
如果生下来,以后孩子跟着妈妈改嫁了,遇到一个好男人还好,如果遇到一个对外姓孩子心存芥蒂的男人,孩子可能就遭罪了。如果往好的方面想,很可能这个孩子要跟后来的丈夫的姓,如果是个男孩子,这对于家里的老人来说,自己的孙子跟了别人的姓,打心眼里是不会舒服的。
如果老人能把弟弟和嫂子这个事撮合成功,自然是最理想的情况,如果就是不对眼,或者是有一些别的想法,那也没办法,毕竟是不管什么社会,女人改嫁都是人家的自由。
如果就是撮合不成,也可以和女方商量一下,等生完了孩子,过了哺乳期再走,这样可以防止在家里不知情的情况下女方将孩子打掉,更可以防止孩子的后爸对孩子的不确定性。
这里也有一个好处,经过了哺乳期的母子,孩子已经一岁了,一般都可以会走了,正在牙牙学语,母子感情深厚,相互难以割舍。这时候再做双方的工作,成功的可能性会更大一些。
其实,嫂子改嫁弟弟,这样的事情从来都不稀奇。
历史上最著名的嫂子改嫁给了弟弟的事情,就是清朝的努尔哈赤,他的原配妻子去世,过了不久,堂哥戚准也病逝了,堂哥的妻子衮代便成了寡妇。
在中国的封建社会,女子死了丈夫,是人生中最大的不幸,不过,相貌出众的衮代被当时的爱新觉罗的霸主努尔哈赤看中了,便把堂哥戚准死后丢下的嫂子娶了过来。婚后两人感情深厚,衮代为努尔哈赤生了两男一女。
在中国古代民间,如果哥哥意外去世,嫂子嫁给弟弟,被称为“继婚”,这也是为了保留“香火”和防止家财被外人窃取的一种习俗。
在清规戒律,破烂讲究众多的封建社会,嫂子都可以嫁给弟弟,而且很多还是历史名人,现今社会又有什么不行的呢?
实际上现在在民间嫂子改嫁给了弟弟,也是屡见不鲜。我国的《婚姻法》第一条就强调婚姻自由,男女可以自由决定自己的婚姻,嫁与不嫁,嫁给谁,完全由女性自己自由决定,任何人不得干涉。
哥哥因车祸去世,并且身怀有孕,如果双方都有意,再经过中间人撮合,双方就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以成为法定夫妻。
现在的人都明白事理,更加不会有“风言风语”。
哥车祸去世嫂子已有身孕,老人家想撮合弟弟和嫂子,这样可以吗?
我们这边有个男的他哥车祸去世,哥哥嫂子还是新婚才一年。然后弟弟并没有搭理嫂子的意思,但是那个嫂子真是频频示爱啊,只要小叔子在家,她就不回娘家,给小叔子做各种好吃的,端到手上就差亲自喂了!而且小叔走哪她跟哪,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小叔子的媳妇儿!来给弟弟说媒的听说有这么个嫂子,统统没说成!嫂子暗暗得意,觉得天长日久小叔子能对她动心!后来还是被小叔子拒绝了,他跟他嫂子说,你又不是我娶回来的,你老跟着我干嘛?那嫂子见小叔子这样说,又去做父母的思想工作,说她要是跟了小叔子啥都不要,彩礼啥的一分不要,就家里亲戚一起办桌酒席做个见证就行!于是公婆也动了心,去劝小儿子,可是小儿子死活不愿意!村里人开始风言风语了,说那嫂子是不是进门就看上了小叔子,不然大哥才走,她一点不伤心,还天天去纠缠小叔子!又不是为了孩子啥的,没有任何理由啊?就是缠着小叔不放!村里人说她水性杨花,不正经,后来那嫂子才收敛了点!也被她娘家妈接回家去了!这个弟弟后来终于找了个女朋友,是他老板的女儿,现在日子过的很好!
哥车祸去世嫂子已有身孕,老人家想撮合弟弟和嫂子,这样可以吗?
