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小区发生爆炸,这年还怎么过?
随着一声巨响,安徽一个6岁男孩不幸被炸身亡。仅仅6岁,正是童年最快乐的时光,就这样落下了帷幕。
2月4日,安徽蚌埠的一个小区,突然发生了一声巨响,一个惨剧发生了。
据事后推测,可能是因为男孩往打开井盖的下水道扔鞭炮,引爆了下水道里面的沼气而发生了爆炸。
其实,类似的事件不止这一回,1月10日,银川的一个10岁男孩子,也是把鞭炮扔进下水道,爆炸的气浪冲开了井盖,击中了男孩子,也是不幸身亡。
孩子不幸死亡,最痛心的莫过于孩子的父母,虽然父母悲痛欲绝,但是终究挽回不了孩子的生命。
很多网友都认为孩子的家长应该负主要责任,孩子不知道下水道能爆炸,家长还不知道吗?至少家长也要负对孩子教育不够,监管不够的责任。
当然,这些指责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是也未必全都正确。因为,有很多孩子的家长自己也不知道下水道还会爆炸。自己不知道,又怎么可能对孩子进行这方面的教育?
临近年根,发生这样令人痛心的惨剧,这个年真的没法过了。
我们只能说,大家吃一堑长一智吧,用这种案例,教育孩子,注意安全,也算是亡羊补牢。用令人震惊的案例教育其他的孩子,不再发生类似事件,平安健康的度过快乐的童年。

安徽一小区发生爆炸,这年还怎么过?
2月4日中午12点左右,安徽蚌埠一小区发生爆炸,一6岁男童把自己炸死!男童怎么会将自己炸死?据知情人介绍,原来男孩在小区内燃放爆竹,疑似将爆竹投入下水道,引燃下水道沼气发生爆炸,男孩不幸死亡。
首先,这纯粹就是一次意外,类似由于燃放爆竹引燃下水道沼气的案例层出不穷。一件意外事件与过年怎么过是没有必然联系的,该怎么过还得怎么过。并不会减少大家对新年的期待以及对未来美好愿景的憧憬。
其次,男童燃放爆竹引燃下水道沼气,被炸身亡,应当引起我们对孩童安全教育和监护的反思。一是加强安全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让其认识到安全危害。二是父母、大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家长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在家庭教育活动中渗透安全教育。
在2020年暑期,重庆米心镇发生8名孩童溺亡。原因是一名孩童不慎落水,其余7名孩童手拉手去救援,导致8名孩童溺亡的悲剧。但凡孩子有一点安全意识或者有大人看护,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安徽蚌埠小区的爆炸致死事件的发生同样可以避免,但是父母疏于管教,孩子太“天真”导致悲剧的发生。子女教育是父母的责任,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成功的一半,对遇难孩子深切哀悼之余,每个父母都应该总结、反思自身的家庭教育。
安徽一小区发生爆炸,这年还怎么过?
过年了,提醒各位家长注意一下,在孩子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贴身陪护,以防孩子受到伤害。
春节将至,安徽某小区6岁男孩,将鞭炮点燃后扔进下水道,引发下水道沼气发生爆炸,在强大的冲击波的冲击下,未等到救护车到达现事故场,就不幸不治身亡。
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无异于天塌了,这年还怎么过?这是一个充满悲痛的年关,父母一定痛不欲生!孩子再也回不来了,这是父母一生无法弥合的伤痛。
这个地方没有禁鞭吗?可能是没有禁鞭吧?如果没有禁鞭,那就是父母监管不到位。
对于孩子来说,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极其宝贵。对于父母来说,孩子只有一个,我们要加倍珍惜。
从这次事件中,所有的家长应该吸取教训,在燃放烟花爆竹时,最好要父母陪伴在孩子身边,以防不侧,造成终身遗憾。
每年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发气的人身伤亡故屡见不鲜,现在全国绝大部分地区都已经实行了禁放烟花爆竹,我们应该紧跟形势,自觉遵守。
安徽一小区发生爆炸,这年还怎么过?
