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楼加装电梯有哪些注意事项?
老旧楼房加装电梯,一直存在争议,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是,不管目前的阻力有多大,大势所趋的事实是不能改变的。
目前,各地都出台了老旧小区的改造方案,在方案中,加装电梯,也是重点之一。如何才能推动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真正的把这项利民工程进行下去,我认为有以下几项需要注意。
1,吸取成熟经验,做好一二楼业主的思想工作
目前,加装电梯最大的阻力,来自于一二楼的业主。如何做好这些业主的思想工作,要多吸取外地成熟经验。俗话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现在很多地区加装电梯工作越来越顺利,积累了很多成熟经验,有关部门可以走出去,向这些社区或者有关部门学习他们的经验,再结合本地的特点,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以点带面,即促进了工程进展,也避免了邻里之间的矛盾。
2,选择优质电梯
建筑工程有语句老话 :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选购电梯,不能图便宜,一定要选择质优产品。在中国,质量好的电梯厂家就那么几个,虽然电梯价格可能贵一些,但是,质量好的电梯,后期的维保费用也会大大降低。而如果图便宜,质量可能就得不到保证,运行几年就报废了,反而是更大的浪费。
3,安装工艺要精益求精
安装电梯,是一个细活,安装工艺的好坏,往往决定着电梯的使用年限和运行的舒适性。这一点,就跟汽车组装一样的道理,不同的技术水平,组装的汽车,开起来感觉就会不一样。因此,选择电梯的安装工程队伍,要选择技术力量雄厚,有丰富的安装经验,口碑好的队伍,这项工作,不适宜招标,看谁的便宜就找谁,这样招标来的队伍,安装质量难以保证。
4,砖混结构的楼房,电梯竖井不能紧贴老楼,新电梯基础要远离原楼房基础,防止电梯基础和老楼基础沉降不均匀相互影响。
5,科学设计电梯与廊桥的连接
电梯廊桥和电梯出门的连接,不能使用刚性连接,要使用铰链滑动约束。这种连接,可以吸收大部分的电梯震动,防止电梯的震动传导到老楼的外墙上。
6,电梯廊桥不能直接固定在老楼外墙上
砖混结构的老楼,外墙都是承力墙,电梯震动的应力长期作用在外墙上,迟早会对墙面产生破坏。因此,电梯廊桥的入门端,要搭在有独立基础的承力支架上,并与老楼保持一小段距离。这一小段距离,可以3公分左右,使用厚橡皮板搭接过度。
7,安装电梯前期,必须要对老楼的安全性予以科学评估,年代过久的楼房,该拆除就要拆除,不可勉强安装。
总之,老旧楼房加装电梯,是国家近期的一项重要的惠民政策,既要做好全楼的思想工作,又要保证不破坏老楼原有结构,保证楼房的安全。做到了上面几点,一定就会得到满意的结果。
老楼加装电梯有哪些注意事项?
这就是一个荒唐工程。从长远来看对国家是不利的。真就是一个指头和九个指头的关系。这一个指头就是利于老年人出行。九个指头都是弊端。第一人为的增加了人民之间的矛盾,第二增加生活成本而且是硬性支出,对家庭困难的压力很大。第三违反建筑科学性。第四资本会完成集中后注销企业脱离售后保障。第五将会对原建筑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第六政府无形中会支付大量的财政支出进行补贴,而效果并不理想。第七责任问题没有广泛宣传,会为将来出现的责任事故留下隐患。第八民间签署的合同是否有合法性,是否有霸王条款或隐瞒条款,(比如合同上只出现费用问题和使用问题对有可能出现的事故赔偿责任问题故意不写是否有法律效力)第九如果大量推广一定会给国家带来隐患,5年以后电梯会陆续出现问题,10年后会大量出现问题甚至是楼体都会出现问题,尤其是温差较大的东北地区室外电梯运行环境恶劣,将会有十分严峻的考验。严格来说现在的电梯都是在楼体内恒温条件下运行的,室外电梯还没有标准定型产品,这是技术问题。就是钢材在露天堆放10年其材质都会产生影响何况电梯这种比较特殊的设备。简单来说这个庞大的工程推行一定要谨慎,大量的人力财力凝聚力都会对此工程的成败受到影响。
老楼加装电梯有哪些注意事项?
