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里,林如海死后林黛玉有没有继承家产,有什么依据?
红楼第十四回,林如海去世了,从此,林黛玉真的成了一名寄居在贾府的孤儿,她的悲剧命运再无回旋余地。
那么林如海在去世后,到底有没有给林黛玉留下遗产呢?有肯定是有的,问题就在于到底留了多少财产?
林如海出仕后,先是做了兰台寺大夫,后又被钦点为扬州巡盐御史。也就是说,林如海直到去世时都在扬州任巡盐御史。
那么巡盐御史到底能赚多少钱呢?
巡盐御史的工资到底有多少?由于盐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中国古代对盐铁实行专卖,清代盐务设有都转盐运司,相关地方有盐法道 。盐运司设盐运使一人,从三品,专门管理盐务的各项工作。
在清朝初期还设有巡盐御史一职,其工作职责就是专司盐业专卖的监督和控制,不过这个职位在雍正二年就被撤销了。
巡盐御史这个职位官不大,但是权力不小。主要原因在于这个职位长期由内务府成员把持,我们知道内务府专门管理宫廷财政的后勤事务,是一个独立的机构,说白了就是皇帝的小金库。
而内务府的成员多半都是由“包衣”组成,他们都是八旗贵族的汉族家奴,而且只有上三旗的包衣才能进内务府当差。如此说来,巡盐御史这样的职位就有了特殊意味。
曹雪芹家族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曹雪芹的家族除了担任江宁织造长达65年之外,曹寅和曹家的亲戚李煦都兼任过两淮巡盐御史,二人轮管盐政长达十年之久。
曹家能接驾康熙的四次南巡,没有一定的财力那是做不到的。那么钱从哪里来,单靠他们的工资那是不可能的。清朝官员的法定工资很少,文职一品官员岁俸银180两,二品155两······六品60两、七品45两,另有养廉银和禄米若干。
这样的俸禄连养活一家人都是个问题,于是,聚敛灰色收入就成了清朝官员的一致选择。可见,清朝官员的腐败有着一定的现实原因。
所以,不论曹家还是小说中的巡盐御史林如海,都不可能只靠官俸过活,聚敛灰色收入也是他们的重要收入来源。
从上述可以推断,无论如何林如海都不可能没有财产。如果拿历史中的曹家亲戚李煦来相比,纵然没李煦那么财大气粗,但保守估计百万两还是有的吧,那么这个数字可靠吗?
清朝最大的贪官和坤贪了8亿,这个数字一般人是不能比的。我们可以参照清朝另一个贪污案件,就是王掸望贪污案。此案发生在乾隆四十六年的甘肃省,在当时也算是一起特大贪污案,不仅作案时间长,前后长达七年之久,涉及人员众多,而且贪污的数额也是巨大的,最后王掸望被抄家,籍没的财产折合白银三百万两。
惩贪是清朝整顿吏治的一个主要内容。早在顺治三年按照清廷规定,贪赃八十两处以绞监候;至乾隆时期又规定“侵盗钱粮(包括贪污在内)千两以上,拟斩”。
在这起案件当中,贪污数量在千两以上的官员涉及到了七十多人,虽然皇帝很生气,但还是网开一面,最后贪污白银二万两以上的情节严重者,斩立决。
依照这个案子来看,如果林如海的灰色收入高达百万两,那足以成为大清的一件大案要案了。
在小说第七十二回中,贾琏曾说“这会子再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这句话被很多人认为是林如海留给林黛玉财产的重要证据。
但实际结合历史,可以发现,这绝对是不可能的事情。如果林如海家里能有三二百万两的财产,其财力早已胜过贾府,其权力直逼大清一、二品大员,那他还用依附贾府吗?
所以,笔者的结论是,林如海绝对没有太多的财产留给林黛玉。更何况他在小说中第十四回就去世了,到底上任巡盐御史时间有多久,也是一个不确定的因素。
但即便不确定的因素再多,也绝不可能有几百两的遗产,这是肯定的。那么林如海给林黛玉有可能留了多少遗产呢?