又是烟花爆竹惹的祸。
小孩一年两个假期,暑假和寒假,而这两个假期也是小孩危险事故的多发期,暑假防止小孩野游溺亡,而寒假防止小孩出意外的就是烟花爆竹,每年寒假发生小孩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受伤事件层出不穷,但好像根本没有引起家长的重视。题目中安徽发生的这起事件就是如此:
2月4日,在安徽蚌埠龙湖嘉园小区2号楼前发生一幕悲剧,据当时保安讲,在中午12点15分左右,突然听到2号楼方向发生一阵巨响,随后小区物业保安和居民纷纷涌向2号楼前,发现是楼下绿化区内两个窨井盖已完全被打开,一名男孩倒卧在地上,脸上流满了鲜血。孩子的家长随之而来,抱着小孩在现场大哭,呼唤着小孩,但是小孩始终没有反应。随后救护车赶来抢救,最终小孩抢救无效死亡。而之所以发生这样的惨剧,疑似小孩将点燃的鞭炮塞进了地下窨井盖里,导致爆炸。事件还在做进一步调查。
再有几天就是中国的传统佳节春节了,为了增加节日的气氛,很多家庭都要购买一些烟花爆竹来燃放,增加一下节日的气氛,同时也会给小孩买一些,外出玩耍的时候可以燃放,而就是这个东西,葬送了小孩的性命。
小孩都有很强的好奇心,所以在玩耍的时候很多时候都会别出心裁,同样对待如何放鞭炮上也是如此,点燃之后扔到远处不足以满足他们的乐趣,于是他们将鞭炮放进易拉罐里、矿泉水瓶里,甚至是扣在盆子下面等等,真的是花样百出,而将点燃的鞭炮塞进窨井盖里就是他们的一种方式。
而他们不知道的是,下水道中长年累月积攒着大量腐烂的东西,这些东西在分解腐烂过程中,会产生可燃气体沼气,这个东西沾火就着。当小孩把点燃的鞭炮塞进有沼气的窨井盖中后,迅速点燃了沼气,而且窨井盖内又是一个狭小的空间,自然爆炸的威力就非常大,发生这样的事情也就是很自然了。
在这之前,1月10日,在宁夏银川就发生一起类似的事件,一名10岁左右的小孩将点燃的鞭炮塞进了窨井盖中,导致爆炸,爆炸产生的气浪将窨井盖冲起6层楼高,而且将6楼的一家居民窗沿撞出一个豁口,小男孩也被气浪冲出几米,最终小男孩也是丢掉了性命。
所以说,在假期期间,家长一定要注意孩子们的安全问题,规范孩子们的一些游乐活动,并对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坚决禁止小孩参与,如果小孩想燃放烟花爆竹时,必须在家长的陪同下进行,避免发生危险。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要规范一下烟花爆竹市场,坚决禁止直接售卖烟花爆竹给小孩。希望大家都能过上一个幸福团圆、安安全全的快乐春节。
安徽一小区发生爆炸,这年还怎么过?
我是安徽人,不是蚌埠人,全国都有过类似案件,这已经不是个例,而是普遍现象,只要不从源头抓起“爆竹,伤亡”这两个词还将在以后紧紧联系在一起。
蚌埠这一事件,完全由孩子父母亲负责,当然他们已经得到了最大的惩罚了。监督管理孩子,要排除尽可能预见的危险,比如是否安装防盗窗,是否电线裸漏,厨房刀具是否摆放高处,地面是否有杂物,高大桌柜是否稳固。小区以外,绿化丛是否有蛇,水池是否装围栏,喷泉是否通电~~~
蚌埠这个孩子玩爆竹,家长是否知道,有些家长会认为男孩子,恶作剧,上窜下跳,爬高上低,左奔右突,是可爱,是活泼,是调皮,是天生的,请注意不要影响别人,同时也要考虑自身安全。
禁止燃放爆竹,定点燃放爆竹是正确的,支持国家立此法规。在住宅小区燃放爆竹,小区的刚出生婴儿被突如其来的巨大刺耳声响惊动,对婴幼儿十分不利,对于病人,老人,也很有害,要考虑他人。
在广阔的农村,燃放爆竹也应该定点燃放,空气污染,噪声污染。乡村有多处草堆草垛,都是一些牛羊养殖户辛辛苦苦一草一木积攒的,有些甚至是买来的。爆竹声中一岁除,万一发生火灾,谁来负责?