非常赞同老旧小区的改造出新,但不赞成老旧房子违法违规搭建加装电梯,因为不具有合法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物权法》中都已有明确解释。因为,加装电梯是增建或扩建行为,不属于在原建基础上的旧改或重建,也不是原建附属配套设施,无论是不是占用了公共区域,还是侵占了共有产权面积,也无论是否严重影响到私人物权,还是了造成了侵权,都属于违建。所以,有些人不要错误的认为,国家鼓励安装电梯,似乎就可以任意违法了,特别是引用所谓少数服从多数的说法,这是非常错误的,是严重违背宪法法律解释的。特别是关于个人物权和财产问题,我国《民法典》物权篇中已明确规定:私人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然而,对于各种各类违章建筑,在法律上也不应该有双重标准和解释,这将会导致许多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上的后遗症,形成紊乱的执法秩序。即便一二三楼同意安装,也无论补偿多少的钱,加装搭建电梯其实都不合法,更由于各方面弊大于利。这不是有关部门出个文件就可以强行执行安装的事,也不是电梯安装公司承诺的那么简单的事,更不是街道能调解和解决的问题,这已涉及到国家法律和个人物权法的问题。还有,违规搭建加装电梯后的产权问题,归谁呢?这已经涉及到以后的权利和义务及责任,对于加装电梯过程中,所侵占的公共面积和共有区域,又是如何依法依规处理解决呢。我们不能用违法违规来解决一方本来的问题,去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这不符合国家反复提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应当遵循的公平公正原则。其实大家心知肚明,解决高层历史问题的方式方法有许多,不是只有违章搭建电梯这一个办法,无非是关乎到许多方面的利益而已,但是,更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问题。其实,国家根本不必行政参与,或补贴性的安装电梯,应该由市场和经济规律自行调节解决,而不是强制推行,这样容易导致社会矛盾,影响国家公信力。如果楼上真的是因为年纪大了,或有其它困难需要解决的,完全可以去买或租电梯房,或以高换低,以大换小,以近换远等等的办法,许多方法都是完全可以解决上下楼不便的问题。如果任何办法都不愿从主观上去改变现状,只想着怎么占便宜得利益,说明所谓的困难和困惑,其实都是损人利己的虚伪幌子,许多冠冕堂皇的道理和理由,其实根本不能成为违法违规的借口。当然,如果有人坚决的不同意违法违规加装搭建电梯,也是合情和合理及合法的,不是多少人同意或赞成就可以任意违法违规了,那还要国家法律法规干什么?。否则每家每户都有各自的理由和各种需求,是不是就可以任意的私搭乱建了?当然不行!小区出新改造同样也要依法依规,违法就是违法。即便做“好事”也不能违法,这是原则的问题,我们要依法尊重和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物权,哪怕只是一户人家反对,也是正当维护合法权益的行为。大家应该充分的认识到,即使是便民和利民措施,也不应该违法加装和违规搭建电梯,这将会给社会及邻里之间,带来什么样的困惑和无端的矛盾。更要认真考虑到发生问题之后,会造成什么法律责任和严重后果?怎么承担这些责任和后果?有些事情不是大家随便的你好我好就好的事。也不是随便签定一个加装搭建电梯合同,或是制定一个约定就可以的,这已经涉及到法律和法规的问题,不然一定是后患无穷,甚至会导致极端事件的发生。无论用什么样的名义,无论什么理由,在原来老旧房子上加装搭建电梯确实都是非常不合适的,除老旧房子原设计上和建筑材料上不符合外,老房子的地基也比较差,整体结构承载力和抗震能力也都非常有限。