林黛玉在贾府的经济状况《葬花词》被不少人认为是林黛玉命运的写照,其中有一句暴露出她在贾府的生活状态,即:“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
这句话足以说明,她在贾府生活得很不如意,而是受到了多重压力,这其中除了来自诸如王夫人之流给得感情上的磕绊,同时也包含了经济上的压力。
在小说第45回,黛玉对宝钗说了下面一段话:
黛玉道:“你如何比我?你又有母亲,又有哥哥,这里又有买卖地土,家里又仍旧有房有地。你不过是亲戚的情分,白住了这里,一应大小事情,又不沾他们一文半个,要走就走了。我是一无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纸,皆是和他们家的姑娘一样,那起小人岂有不多嫌的。”
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出,林黛玉十分羡慕薛宝钗,而她自己在贾府的待遇与迎春探春惜春她们都是一样的,每月二两月钱。对此,薛宝钗也十分清楚,所以,她才示好地给林黛玉送燕窝。但凡林黛玉经济上宽裕一些,依她的性格是断不会接受别人施舍的。
在第57回时,宝玉便将黛玉吃燕窝的事私下与贾母讲了,这样既维护了黛玉的面子,又说明宝玉早已将黛玉当作自己家人,从他的角度,他并不希望黛玉由外人照顾。
也在这一回,紫鹃说了一句话,她说:“在这里吃惯了,明年家去,哪里有这闲钱吃这个。”,这句话的目的虽然是为了试探宝玉的真心,但也透露出林黛玉的经济确实堪忧。
在小说第55回,凤姐在谋划贾府的将来可能的发生的大事时,提到了宝玉和黛玉的婚姻,说他们两个一娶一嫁,可以使不着官中的钱,老太太自有梯己拿出来。
这句话可以证明一个问题,那就是林如海留给林黛玉的财产并不足以抵她的嫁妆,正因如此,所以凤姐才将这笔钱记在了老太太名下。
但是,从林黛玉对贾府的小丫鬟来看,她并没有显露出半点拮据的感觉。比如第26回,丫鬟佳蕙说,她去给林姑娘送茶叶,正好碰上贾母给黛玉送钱。黛玉正在分钱给丫头们,她正好赶上也得了两把。
再如第45回,宝钗派了个婆子给黛玉送燕窝,黛玉也命人给了那个婆子几百钱,让她打酒吃。
这些小细节又透露出黛玉并没有那么缺钱,她还是有不少钱赏赐给下人的。那么她多余的钱是哪里来的呢?只有两个来源可能性比较大,其一,便是上述中提到的从贾母那里获取;其二,便是林如海留给她的财产。
综上所述,可以总结出两点:
其一,林如海不可能有几百万的财产,那是不符合现实的。尽管小说高于现实,但红楼是一部写实与虚幻相结合的小说,在描写宝黛爱情上运用了浪漫主义的创作手法,但在写贾府的生活上却都是写实主义。
其二,可以肯定,林如海确实有给林黛玉留有遗产,但其数目并不足以抵消她的嫁妆,因此,只能作为她在贾府生活的日常贴补,数目自然是极为有限的。
退一万步讲,如果林如海真有几百万的财产留给黛玉,那林黛玉在贾府绝对不会是那样的活法。我们知道薛蟠的正妻夏金桂,没有父亲,但家里贼有钱,你看夏金桂在薛家有多豪横。
即使林黛玉再有修养,也不可能兜里揣着一大笔钱,还整天要委屈巴巴的活着。从她的种种表现来看,实在不像是一个拥有巨额财产的继承人。至于说什么被贾府贪污之类的结论,那就更不可信了,那是完全没有道理的说法。

《红楼梦》里,林如海死后林黛玉有没有继承家产,有什么依据?
林黛玉确实继承了林如海留全她的家产,而且是两份!