禁止燃放爆竹,定点燃放爆竹,并不冲淡年味,可以采取电子爆竹,安全又环保。我喜欢中国传统春节的爆竹声声,但我们更要坚持以人为本。
生命权是最重要的人权。
安徽一小区发生爆炸,这年还怎么过?
孩子已经不幸去世了,留给我们深思的是如何避免下次再出现类似的悲剧?
一、安全教育缺失和家庭监护不到位。
查了一下媒体报道:据安徽网报道,2月4日中午时分,安徽省蚌埠市经开区某小区内一窨井突然发生爆炸,一名6岁的男童疑似在此次爆炸当中受伤倒在路边,孩子家长抱着孩子坐在路边痛哭,随后男童被送到医院抢救,但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此图来源于网络
从年龄来看,孩子应该是已经上小学,学校是否已经进行了燃放烟花爆竹方面的教育?目前我所在的铜陵市是禁燃禁放,而且出台了地方法规予以监管,城区买不到就不提燃放问题了。即便如此,我们还是在接到上级部门的文件后,对孩子们进行了安全教育。可是,一年级的幼童能听进去的有多少?
虽然也有市民质疑“禁燃禁放”缺少了年味,还有民调主张要“解禁”,不得不说这是国人的习惯,城市禁止了,广大农村地区依然可以燃放,噼里啪啦地好生热闹。这时候就要反思第二个问题了,姑且不说鞭炮在什么地方燃放,就问一下幼童是如何得到鞭炮的?
想跟大家说说两个真实的事件。第一个故事是小时候大哥燃放烟花,就是手持的那种,结果后半部分突然在手中爆炸,可想而知有多疼,我记得是手掌被炸得黢黑,现在分析这个烟花是伪劣商品,也幸亏是伪劣商品,其杀伤力才不够大,大哥的手掌只是肿了几天,没有伤及肌肉骨骼。第二个故事是在前两个月才发生的,一个老者带着小孙子在校门口,忙于和别人聊天,结果小男孩突然横穿道路,一辆私家车经过发生了小碰撞,值得庆幸的是车速很慢,刹车也及时,孩子无碍。想想都后怕,就怕有如果,这几天在短视频平台上看到了多起因为家长监护不力而导致孩子被碾压的情况,对于一个家庭而言,那就是天塌了。我想这两个故事的启示可以成为前面问题的答案了。
以前,物质条件匮乏,成年人忙于生计,可能忽略了对未成年人的陪伴和教育,但是现在更大因素是因为疏忽、麻痹大意,我们不能总是把孩子的安全寄托在“幸运”上吧!?
二、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相应的生活方式以及人的综合素养是否与之相匹配?
就在前几日,安徽宿松县14名成年男性深夜打渔,结果船翻致11人死亡,马上就要过年了,这可以说是惨绝人寰!逝者为大,但是我们要反思啊,据媒体报道,这14个人没有一个是专业的渔民,还偏要在夜黑风高浪大的时候去作业,甚至都没有防护的措施(没看到报道穿救生衣)。
成年人尚且如此,何况孩子们?从大地说,是缺少对生命的敬畏;往小了说,是对亲人的不负责任。
国家一直在强调“安全生产”,安全才能出效益,真的要忘了那句调侃“搏一搏,单车变摩托”,凡事三思而后行,别拿生命开玩笑!
抛开以上情况,那就是各级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所谓“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让老百姓幸福安康地生活。
血的教训,规避风险就需要我们时刻保持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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