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家弘教授的加入对许敏有哪些帮助?
“错换人生28年”案,在人们的议论着过去了一年了,人们对于此案的关注度超乎了想象。令人不解的是,这么长时间还是扑朔迷离,真相何时才能浮出水面?
现在,对于事件的一方许敏有一个重大“利好”,就是有一位高人愿意出面帮助她。正是无数的网友不懈的努力感动了这位高人,这位高人就是何家弘。
一,我们先认识一下何家弘
何家弘 :
教授,博士生导师。
法学院院长助理。
物证技术教研室主任。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该中心侦查与证据法学研究所所长。
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监察厅副厅长。
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
中国人民大学侨联主席。
代表著作 : 《毒树之果》、《双血型人》、《豪门血案》、《神证,人证,物证》
主要研究方向 : 刑事证据学、刑事侦查学。
何家弘早年曾在。北大荒务农8年,又在北京做过两年建筑工人。在1986年在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1993年,获得美国西北大学法学博士,1996年被评为教授,1998年,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
现在有这样一位重量级的人物帮助许敏,为“错换人生案”最后的水落石出带来了巨大的希望。
二,何家弘的帮助,为案件侦破带来了曙光
何家弘说 : “很多网友都表达了对“错换孩子案”的关切,我也在关注此事,并希望获得更多的证据”。
人在做,天在看,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广大网友正义的呼声感召下,著名刑侦专家何家弘加入了“错换案”的调查,参与指导与搜集证据。
何家弘在法律界的地位和专业知识,给了网友们摇旗呐喊的底气,更给了许敏查找真相的希望。再加上李圣律师和潘克律师共同助力,人们有理由期待此案早日解开迷雾。
三,此案一旦真相大白,将产生深远的社会影响
“错换人生”28年,现在已经跳出了四个家庭的范围,而是上升到了一个社会价值属性方面的问题。这必将会对社会价值观产生深远、持久的影响,此案将会作为一个生动的教材,告诉我们许多令人深思的问题。
何家弘教授的加入对许敏有哪些帮助?
何家弘教授作为一个证据泰斗级的人物,他的加入必定会对错(偷)换案起到一个促进作用!同时也希望更多的专家加入到克敌制胜队伍中来,尤其是笔迹鉴定专家,测谎专家…为公众还原一个真相同时也还公众一个健康的生育环境!
何家弘教授的加入对许敏有哪些帮助?
讲故事的杜新枝VS写小说的法学家何家弘,看这故事到底是写得好?还是讲得好?
杜新枝大家都熟悉了,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何家弘教授何家弘教授应该是个低调的人,在网上能找到他的资料不多,老哥特意到中国人民大学官网搜了一下,但也只找到2012年的这些资料。
为什么要了解何家弘教授?我们只有了解何家弘教授的能力与经历,才能更好地回答:何家弘教授加入“错换人生28年”一案,对许敏到底会有什么帮助。
何家弘教授,男,满族,1953年5月生于北京市。1969年去北大荒务农。返回北京后当建筑工人。1993年在美国西北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2002年至2003年在香港城市大学任客座教授,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研究领域主要为证据法学、侦查学、刑事司法制度、法律语言等。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证据学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兼法律语言研究会会长,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检察学研究会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刑事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委员,全国警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等职。2005年至2006年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担任“周末论法”节目嘉宾主持人,2006年至2008年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挂职担任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