一份暗地里送给了贾政,由他保管。一份明着由林黛玉带进贾府,放在自己的房里。只不过文本写的很巧妙,容易被忽略而已。
第一份,把巨额的钱财暗中交给了贾政代管林如海会给林黛玉留下多少钱?王熙凤和贾琏先后有过暗示。
第25回中王熙凤曾对林黛玉开过一次玩笑:“你别作梦!你给我们家作了媳妇,少什么?”指宝玉道:“你瞧瞧,人物儿、门第配不上,根基配不上,家私配不上?那一点还玷辱了谁呢?”这段话里隐藏着一个重要的信息:家私。从王熙凤的话里可以看出,林黛玉的身家与贾宝玉的身家是相配的,也就是说,林黛玉拥有巨额财产。
第72回里,贾琏说过的“这会子再发个二三百万的财就好了”话里,就是指林黛玉的遗产。因为林如海去世之后,帮助林黛玉处理后事的只有贾琏一个人,这么多的外财也只有林家才可能有。
那这么多的钱是怎么进贾府的,交给谁了呢?书中也有暗示。
林黛玉第一次进贾府,贾雨村护送,得到的回报是重新当官。林如海派他进京时说过,他所有费用,都已经在给贾政的书信中说明白了,不需要贾雨村操心。在贾政的周旋下,贾雨村很快就谋到了金陵应天府的实职。这其中究竟花了多少钱,可以比对出来。秦可卿死后,贾珍替贾蓉买官,看到世交的份上,大太监戴权还要了他1200两银子。后来孙绍祖找贾赦谋官,5000两银子打了水漂,官也没有当上,这些从侧面写出,林如海为贾雨村谋官,花了不少的银子。
对一个家族老师尚且如此大方,对于自己女儿,林如海自然会全力以赴。他生病期间,趁林黛玉在家,曾经送钱物给贾政。书中对此写得很隐蔽,但是仍然被贾府的人知道。
红楼梦第12回。贾瑞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被王熙凤戏弄,让贾蓉和贾蔷两人抓了把柄,要偷摸跑回去时,贾蔷说了这样一句:“如今要放你,我就担着不是。老太太那边的门早已关了,老爷正在厅上看南京的东西,那一条路定难过去,如今只好走后门。”贾瑞听从贾蔷的安排,被浇了一身尿粪后才得以脱身,三步两步从后门跑到家里,天已三更。
三更半夜贾政在厅上看南京的东西,绝对不会是公事,贾政此时只是一个工部侍郞,南京不会有公事半夜找他。南京方面此时,只有林如海之事。据此推测,贾政看的东西其实是林家的钱。
第二份,由林黛玉自己带进贾府,放在了潇湘馆里林如海虽然是个仕途之,但同时也是个读书人,诗书之族,除了钱之外,也会留下一些比钱更重要的东西:书和纸笔。
红楼梦第40回,刘姥姥第二次进贾府,贾母带她到大观园参观时,先到了林黛玉的房间。刘姥姥看见窗下案上没着笔砚,又见书架上磊着满满的书,以为是哪一位公子哥的房间,得知是林黛玉的房间后,留神打量了林黛玉一番,笑道:“这哪里像个小姐的绣房,竟比那上等的书房还好。”刘姥姥的话是恭维,但也说出了一个基本事实,林黛玉的房间里有大量的书。这些书从何而来,自然是林如海留给她的。
林黛玉第二次进贾府写的很清楚:“黛玉又带了许多书籍来,忙着打扫卧室,安插器具,又将些纸笔等物分送宝钗,迎春,宝玉等人。”
林黛玉房间里的书自然不会是地摊上的旧书和杂书,而是那些比较名贵而且稀有的藏书。她在鼓励香菱学诗时,就暴露出自己藏书的价值。
“你若真心要学,我这里有《王摩诘全集》你且把他的五言律读一百首,细心揣摩透熟了,然后再读一二百首老杜的七言律,次再李青莲的七言绝句读一二百首。肚子里先有了这三个人作了底子,然后再把陶渊明、应玚,谢、阮、庾、鲍等人的一看。你又是一个极聪敏伶俐的人,不用一年的工夫,不愁不是诗翁了!”香菱听了,笑道:“既这样,好姑娘,你就把这书给我拿出来,我带回去夜里念几首也是好的。”黛玉听说,便命紫鹃将王右丞的五言律拿来,递与香菱。
这里林黛玉提到的王维、李白、应玚、阮籍,还有谢、庾、鲍等人,都是是名动一时的“大家”。他们的诗集绝非一册二册,一本两本,应该是成集或成套。这些诗作即使在现代,也是需要大量资金才能购买得起。
这些东西应该是林如海留给女儿的另一笔巨额财富。他死之后,几房妻妾只会认钱,不会认识到这些书的价值,所以林黛玉可以光明正大的把它们全部运送到贾府,摆放在自己的潇湘馆。
所以,林黛玉其实是继承了林如海留给她的遗产---钱和书。
《红楼梦》里,林如海死后林黛玉有没有继承家产,有什么依据?