违建不但破坏了原建筑设计,也破坏了整体规划和小区整体环境,即改变了容积率和绿化率,也侵占到了公共面积和用地,同时还会影响到原来的消防通道和管线上的安全,以及其它设施设备的安全,反而让旧房变危房。即使强行按装上了电梯,也可能不再适合长期使用和居住了,随着房子和环境的不断老化,后面必然会牵扯到老旧房子外结构遭到破坏后,可能产生的许多无法预料的隐患和风险及法律问题,由谁来保证加装搭建电梯后的绝对安全?又有谁来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尤其是,违建建筑和电梯一旦发生事故和意外,或造成人身伤害和损害,将没有法律保障,甚至导致高额赔偿问题,所有签字画押的人是不是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不确定下来和解决好,以后各类纠纷就会层出不穷,甚至会逐步转变成严重的社会矛盾问题。即使有人为了设法规避法律和民事责任,相互之间签署所谓的免责条款,但合约本身就是违法违规行为,条款根本无效,免责是不可能的,作为违建和使用电梯的主体,是要承担相应和相关责任的。尤其是民事赔偿的问题,涉及到的法律和各种复杂的问题会更多,也许还会无缘无故的成为被告或赔偿,也就难怪有些住高层的人也会反对加装电梯是有道理的。到时无论是赔偿者,还是被赔偿者,都会为了各自的利益,以及道理和理由争论不休,甚至几十年的邻里关系也六亲不认的反目为仇。老旧小区改造出新是利民和惠民的好事,但应该建立在严格的法律法规基础之上,千万不要把好事变成了坏事,形成新的历史遗留问题,也不要等到各种问题和矛盾不断的涌现或被激化,演变成各种复杂的社会问题,并严重影响到社会安定和谐,再来制止或禁止……
老楼加装电梯有哪些注意事项?
这个议评说的有理有据,用法规来看待问题,权益都受法律保护,並不是简单的谁掏钱谁不掏钱的问题,公共地盘,属你也属我,还属他,任何个人都不能私占有,个人住房不论上下,私权是自己房子,私人住宅受法律保护,大家一样。所以加装电梯不是2/3同意的事,你嫌没电梯不方便可以选择搬走,我住一楼不需电梯,我可以选择留下。大家都自由选择之权利,何必强制逼人呢?
老楼加装电梯有哪些注意事项?
人民重于泰山安全才是第一老旧小区装电梯,已成为高层业主追求巨额增值和贪梦巨额补贴的目标,根本不顾低层房产巨额贬值和全体业主生命财产安全。为依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必须鉴定《法律文书》,明确双方责任权力义务,实现有法可依,追责有据,违法必纠,有罪难逃,避免出事你推我谢冤天冤地。《法律文书》甲方:反对安装电梯方鉴字盖章,身份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或其它证号乙方:主使安装电梯方鉴字盖章,身份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或其它证号丙方:主管部门鉴字盖章,经办人身份证,职证或其它证号为了实现双方意愿,本着平等公正原则,以房屋实况为依据,以双方民心为准则,依靠法律法规治国。明确因电梯所涉及和所造成的经济刑事责任,来鉴定双方责任权力义务。A:法律法规①:《民法典(物权篇)》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②:《民法典(物权篇)》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③:《民法典(物权篇)》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④:本幢楼是经国土规划住建房管等局政府有关部门,按当时年代建筑国标,依法审核批准规划建设的合法步梯楼房产,并获得政府有关部门授发的房产土地使用双证,或不动产证,属合个人法房产。B:房屋建筑国标本幢楼是有关政府部门,按当时年代建筑国标,授权开发商或建设方施工建设的房产。