何家弘教授“文化大革命”期间在“北大荒”下乡8年,……(因本文篇幅所限,此处略去若干字),并曾受聘担任香港城市大学客座教授和日本名古屋大学特任教授。
何家弘教授的主要著作有《何家弘作品集·法学文萃系列》、《何家弘作品集·法道纪实系列》、《何家弘作品集·犯罪悬疑小说系列》;创办了学术专刊《证据学论坛》和普法杂刊《法学家茶座》;有4部小说已经被翻译成法文在法国出版,其中的《血之罪》还被翻译成意大利文、西班牙文和英文出版,并在台湾地区出版了中文繁体字版,该书还于2007年被英国《卫报》推荐为“亚洲十大犯罪小说”之一,并于2011年在由中国公安文联和北京侦探推理作家协会等单位联合举办的“第五届全国推理小说大赛”中荣获“最佳推理奖”。
中国人民大学官网,2012年的资料
从上面何家弘教授的履历来看,其个人在法学界、或者说在公、检、法系统的影响力,绝对是“泰斗”级的人物。
何家弘教授这个时候关注“错换人生28年”这个事件,足以说明以下几点:
1、此事件影响太大。此事件不只是郭、姚两家的家务事,而是关系到“医患关系”,如今千万网民在网上互怼,无非是想要一个真正的“真相”,无非是希望那几个久未露面的责任人出来说几句话。
2、此事件拖得太久。此事件到现在已一年多了,各方仍在热议不止,早日平息这场旷日持久的舆论大战,应该是相关部门的当务之急。
3、“真相”令人怀疑。之前的官方以“错换”为结论“尘埃落定”,没能令人信服的原因是那疑点重重的病历没有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是杜新枝的一堆假证所“串”起来的故事漏洞百出。
讲“故事”的杜新枝碰上写小说的法学家何家弘,她的故事恐怕不太好讲了众所周知,“错换人生28年”一案当事双方许敏和杜新枝“斗”到现在,仍难分“胜负”,种种迹象表明,“错换”这一结论难以服众。
后来许敏起诉杜新枝一案,开封JF发出了“不予立案”的通报,随后开封ZFW以“尘埃落定”为结论,掷地有声地力挺开封JF。对于这个结果,杜新枝说“还其清白”,举双手欢迎,就差没去送锦旗了。但许敏并不认同,千万网民更是义愤填膺,网上议论愈演愈烈,这种局面,恐怕是开封JF和ZFW所没想到的。
杜新枝和郭希宽在当地的关系网到底有多广,九二年没有准生证去三甲医院——淮河医院生子,后来在驻马店办了九五年的出生证,再后来给九二年出生的郭威上了九五年的户口……这一件件事情,只能用“手眼通天”来形容。
真相到底是“错换”还是“偷换”仍然成谜,但这一年来,大家对杜新枝有了彻底地了解,她就是个“谎话连篇、假证成堆、说话信口雌黄”的“故事大王”。
杜新枝是“故事大王”,编故事是她的强项,虽然漏洞百出,但总算将所有的事情串起来了。杜新枝想要的结果应该是:“做假证,我认;说我偷换,打死我也不认。”
如今许敏有了写小说的法学家何家弘教授相助,以何家弘教授毕生之所学,应该可以帮上很多忙,下面我们一一道来。
1、扩大了人际关系圈
从前期潘克律师公益援助,到如今何家弘教授慷慨相帮,都是想尽快查明真相,还当事人一个公道,给天下人一个交待。
上面已经介绍了,何家弘教授虽然是供职于人民大学的一介“书生”,但却兼任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检察学研究会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刑事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委员,全国警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等职。2006年至2008年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挂职担任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