红楼梦里有许多未解之谜,这其中关于黛玉家产的问题,一直以来很多猜疑,有说贾府贪墨了的,有说林府没那么多钱的,莫衷一是,我之前也就此有过分析,今天我们继续来分析一下林黛玉家产之谜。
种种迹象显示,林如海死后,似乎给黛玉留下了一笔不小的遗产,主要是因为几个绕不过去的原因。
其一,林如海是巡盐御史,这是个肥差,即便自己不贪,油水也不会少,且林家“曾袭过列侯,今到如海,业经五世。”这样的高贵的出身和门第,不可能没钱,且不会是小钱。
其二,林如海死后不久,贾府就为元春省亲兴建大观园,而建大观园的花费,似乎不是“ 如今外面的架子虽未甚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 谁家有什么,不过是个旧日的空架子。”的贾府所能一力承担的,这其中很有可能有林如海遗产汇入。
其三,贾府在山穷水尽,资金紧张之时,贾琏曾说“这会子再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这话直指他送黛玉南下之事。林如海死后,他是最有可能代表贾母,代表黛玉处置林府财产之人,在这期间,他是有可能中饱私囊的。
这些原因,乍看之下,似乎每一条都能证明,林如海死后绝不可能两袖清风,完全不考虑黛玉之事,但细思这些“证据”,似乎又站不住脚。
其一,林如海固然是巡盐御史,在清朝是肥差不假,但开篇说的他“到任方一月有余。”之前是“兰台寺大夫”,再之前是什么官就不得而知了,或者都是闲职小官也说不定,短短的时间内,他不大可能积累起巨额财富。
俗语说,“君子之泽,五世而斩”,林家到林如海这一代,是从科甲出身,要说家产万贯,还真不好说,贾府经过了四代,内囊就已经上来了,更不用说“支庶不盛,子孙有限”的林家了,所以从林如海的官职和家世推导出林家一定有钱的结论,从根本上是靠不住的。
其二,林如海死后,贾府为元春省亲而兴建大观园,其花费原文说的很清楚了。贾琏奶妈赵嬷嬷说“也不过拿着皇帝家的银子往皇帝身上使罢了!谁家有那些钱买这个虚热闹去?”这其实已经暗示了,元春省亲,贾府除了必要的花费,有不少可能都来自皇宫拨款。
这一点在乌进孝交租时,贾蓉也说过一次“头一年省亲连盖花园子,你算算那一注共花了多少,就知道了。再两年再一回省亲,只怕就精穷了。”由此可知,元春省亲的花费,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是宫里给一定的钱,其余的都是贾府自己出钱。
毕竟,林如海从病重到死亡的时间是不可控的, 贾府也不可能等着林如海死后的遗产去盖省亲别墅,这对代表皇家威仪的元春省亲不吉利不说,如果林如海没有死呢,难道贾府就盖不起省亲别墅了?贾府虽然也走了下坡路,但毕竟子孙旺盛,王孙公子交结甚广,且有贾母坐镇,所以钱还是弄的出来的。
其三,贾琏是贾府的正派子孙,又是玉字辈子孙中最能办事的一个,身上捐了一个同知的身份,常被安排去平安洲办事,就是贾府营造大观园,主要也是他和贾珍等人督导办理,其实他的手里有很大的权限,只是因为王熙凤风头太大,我们常常忽略的他的能力。
毫无疑问,在贾府之中,在钱财的开支和人员的调度管理上,贾琏是有发言权的,所以他的“三二百万”的意外之财,不一定就是从林如海那里弄来的,再说,带林黛玉回扬州,他领的是贾母的差事,他怎么敢在贾母跟前捣鬼?三二百万可不是小数目!他不可能把这些钱昧起来,他也没有那个勇气和胆量。
于是说贾琏是从林如海那里弄来了三二百万的银子,倒不如说他是借着兴建大观园的事情,从中捞到了这些好处,因为兴建大观园,要花费的钱财,绝对比林如海的遗产要多得多,从以上分析来看,林如海死后不可能留下那么多钱。
当然,我们从林如海死后,黛玉在贾府的生活现状,也可以得出,她并没有继承所谓的遗产。
