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两口相隔几天去世,后面这个葬礼总管说不需要随礼,合适吗?
老两囗相隔几天去世这事儿,我还真碰到过。
前些年,一位好友的父亲病逝,我和其他朋友前往吊唁哀悼,每人卖架花圈,还出了礼钱,当天中午好友不让走,挽留吃了顿宴席。
好像是仅过了三四天时间,好友又打来电话,哭腔说道,老母亲伤心过度随老父而去,我们几位朋友毫不犹豫再次奔丧,还是花圈加礼钱…
我以为,每个人横竖只有父母二人,百年不是随着儿女的意志而转移,摊上二老同期升天,反正是二层丧事,迟与退而已,亲亲友友不会因此而有所抱怨,再乎礼钱,都会充分给予理解。
再者,现在丧事不少关目已经省略和简化,老人安葬之后,孝男孝女在老人新坟前举行仪式,当场就脱孝,所以,给后升天老人重新办丧事,一码归一码,并不冲突,理所应当。
而后面这位葬礼总管说不需要随礼,不合适,没有说服力,也没有道理…
老两口相隔几天去世,后面这个葬礼总管说不需要随礼,合适吗?
我有个朋友的爷爷去世没有两天,他的母亲也去世了,于是本来安排的一个人的葬礼也便成了两个连续的葬礼,我们因为关系不错,所以那几天我一直在他们家帮忙,一直忙活了几天,等两个葬礼都结束之后我才离开他们家的。
由于是他爷爷先去世的,加上又是长辈,所以按照顺序先安排的他爷爷下葬,他爷爷的葬礼安排按我们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别人家老人去世的葬礼仪式都是一模一样的,葬礼那天照例是亲戚朋友都来参加,所有的晚辈一律披麻戴孝,尽晚辈的义务送老人家最后一程,葬礼之后便是宴席了,先是亲戚朋友们坐第一餐,之后才是街坊邻居帮忙的人坐第二餐,宴席前,所有来参加葬礼的人都陆续的上了礼金,等宴席结束了,他爷爷的葬礼也算是了结了。
可是因为他母亲也是那两天去世的,所以家里面准备的所有葬礼上该有的东西都不用撤了,像家里面院子里准备吃饭就餐的桌椅板凳、还有院子里搭的帐缦之类的东西、一条龙厨师做酒席的锅碗瓢盆、蒸锅火炉等等都是现成的,都不用另做准备,只是他妈的灵堂设置在另一个房间了,院子里大门外贴的挽联之类东西上面字的内容由“ⅩⅩ祖父X老先生千古之类的”改为了“XX高堂X氏X老夫人音容永存之类的”,当然了棺木又订了一副,去村外陵园打墓的又加班加点的再挖一个墓穴,厨师们为了后面另一个葬礼的宴席又开了一份各类菜品调味料等等。
两天之后,同一个院子里,同样的仪式流程又走了一遍,短短的五天时间里,朋友先后送走了爷爷和母亲,而我们所有和他有关系的人上的礼金都是按两份上的,因为他们家这算是两件事情,一个是他爷爷的葬礼,一个是他母亲的葬礼,他爷爷的葬礼他不是主角,他爸爸和他的几个叔叔们是主角,而他妈妈的葬礼他和他哥是主角,所以两个葬礼虽说是在一个院子里举行的,但是是两码事,该上礼金的宾客朋友按照各自和他们家人的关系各上各的礼金,并且两个葬礼礼金也是分账本收的,以后谁的人情谁去还。
所以说题主的问题问老两口相继去世,后面这个葬礼总管说不用上礼这明显是不合适的,因为人家这是两件事情,虽说是连着办了,可是宴席肯定也是多准备了一餐,所以说该出两份礼金这个是勿庸置疑的!因为人家以后给你们大家家里还礼的时候肯定也要还两次的,你不可能说所有上礼金的人父母亲去世也能凑一块吧?既然凑不到一起,那就要办两次葬礼,两次葬礼肯定要上两次礼金,人家这现在只不过是两个事情凑一起了,所以说应该上两份礼金,我认为这是非常合适并且合理的!朋友们,你们说呢?老两口相隔几天去世,后面这个葬礼总管说不需要随礼,合适吗?
先别说随礼之事,这种情况,最重要的是怕重丧,即老俩口前一位死了,儿女有孝,在未换孝的情况下,另一位又歿了,儿女们又有孝,这就是重丧,在我们家乡这是一大忌。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呢?这就得在后一位老人病危时,儿女的赶快换孝,换孝后即无重丧。至于后一位老人殁了是否随礼?这要尊重事主的意见,事主如不让随礼,那么,就不能设礼薄,如不让随礼但又设了礼薄,亲朋来吊唁,一看有礼薄自然就随礼了。当然,总管说不要随礼,这肯定是事主的意思,总管是代表事主办事的,如无事主同意,总管是不会擅自作决定的。再说两位老人丧事仅隔三天,后一位再不必大操大办了,丧事规模小点,办得简单点也合乎情理,室内亲戚来随礼也可以,这样,既通情达理,又易得到亲友的理解。
老两口相隔几天去世,后面这个葬礼总管说不需要随礼,合适吗?
当然应该随礼,两个老人早晚都会去世,亲戚朋友早晚都会随礼,不能因为相隔时间太近就觉的连续随礼吃亏了。如果两个老人相隔一年半年去世有人会提出该不该随礼的问题吗?何况家人相继去世更痛苦,连续办丧事更累,有谁愿意呢?
老两口相隔几天去世,后面这个葬礼总管说不需要随礼,合适吗?
你说的这事儿有点荒唐,有人去世,亲戚朋友们随礼是必须的,不能和死亡的间隔而定,不要说是隔了几天去世,我们这边有个亲戚夫妻因车祸同时遇难,并且一起举行葬礼,亲戚朋友们随的礼都是双份的
老两口相隔几天去世,后面这个葬礼总管说不需要随礼,合适吗?
不合适的。
2个老人,2件事,人情礼尚往来,不能说前面走的随了礼,后面的就不随礼了。想想当事人,他们在间隔不久,同时失去了俩个亲人,他们的心里多难过啊。随礼也是应该的。
我就碰到过这样的事,原来公司的一个行政经理,她公公婆婆相继去世,间隔的时间是十天。经理的婆婆先去世,她赶回去,料理完后事回公司才上了一天班,公公又去世了,她又赶回去了。同事们也为她感到难过,随了两次礼,公司也献了两次花圈。
经理回来上班后,觉得很过意不去,再三感谢大家,还在酒店摆了几桌答谢大家的厚爱,人情世故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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