单以人民大学法学教授这一身份,几十年下来,相信何家弘教授早已“桃李满天下”,若再加上那些兼职的影响力,他的“门生”恐怕分布在全国各地、各行各业,尤其是公、检、法系统,应该对何家弘教授是不看僧面看佛面,遇事都要礼让三分。
撑得起“台面”,镇得住“场面”。以何家弘教授这样的资历,许敏起诉淮河医院侵权纠纷案再次开庭时,哪怕何家弘教授不出声,庭审现场也会“严肃”得多。
从心理层面来讲,原来李圣律师一人的力量略显单薄,某些人可能有恃无恐,如今有潘克大律师、何家弘大教授这样的知名人物关注和站台,那些站在许敏对立面的人再强大,看到“泰斗”式的何家弘教授在场,其应该是会有所畏惧的。
2、有利于证据的追查与分析
杜新枝当初生下的是姚策,抱回的却是郭威,“故事”情节曲折离奇,为使“故事”更完美,杜新枝为此办了不少假证,这方面的假证,杜新枝是承认的。
现在的难点在于淮河医院由于“管理不善”导致一些关键病历页丢失、一些病历涂涂改改、一些病历成了某人的“个人作品”……这些面目全非、疑点重重的病历,能否作为证据打开“错换人生28年”的突破口。
何家弘教授对于证据学的研究,在国内是首屈一指的,那些疑点重重、涂涂改改的病历或单据,在他的眼里,定会找出破绽。如今有何家弘教授这样一位经验丰富的权威人士来分析与判断,所得出的结论应该更能堵住一些人的嘴。
权威与非权威的区别在于,权威人士自带光芒,以其个人人格魅力和威望,他的看法与态度有一定的公信力,要想反驳,你得拿出更合理的证据来。
3、逻辑推理
此次许敏将杜新枝追加为被告,是想追究她在姚策患乙肝上的行为过失。
大家知道,早期郭希宽、杜新枝、姚策一家已起诉过淮河医院侵权纠纷案,最终以淮河医院败诉赔偿结案。从那起案件的结果来看,过失方是医院,杜新枝一家是受害人。
如今许敏将杜新枝追加为被告,如果杜新枝输给了许敏,也就等于当初杜新枝起诉淮河医院的判决结果有误。现在杜新枝和淮河医院是两个相互独立的被告,之间并无关联,至于审理时到底会发生什么,谁也无法预料。
如果随着案情的发展,各种证据、证人的出现,最终推翻“错换”这一说法,那“阴谋论”自然又会回到台面。
“阴谋论”的核心是“作局”,如何破“局”?何家弘教授应该是这方面的高手。为什么这么说呢?
老哥的依据是何家弘教授不仅是法学专家,也是推理小说的作家,他的《X之罪》曾被翻译成意大利文、西班牙文和英文出版,并在台湾地区出版了中文繁体字版,该书还于2007年被英国《卫报》推荐为“亚洲十大犯罪小说”之一,并于2011年在由中国公安文联和北京侦探推理作家协会等单位联合举办的“第五届全国推理小说大赛”中荣获“最佳推理奖”。
杜新枝擅长编故事,何家弘教授作为一个擅长写推理小说的法学专家,面对杜新枝的那些故事,面对“错换人生28年”这并不复杂的案情,相信在他的“推理”下定会早日真相大白。
结束语:尽快查明真相,还当事人一个公道,给天下人一个交待“错换人生28年”一案事到如今,各方说法不一,杜新枝乐意接受“错换”,而许敏除了要对杜新枝“追责”外,对于“错换”这一说法并不认可,最低要求恐怕是希望郑引、郭希志、王社莲等事件经手人出来说几句话。这点要求,一点都不过分。
如今许敏的代理律师李圣迎来强援,有了潘克律师和何家弘教授的鼎力相助,无疑对早日揭开真相大有裨益。
事件已一年有余,早日查明真相,还当事人一个公道,给天下人一个交待应是相关方的当务之急。
何家弘教授的加入对许敏有哪些帮助?
何家弘教授的加入对许敏有哪些帮助?
何家弘,1969年去“北大荒”,务农8年;1977年返回北京后当过两年建筑工人。1986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1993年在美国西北大学获法学博士(SJD)学位,1996年评为教授,1998年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证据学研究所所长,曾经在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任客座教授。
何教授发声,将关注“错换人生”案件,作为证据专家,他的加入,对许敏来说,应当是好事,对杜新枝来说,也能更公平。前者要的就是证据,证明不是错换,而是故意换错。对杜新枝来说,如果没有故意,当然也可以还她一个清白。
如此一来,何教授很有可能在证据方面发力,从蛛丝马迹中寻找到可以作为法院审理的证据,且这个证据不管对哪方有理,都更有利于案件的进展和案件的公平公正审理。所以,此案真的离真相不远了,且不毛之地用量地许敏还是杜新枝,对公众来说,只要真相,不管对谁有利。特别是有没有故意行为,更值得关注。
何家弘教授的加入对许敏有哪些帮助?