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第十六回,秦钟死的时候,宝玉去探望,看到的是“秦钟的两个远房婶母并几个弟兄都藏之不迭。”这些人在这之前从未出现,为何此时出现了呢?脂批说出了真相: 妙!这婶母兄弟是特来等分绝户家私的,不表可知。
也就是说,得知秦钟将死,这些平时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都来了,不是为了送终,而是来分家产的,谁都想捞一笔,谁也不想吃亏。那么以此类推,林如海死的时候,有没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呢?当然是可能的。
原文这么介绍林家家世“只可惜这林家支庶不盛,子孙有限,虽有几门,却与如海俱是堂族而已,没甚亲支嫡派的。”又说林如海“虽有几房姬妾,奈他命中无子,亦无可如何之事。”也就是说,林家虽然子孙不旺,但也有几门堂族,有几房姬妾,而这些人,都是可能在林如海死后,对所谓的遗产虎视眈眈之人。
所以,真实的情况可能是这样的:林黛玉一个弱女,贾琏一个外姓之人,不大可能有能力和权限处置林如海身后遗产,如果林如海真的有巨额遗产的话。总之,贾琏是不大可能把林如海的所有遗产都带到贾府的,现实不允许他这么做。
秦钟将死的时候,几个远方的婶母兄弟尚且虎视眈眈,更不用黛玉要面对的是几门堂族和几房姬妾了,即便有一点遗产,可能也会被这些人瓜分。而以黛玉重情义轻钱财的秉性,她是不大可能对钱财锱铢必较的,很有可能悉数留给这几门堂族和她父亲的几房姬妾,只要留够父亲身后之事,余者也就不再计较了。
所以我们也就很好理解“金兰契互剖金兰语”一回,为什么黛玉会说出“我是一无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纸,皆是和他们家的姑娘一样,那起小人岂有不多嫌的。”的话了,因为她在第二次回到贾府,也就是父亲林如海死后,是没有带任何遗产的。
这也就解释了,为何黛玉的生活开销,会在贾府之外,是由贾母专门派人送钱。原文第二十六回,宝玉院里的小丫头佳蕙对小红说:“可巧老太太那里给林姑娘送钱来,正分给他们的丫头们呢。见我去了,林姑娘就抓了两把给我,也不知多少。你替我收着。”
我们知道,荣国府的大管家是王熙凤,众人的月例银子都是从她手里发放,而从这一处情节,我们可以明确得出,黛玉潇湘馆的日常开销,是从贾母房里专门发放的。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贾母对外孙女的格外疼爱,生怕她受了委屈,另一个侧面也看得出,黛玉身上并没有什么钱,且她并不看重钱财。
综上,无论是从林如海的家世背景,还是从林黛玉在贾府的生活现状,又或者从贾琏嫌疑,贾府的嫌疑来看,林如海死后都不大可能留下巨额遗产,即便有,在经过几门堂族、几房姬妾的瓜分之后,在办理完了林如海的葬礼之后,甚至被贾琏小贪了一笔之后(但绝不可能是三二百万钱财),到林黛玉手里的,可能就非常有限了,而黛玉的不重钱财,又极有可能把到手的这笔钱都让众人再次瓜分,而后她身无分文的回到贾府。
所以,所谓的黛玉家产之谜,也许根本就不存在,因为黛玉并没有继承什么遗产,这一点原文不仅没有明说,从现实上来讲,存在所谓贾府贪墨的可能性也不大,所以黛玉才会说出“我是一无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纸,皆是和他们家的姑娘一样”自叹身世的话来。
作者:夕四少,欢迎关注我的头条号:少读红楼,为你讲述不一样的红楼故事。
《红楼梦》里,林如海死后林黛玉有没有继承家产,有什么依据?