我们村里有一个女孩,叫玉珍,她长得很漂亮,但是用她妈妈的话说,叫有点命苦。
她在外面打工时认识了一个隔壁县的男孩子,那男孩也长得很英俊,他们两个一见面便相互爱慕、相见恨晚。见过双方家长以后,他们很快便结婚了。
一年以后,玉珍怀孕了,因为吃不惯婆婆家的饭菜,老公便送玉珍到娘家养胎,婆婆也明事理,还给了玉珍妈妈一万块钱。
玉珍到娘家养胎以后,老公照样回去上班,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一个月以后,玉珍的老公在骑摩托车上班的途中出车祸去世了。
婆婆家的人看玉珍已怀有身孕,就没有把她老公去世的消息告诉她,只告诉她老公去外地打工了,要她好好养胎,待她要生时老公会来陪产。
玉珍也没多想,在娘家好吃好喝地养着,玉珍的整个孕期很开心,也很顺利。
转眼到了预产期,还没见老公的影子,玉珍打电话给婆婆,婆婆又送来两万块钱,说她老公没请到假,可能得等她生孩子满月了才回来。
玉珍是个善解人意的女孩,她还是没说什么。玉珍的妈妈也很善良,就说玉珍就在我们这边的医院生孩子吧,生完孩子在我们家坐月子,我现在没什么事,可以照顾玉珍母子。于是玉珍婆婆又给了玉珍妈妈一万块钱。
玉珍在我们县医院顺利地生下一个女儿。待身体稍稍恢复以后,玉珍见老公还没来看她和孩子,觉得婆婆家里肯定有什么事瞒着她。
于是快满月的时候,玉珍便带着女儿,在妈妈的陪同下来到婆婆家。婆婆见瞒不住了,便把实情告诉了亲家母和儿媳妇。玉珍自然是哭得天昏地暗。待玉珍哭完,婆婆向玉珍说了无数个对不起,她说是她太自私,她只想为这个儿子留下一点血脉,没怎么考虑玉珍以后怎么嫁人。
玉珍的公公婆婆也是明事理的人,他们向玉珍提出了两种解决办法:第一种是玉珍和老公的弟弟结婚,将来共同抚养孩子和赡养老人;第二种是孩子交给公公婆婆养,玉珍自己另嫁他人。公公婆婆说两种办法由玉珍选,他们已做通小叔子的工作。
玉珍本是聪明善良的姑娘,她看了看满脸委屈的小叔子,深知自己配不上英俊有朝气,而且大学毕业在大公司上班的小叔子;并且一看到小叔子,玉珍便会想起她老公,内心便会涌起无限伤悲的情愫。于是玉珍选择了第二种解决办法,并且承诺她以后有时间会常来看女儿的。
题主问:哥车祸去世嫂子已有身孕,老人家想撮合弟弟和嫂子,这样可以吗?
这得根据实际情况来说,如果弟弟和嫂子双方同意,是可以的。如果有任何一方觉得自己委屈或不同意,则还是各自随缘,不要勉强。
像玉珍婆婆家这样的,一方面公公婆婆有钱,又有小叔子帮衬,能把小孙女好好养大;另一方面玉珍还年轻,又没有子女拖累,她也可以另找意中人,重新组建幸福家庭。我觉得他们处理得挺好的。
哥车祸去世嫂子已有身孕,老人家想撮合弟弟和嫂子,这样可以吗?
我们这里也有这样的,哥哥车祸去世了。嫂子带着孩子改嫁也不方便,自己又太辛苦。小叔子正好打光棍没有媳妇。于是就凑合在一起了。村里有好几个这样的,都习惯了
哥车祸去世嫂子已有身孕,老人家想撮合弟弟和嫂子,这样可以吗?
我同事就是这样,孩子生下4个月,男人离世,为了孩子舍不得离开,小叔子也过得不好离了没有孩子,孩子4岁时,家人撮合在一起了,到也能理解,但是放在我身上我可能接受不了。
哥车祸去世嫂子已有身孕,老人家想撮合弟弟和嫂子,这样可以吗?