民众需要的是真相。越来越多的专家加入,其实对于真相的挖掘速度就越快。只有真相才能给江西许敏妈妈彻底的释疑,也能给杜新枝一家还原29年前的真相。如果真的仅仅是淮河医院的错误,没有人为故意的原因,那么两家也可以放下心中的芥蒂,郭威未来才能公平地一手托两家。熊磊才能不再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财产分割、情感归属才能落下来,否则永远时是一锅乱粥,让坏人浑水摸鱼。
何家弘教授是我国证据学泰斗,也是犯罪侦查专家,博士生导师,为此通过视频告知大家,“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特别是在一些疑难案件中,证据的问题很复杂”。虽然29年前直接证据已经有了缺失,但是间接证据、人证都仍然存在,只要是彻底追查,仍然可以用逻辑拼凑出真相来。
现在民事审判因为追加杜新枝而暂时中止,这次开庭估计要到六月中下旬。所以现在正是双方律师和专家学者进行逻辑推论,证据寻找以及真相找寻的最佳时刻。同时在证据搜寻以及分析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刑事犯罪的线索,仍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以发现的犯罪线索进行刑事立案。何教授可以在其中发挥很大的作用。
其实不涉及此案的那些其他人如何发声都没有用处(例如熊磊之流),只有证据才能发声。29年前淮河医院涉及此事的医生护士,从来没有正面发过声,也没有提供过正式的证据。有了何教授的参与,是不是可以取出相关的证据来,这对于真相找寻至关重要。同时在当时一起住院的那些产妇,也有出来开始作证的,这也是一个强有力的信号。
虽然证据散落在各个角落,而且相互之间关联性不强,都还不是直接证据,但是证据越来越多。这才需要何教授这样的证据,学专家将他们拼凑在一起,关联在一起,就像福尔摩斯一样,最终将这些证据相关串联,得出让人不能质疑的真相结论。
何家弘教授的加入对许敏有哪些帮助?
如果何教授要加入,肯定会以合适的方式,比如提供专家《法律意见书》的形式,但有没有帮助很难说,因为何教授本身不是主审法官,专家和专家之间也会存在观点的冲突,这在法学界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何家弘教授在证据法学界的影响力太大,很多在司法第一线工作的人员都是他的学生或者是看着他的教材学习证据法的,我也是其中之一。
错换案件本身尚在审理过程中,何教授的话毋庸置疑会对案件的走向起到一定的影响作用,但同时也有可能会落下舆论干预司法的口实,现在许敏和杜新枝两派阵营打的不可开交,一旦介入的时机或方式不当,很有可能会遭到许多非议,所以我不认为何教授会跳进网络的漩涡中去。从事证据法研究的学者是最重视程序正义的。
过去在一些有争议的案件中,律师为了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会请一些法学专家出具《专家意见书》,通过这种方式,专家的观点会传给法官,但专家的观点并不是百分百会被采纳。何家弘教授会不会以这种方式起作用,这就要看许敏方是否能够请得动何教授、以及在何教授眼中是否存在过硬的证据了。
司法机关在有些拿捏不准的案件中也会请一些法学院校的学者教授对案件进行研讨,因为说到底案件的判决在专业的角度不存在大的问题是考察判决质量的重要标准,而舆论不可能替代专业,因为舆论本身是具有不确定性的(法官不可能在判决前去调查支持许敏的多还是支持杜新枝的多)。
所以我相信根据庭审的展开和相关证据的开示,法院也会听取一些专家的意见特别是证据法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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