《红楼梦》中,林黛玉是否继承了遗产呢?我们首先看看清朝关于女儿遗产继承的法律。
清代规定,若一家父母双亡,且无子者,女儿有权继承遗产,未嫁女可继承60%,(有的资料上说是40%)已嫁女可继承30%,林黛玉是独女,因此可继承60%。所以古代的法律并不是象我们想的,女儿一分不给。还有一笔钱全部是黛玉的,就是贾敏的陪嫁。这时女子的赔嫁是个人财产,夫家不能动的,将来要分给儿子、女儿的。那么也就说明林黛玉绝对不是空手进贾府的了。
那么林如海的家产有多少?清代无清官,何况林如海本身还兼有替皇上收拢江南士子之心的任务,在公认的肥差巡盐御史上一呆八年,盐敬,国家拨款拉拢士林,至少也是几十万两银子。
林家四世袭爵,首代在战场上劫掠大量财富,后面三代不象贾家,都是得用之人,灰色收入甚多,还有土地,店铺等。另外林如海是个聪明人,以俭朴示人,所以林家家底是几代积累,沒被子孙败掉,几百万还是有的。
这些钱运到荣国府多少?大约是80%到90以上吧,贾琏去杨州两、三个月,就是保住这全部财产去的,连托人情,带贿赂官员。财产收归国有总不及收到官员个人手中,再说如果无人告,也不会查到。连送礼带贾琏自己贪污,怎么也得几十万银子。贾琏不敢全部贪污的,因为林如海利贾母是有协议的。
这些东西都送到贾母手中,由贾母掌握,所以贾母经常给黛玉送钱,实际上就是林家的产业收入。而这些钱,在宝玉黛玉婚后会做为林黛玉的嫁妆交给宝玉,所以王熙凤老拿这件事开玩笑。
黛玉要比贾家三春富裕的多,但是她在贾府行动却不如三春方便,因为她没有奶哥哥等人眿,有钱也花不出去。
王夫人对她极有看法,老婆子们也看人下菜碟,所以黛玉感到风刀霜剑严相遇。
《红楼梦》里,林如海死后林黛玉有没有继承家产,有什么依据?
林黛玉继承了林家的家产。依据如下:
第一、林如海没有过继儿子,说明他要把财产给林黛玉。林如海无子,只有过继一个儿子,才能保住林家列侯后裔的门楣。
那么,林家的家产就只能给继子,林黛玉能得到的只是一份丰厚的嫁妆而已。
林如海宁可林家绝后,也不过继儿子。这说明,他不想把偌大的家产给外人,而不给自己的亲生女儿。林如海准备把自己的家产的大部分留给女儿林黛玉。
第二、林如海花重金给贾雨村谋官,就是让贾雨村做林黛玉财产的见证人和使用的监督人。林如海在黛玉进贾府之前,就给了贾雨村一大笔银子。这些银子包括复职的运作费用,至少5000两银子。还给贾雨村买了书童,给他一笔生活费。
林如海给贾雨村这些银子,是希望贾雨村护送林黛玉到贾府。然后将黛玉带进贾府的财物和送给贾府诸人的礼物进行交割。贾雨村作为林家财产进贾府的证明人,中间人和监督人。
林如海生病后,他预感到大限将至,于是写信给贾雨村和荣国府。让贾雨村来见证林家财产的分配;让黛玉回家继承家产,带回荣国府。
林如海死后,林黛玉和贾琏回贾府时,贾雨村依旧同行。他的作用还是作为林家财产进贾府的证明人,中间人和监督人。保证林家财产的安全,保证贾府不能私吞黛玉的财产。
第三、林如海从生病到去世将近一年的时间,有能力安排遗产分配。林如海是一个谦谦君子,他对所有人都很好。林家的财产,他应该做如下分配。
1.妻子贾敏的私房钱,全部给林黛玉。
贾敏是贾母的掌上明珠,她结婚时,贾母一定给她带了十里红妆。这些嫁妆中的衣服,被褥,家具等物品,贾敏应该使用了一部分,赏赐其他人一部分,剩下的东西,全部给黛玉。
贾敏结婚时,林父还是列侯。有权利收取苏州的赋税,为林家所用。这些银子,林家花不了地花。