(原创)浓浓的家情,善意的举动。这一问题让我回想起了,那年,那月,发生在我身边的类似婚事。
1975年初冬的一天,我的小村里大生的媳妇大兰,得病死了,留下一个三岁的男孩。
大兰的死,无疑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
大兰的婆婆,抱着三岁的孙儿哭得死去活来,在化肥厂上班的大生亦是两眼含泪。大兰的娘家母亲和大兰的妹妹小兰,更是抱着三岁的外甥,无奈地哭天喊地:
″老天爷呀,您咋这样无情哩,你咋不让我这把老命去替俺大兰呢,偏偏让俺大兰先走呀……″
然而,痛苦毕竟是短暂的。它永远挡不住,坚强的人们,坚定生活的信念和勇气。
送走大兰之后的日子里,有着善良之心的大兰婆婆大生的母亲,就把抚养三岁孙儿的任务揽在了自己身上,她以一个母亲对儿子的大爱真爱之情,主动地看护起了三岁的孙儿,以默默无语的行动,支持着儿子大生,在化肥厂上班不误工。
与此同时,大兰的母亲大生的岳母,也常对大生和她的外甥倍加关爱,隔三差五,常带着二女儿小兰,来大生家照看外甥,洗洗刷刷,帮助做些小活计,以减轻大生母亲的负担。常常是,不吃饭,连水也不喝,做完活就回家去了。
为什么这位岳母要这样做呢,这缘于大生的功德。大生在化肥厂上班,虽说是工人,但没有架子,自从与大兰结婚后,就把岳父母家当自己家,家里活常干,岳母家的事常帮助,俨然亲生儿子一般。
岳母心中有他呀!
大生岳母对大生一家的帮助,让小村人,看在眼里,乐在心头,无不从内心里称赞,大生的岳母是好人哟!
但无人往别处去想,只夸大生的岳母心眼好!
唯独大生的婶婶,打从内心里产生了新奇的,一般人想不到的想法。
″看这娘儿俩对大生的好劲,说不定把小兰给大兰提提,弄个续亲,还能成呢,嘻嘻!″
大生的婶婶,在小村里算得上一位精明女人,心灵手巧,爱说爱笑,有啥事难不住她,她想做的事,总会付出行动。
有一天,婶婶终于向正在给小孩洗衣服的的小兰提起了续亲事。说罢之后,婶婶瞪着一双大眼,瞅着小兰回话。
没想到,小兰莞尔一笑,双手捂上脸,说:
″那是俺姐夫,不合适呀!你乱话啥呀,让人听着笑话!″
这一次呀,没成,但也没有明确地反对。却使得大生的婶婶,看到了希望,她暗下决心:
″好事多磨!老牛肉不烂,多费几把柴火,俺非把这事促成不可!″
在之后的日子里,大生的婶婶专攻此事。她三番五次,笑脸相迎,对小兰提要求,说亲事。
头三次,小兰从未答应,不说愿意,也不拒绝,总是两手捂上脸,笑着。
无奈,大生婶子心生一计,给小兰往其它村里提亲。没想到,被小兰一口拒绝,
″俺,不去那村!″
这一明确地拒绝,让大生的婶婶看到了成功的希望,令她从内心里欣喜狂若!
有戏哟!嘻嘻!
接下来,大生的婶婶,继续撮合……
小兰终于有话了,说:″这事,俺不当家,你找俺娘说去!″
″好了,终于有话了。″大生婶子心中暗喜,很快,就找到小兰母亲,提亲事。
小兰的母亲呢,对这件事,则是没有明确表态,只是说大生是个好女婿。小兰的事,由小兰作主,她当娘的不干涉!
″哎呀,真是好事多磨呀!说媒,就是难。″说媒的事,让这位婶子跑断腿,感觉好难。
但这位婶子,却克服了这其中的难,最终促成了大生和小兰的婚事。
如今,五十多年过去了,大生和小兰也都成为了近八十岁的老人。大生和小兰结婚后,生育一个女孩,加上前边大兰生的男孩,这夫妻俩晚年的身边有两个子女。两个子女,同是大学毕业。大学毕业后均在当地成家立业,找到了工作。大生和小兰,住在儿子家,过着平安幸福的晚年生活。有时间,也去女儿家住上几天,其乐融融。
综上所述:哥车祸去世嫂子已有身孕,老人家想撮合弟弟和嫂子,这样可以吗?
这一问题的关健点在于,看这位嫂子和弟弟主观上同意不同意,乐意不乐意。如嫂子同意,弟弟愿意,这便是与情与理与法,合情合理合法,可撮合!如有一方不同意,那便是不合情理也不合法,更不可撮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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