①:墙体墙柱无钢筋框架灌注水泥混合土,是采用人工砖混砌建的墙柱墙体,承重性有限。②:四方上下无圈梁固定,是采用四方砖混墙体墙柱达靠支撑楼层楼板,牢固性有限。③:楼面楼层无钢丝钢筋线焦,形成水泥混泥土实心层面层板,是采用冷拉丝空心预制板作楼层楼板,连接性抗力性抗压性抗震性有限。④:楼层楼板边缘无钢筋线焦满达四方墙体墙柱,是采用24火砖墙体墙柱的1/2承重,伸入深度达靠不足10公分,安全稳定性有限。⑤:地基基建深度广度,是按当时国标承建,防震防外力作用和承重有限。⑥:建材是按当时国标和当时水平购买施工建设,使用期有限。⑦:建筑配料施工是按当时国标,人工调配施工建设,均匀沾接结构性有限。⑧:管道管线是按当时建材水平和国标,规划设计购买布设埋设安装施工,使用寿命有限。C:房屋房龄此楼房龄已达到20年左右或30年,40年,50年左右房龄,已步入使用中期或后期。D:房产实况此房产已经过一定历程,现已衰损结构不稳,楼上楼身楼下已出撕裂裂缝,残缺毁损,倾斜移位,管道管线巳破损老化,楼基地基下沉,已向危房步入,无法承受外力动力振力作用等。E:房屋安全此楼应加固维修维护或重建,不能破坏本楼结构性,安全性,稳定性等。F:增加电梯房产增贬值依据我国实况,安装电梯后。①:房产增贬值公布高层房产产生巨额升值,低层房产发生巨额贬值,双方共同聘请有资质合法评估机构评定,将评定出的高层八七六五楼依次公布增值金额,将评定出的低层一二三四层贬值额依次公布。②:本幢楼房产均价增贬值方依据评定增贬值额,合总计算本楼使用面积,计算出每平米单价(均价),以此作为各自房产总价值。③:赔付标准增值方《八七六五》楼,按超出均价总额,依次向贬值方《一二三四》楼赔付贬值总额。④:赔付实施行文由增值方按其赔付总额,一次性向贬值方赔付,赔付后甲方无权干涉乙方。⑤:公平公正增贬值方完成赔付后,使高低层业主,享受同等同值同单位面积总值总额的房产,双方都无任何损失,真正实现公平公正原则。G:电梯影响安装外植电梯后,会对从上至下业主造阳光遮盖,通风透气,糙音隐私等影响,应从上向下依其协商依次赔付,赔付后乙方无权干涉甲方。U:经济刑事责任划分①:主使安装电梯方主使方自愿安装电梯,全权全部负责[《电梯安装维修更换使用拆除》和《房产损毁》及《人员伤亡》和增贬赔付等》]经济刑事责任。②.反对安装电梯方反对安装电梯,依法接受电梯造成的增贬赔付,不负责因电梯所造成的任何经济刑事责任。并依法追究安装方给反对方所造成的经济刑事责任。③:公证方公证方依法维护双方责任权力义务。以上各行明确,双方自愿鉴定《法律文书》。甲方→反对安装电梯方:鉴字盖章,(身份,房产,土地使用)证号,或代替证号复印件和联络有效工具。乙方→主使安装电梯方:鉴字盖章,(身份,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号或代替证号复印件和联络有效工具。丙方→主管部门鉴定盖章,经办人身份证号,职务证号复印件和联络有效工具2021年 月 日向浙江人民政府旧改学习!
老楼加装电梯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是加装电梯由于要砸墙打孔,影响老楼的使用寿命;二是地基不是一个整体,有出现裂缝变成危楼的风险(厦门、广州已经有了),三是影响老楼的抗震性能,关键是出现问题谁负责?是加装主体,就是业主自己负责,这太严重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变成危楼你去那里住?另外还有后续的费用问题(上网查),别的不说,坏了需要一个大数时,怎么办?收不上来电梯就是废铁,如果大家都知道加装电梯的老楼有很多的问题,这样的房子就是降价你买吗?故为了老楼的安全,为了社会稳定,全体住户都要制止加装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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