社交中的礼尚往来,贾敏也会收到不少礼物。因此贾敏也会积攒一些体己钱,和珍贵的珠宝首饰,玉器古玩字画等东西。
贾敏小金库里的这些东西也归林黛玉所有。
这些财产在林黛玉第一次进贾府时,都带到了贾府。
2.林家的财产分为两部分。
林黛玉占一半。
剩下的财产分成10份。
林如海的几房姬妾占5份。包括银子,珠宝首饰,摆设,宅子和田产,保证她们一辈子生活无忧。
贾母,贾赦,贾政,贾琏,各占一份,贾珠之妻和贾珍占一份。林如海希望这些人好好照顾黛玉。
第72回里,贾琏说过,“这会子再发个二三百万的财就好了”。话里二三百万的财,就是指林家的财产。
第三、贾琏带着黛玉从扬州回苏州,在苏州处理遗产,存在甄家的五万两银子就是林家的银子。林如海在扬州生病去世。贾琏带着林黛玉护送林如海的棺椁回苏州安葬。也是处理苏州的财产。
有些不动产变现,需要一段时间。
当贾琏听到元春封妃的消息就连忙进京。把处理林家不动产的剩下的事情全权委托给江南甄家。
贾府存在甄家的50000两银子,就应该是变卖林家不动产的银子。
第四、林黛玉回贾府时,带了许多书籍,笔墨纸砚。第16回,“黛玉又带了许多书籍来,忙着打扫卧室,安插器具,又将纸笔等物分送宝钗、迎春、宝玉等人”。剩下的书籍等物品,黛玉就自己收藏了。
第40回,刘姥姥二进荣国府,贾母带她到了林黛玉的房间。刘姥姥看见窗下案上没着笔砚,又见书架上磊着满满的书,以为是哪一位公子哥的房间。
在古代书籍是很贵的。好多穷书生,没钱买书,只能抄书。因此黛玉这些书籍,很值钱。
第25回,王熙凤对林黛玉开玩笑:
“你别作梦!你给我们家作了媳妇,少什么?”指宝玉道:“你瞧瞧,人物儿、门第配不上,根基配不上,家私配不上?那一点还玷辱了谁呢?”
王熙凤生怕黛玉觉得宝玉的家私配不上她,特意指出来。王熙凤笑着以玩笑的口吻,对贾母说:“难道将来只有宝兄弟顶了你老人家上五台山不成?那些体己只留于他,我们如今虽不配使,也别苦了我们。”从王熙凤的话里可知,贾母的钱都留给宝玉。
贾宝玉有贾母的体己钱做保障,在家私上,就配得上黛玉了,否则宝玉能分到的家私还真比不上林黛玉。也就是说,林黛玉拥有巨额财产。
第五、贾家一开篇就没落了,可是突然修建了大观园,这个钱就是挪用林家的财产。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就说了,贾家内囊已经上来了,也就是入不敷出了。可是贾家突然就修建了一座耗资巨大的大观园。钱,哪来的?林家的钱啊!
林黛玉第二次带进贾府的钱修了大观园,存在甄家的银子买了小戏子和帐幔门帘等物。
第16回,贾蓉说,“江南甄家还收着我们五万银子,明日写一封书信会票我们带去,先支三万两,剩二万存着,等置办彩灯花烛并各色帘帐的使用”。
贾府田庄庄客上缴的地租,只能存在金陵的老宅,由鸳鸯的父母,或者王夫人的陪房收藏。绝对不会放在甄家。这五万两银子只有一个解释,就是林家不动产变卖的银子。
林如海死后,林黛玉继承了家产。物质财富由贾府保管,林黛玉第二次进贾府带来的银子被挪用,修建大观园了。林黛玉第一次进贾府带来的东西应该留着呢。
林家的精神财富,书籍由林黛玉自己保管在潇湘馆。
《红楼梦》里,林如海死后林黛玉有没有继承家产,有什么依据?
林如海死了后,林黛玉有继承权,因为是他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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