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儿子给老人养老,女儿们要求平分老人的遗产,合适吗?

老人家有2儿子5女儿,老人由儿子们养老送终,最后女儿们要求与儿子们平分老人的遗产,大家觉得合适吗,对俩儿子公平吗?

中国的法律规定,老人遗产的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如果配偶和父母都不在了,那么老人的遗产就是子女全部继承。子女,当然包括儿子和女儿。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认为老人的遗产只能由儿子继承,女儿无权继承,特别是对于已经出嫁了多年的女儿,在老人去世后回来“争夺”遗产,更是怀有鄙视的态度。其实这是一种“老眼光”,好在实际上这种人也是越来越少了,但是仍然还有有。

作为老人遗产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从法律上来说,男女有权平分遗产,只要做子女的能够自己心平气和地经过协商,大家满意,怎么分都合适。只是分配结果需要写一个书面的“协议”,每个子女都签字按手印,外加证人签字按手印,防止某个继承人反悔。当然经过公证最好,其实,就是不经过公证,只要是白纸黑字签字画押、有证人,就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在现实中,很多时候继承人之间很难达成共识,因为毕竟人都会有私心,常常会为了遗产的分配而产生争执。这时候,最好选择走法律途径,由法官为大家“主持公道”。

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 :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是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或者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第十三条又有规定 : 对被继承人提供了主要生活来源,或者在劳动等方面给予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助义务。

从题主的问题上看,根据上述法律,老人生前是由两个儿子给老人养老,如果是轮流在两个儿子家生活,没有去女儿家生活。那么,法官在处理这个案子的时候,就会考虑女儿的遗产继承会少于1/3,多于2/3的遗产,两个儿子平均分配。

如果是住在其中一个儿子家,只是老人的农活由两个儿子承担,那么和老人共同生活的儿子,也可以多分一点。

当然这些事情法官需要进行进行调查才能最后决定,具体每个继承人能分得多少遗产,法官会根据调查结果合理分配。不过有一定可以肯定,女儿的平分遗产的诉求法官是不会采纳的。

两个儿子给老人养老,女儿们要求平分老人的遗产,合适吗?

依照法律规定,儿女们都有继承老人遗产的平等权力。但是,如果事处有因,像只有两个儿子养老而女儿们未尽到养老责任,却要平分老人的遗产的问题,实际上是大量存在的。处理起来,有两种途径,一是协商解决,根据对老人的养老责任的出力大小,比率处置老人的遗产;二是走法律诉讼费程序,人民法院会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妥当处理这样的问题。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有些历史形成的养老观念正在改变,例如,在农村,出嫁的女儿不能享受继承娘家人遗产的事,也在改变,城郊农村的房屋拆迁补偿,带来了很大的经济利益,出嫁的女儿们也要分一份拆迁补偿金,是很正常的。总之,存在决定意识,有些事情客观在变,人的思想也要随着变化。

两个儿子给老人养老,女儿们要求平分老人的遗产,合适吗?

我觉得对俩儿子的家庭不公平,因为养老不是一个人的事,是一家人的事。

两个儿子给老人养老,女儿们要求平分老人的遗产,合适吗?

问:两个儿子给老人养老,女儿们要求平分老人的遗产,合适吗?

这种情况在农村,老人的遗产女儿们就分不了去,因为轮到老人去世时,老人已经没有遗产了。可是在城市,老人可能还有房子和退休金,这些遗产女儿如果也想分,不论合适不合适先别说,反正这就是很难办了。

在农村,现在还是女儿出嫁给完嫁妆后,就是泼出的水,房产就留给儿子了,养老是儿子的事,女儿不管养老,房产自动放弃,到老人去世前,房产的名字早已是儿子的了,女儿是分不了去的。

在城市,老人有独立财产,房子值钱,继承法是儿子女儿都是继承人,不管养老没养老,只要事先沒有写下字据,老人去世后她们就要平分遗产,一纸诉状告到法院,法院也是支持平分的。合适不合适是道义的事,平分不平分是继承法的事,法院不问道义,只按继承法办事。

这种情况应该是在老人生前需要人伺候时把话说明白,立下不赡养不分遗产的字据,老人去世后的遗产就凭字据而分了。

老人去世后再问平分遗产合适不合适,晚了,法院只能活稀泥裁定了。

两个儿子给老人养老,女儿们要求平分老人的遗产,合适吗?

女儿们要求平分老人遗产,是不合适的,但有继承权可以继承遗产。根据继承法,谁承担赡养老人责任多,继承遗产可以多分,承担赡养老人少,继承遗产少。所以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申诉,由法院以法判定。

两个儿子给老人养老,女儿们要求平分老人的遗产,合适吗?

儿子给老人养老,女儿要求平分老人的遗产,这既不合适也不公平,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一,感情上说不过去。人都是父母生养大的,从呱呱坠地,一点点长,是仁慈的父母一把屎一把尿,时时刻刻细心呵护,日日夜夜精心关照才渐渐长大的。期间付出了多少心血,凝结了多少感情不言而喻。可是,当父母老了,行动不便了,需要人照顾的时候,身为女儿却避而远之,不闻不问,现在却要平分遗产,情何以堪?

二,道理上说不过去。俗话说:养儿防老,积谷防饥。既然老人生前还留有一笔遗产,那就是用来防老的,就应该谁养谁得,不养不得。没有付出哪里来的收获?女儿没有担负养老的责任,就已经理亏词穷了,哪里还有平分遗产的道理?

三,法律上也说不过去。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也有继承遗产的合法权利。儿子尽到了责任,孝敬了老人,应该多分或全分,女儿没有赡养老人,应该少分或不分,这才是公平、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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