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以前交公粮可以算养老金吗?

大家都说农民以前所交的公粮是低缴农业税的,不能算着发放养老金的依据,言之有理,得到众多人的认可和肯定。

但是,我总以为,农民交公粮期间被称之为"社员″,应该是在生产队集体耕田种粮,社员挣工分,尤如工人在工厂上班拿工资,只是社员与工人分工各异,生产方法也不一样,但是,他们都是在各自不同岗位上为国家繁荣昌盛而尽心尽责作奉献。

由上可得,凡当年的社员参加集体劳动,即缴公粮的期间,都纳入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部分,自己儿孙出钱帮其老人自费缴纳,给予补齐,这样社员与工人一视同仁,显得公平公正。

尽管农民人口庞大,但曾经的老社员普遍七老八十,仍然健在的相比较而言,为数不多,况且这类老龄群体,每时每刻都有他们的人员在过"奈何桥″…

农民以前交公粮可以算养老金吗?

农民交公粮是有铁的证据,完全不是别有用心的人说那,农民交公粮是应该交的农业税。农村的大龄农民完全应该享受同龄人的养老待遇。

特别是在八十年代以前,农民为了支援工业建设快速发展,在粮食产量非常低的情况下,农民把生产的主要细粮小麦,百分之七十都以交公粮的形式支援国家建设了,并且农民也无有得到一分钱的劳动收入。农民以吃糠咽菜以吃红薯为主粮,还得去干国家重体力工程活。并且在八十年代以后,农民交的工粮又被地方政府的三提五统全部扣完了,农民照样还无有得到一分钱。

在农民交的三提五统中,完全是包含着农民交的有养老资金,不过就是写的名称的差异。所以农民交公粮完全应该视为农民交了养老保险金。到了老年的时侯,完全应该享受同龄老人的一切养老费用。

农民以前交公粮可以算养老金吗?

可以100%肯定地说:以前缴公粮肯定不算养老金。这是两件完全没有任何法律联系、互不搭界的事儿,千万别胡思乱想。为什么这样说呢?

一、缴公粮就是缴农业税

缴公粮,其实质就是缴农业税,法律依据是1958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这是法律。《条例》第一条就极为明确地指明,其立法根据是我国《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现行《宪法》的第五十六条)。说到底就是:凡是中国公民,都必须毫无例外地依照法律的规定纳税。只是农业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农民。

在人民公社时期,农民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农业税由当时的生产大队或生产队统一缴纳。在包产到户之后,才由承包了村集体土地的农户直接缴纳。

同时,从税收分类上看,农业税是所得税,与流转税、消费税有着本质性的不同。我国的农业税税率是15.5%。大约为正常农业产量的1/7。同时《条例》明确地规定:为了公益事业的需要,经过省级立法程序,可以随同农业税征收地方附加

1980年前后,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户就成了土地承包户。相应地,农业税也调整为由农户直接缴纳。为此,国务院于1991年制定发布了《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条例》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所谓的农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是指农民除缴纳税金,完成国家农产品定购任务外,依照法律、法规所承担的村提留、乡统筹费、劳务以及其它费用第二条第二款直接了当地规定:向国家缴纳税金,完成国家农产品定购任务,承担前款规定的各项费用和劳务,是农民应尽的义务(见截图)。这就非常明确了:缴纳农业税,完成农产品征购任务,缴三提五统以及承担劳务工,是国家政策明确规定和允许的农民应尽的法律义务。这是极为明确的事情。

显然,除了农业税为正税之外,其余项目均为农业税附加。从这个角度看,现在很多人口中所谓的农民的伟大贡献,就彻底地站不住脚了。毫无疑问:你总不能把国家政策明确地规定和允许的农民应尽的义务,称为伟大的贡献吧。同时,村提留的使用范围,仅仅限于村一级,实际就是本村之内的公益事业;乡统筹也同样如此,不过是本乡镇范围之内的公益事业。这两项费用根本不允许平调,全部留在本村、本乡镇范围内统一使用。其法定的用途,与有些人所说的养老保险毫无关系,完全风马牛不相及。可以肯定说:这不过是国家在困难时期所采取的穷办法而已。

2005年12月,国家决定彻底取消农业税,《农业税条例》也被彻底废止,从此结束了我国农民长达几千年缴农业税的历史。不得不说,这是国家对农民的最大关爱和经济支持。相应地说:此后农民的农业生产收入,对国家财政的贡献率彻底为零,还反过来享受为数不少的财政补助、补贴。

更通俗地说:农业税及其附加,从1958年征收,2006年彻底废除,历时47年。这期间所征收的所有农业税,都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统一纳入了财政预算,当年征收了当年用,早就已经全部用完了,根本就不可能有什么剩余和积累

总而言之,缴农业税及其附加,是农民和国家之间最直接的利益分配关系,是以国家的名义,强制性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方式,是农民依法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任何人都必须遵照执行不依法缴税,还有可能受到惩罚。只要看一看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涉税犯罪的罪名就明白了。一方面从农民角度看,只要取得了农业收入,就必须缴纳农业税。唯一的特殊之处是以粮代税,没有直接收取税款而已。稍微知道些税法知识,就一清二楚了。

另一方面从国家的角度讲,征税是国家获得财政收入的最直接方式,是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最基本条件。更直白地说:农业税收入列入了每年的财政预算,是国家主要的收入来源之一。如果没有稳定可靠的财政收入,国家根本就无法正常地运转,国家的一切开支,包括国防、教育、科技、卫生、重大建设项目、政权机构正常运转等等,就成了无源之水,自然也无从谈起。

二、农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法律、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2010年正式出台的,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该法对农民养老保险问题的规定非常简单,其实只有三条。参保人为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被定名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为新农保。可是,这一养老保险制度,早在2009年就由国务院统一安排进行试点(见截图)。从这一年开始,新农保制度在全国范围内进入了实施阶段。

2014年,国务院又决定:合并新农保城居保,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简称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见截图)。

从此,除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外的所有农村的农民城镇无业居民,都属于城乡居民。既可以自愿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后又放开了条件限制,又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费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不论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虽然具体的政策差别极大,但都以缴费参保为根本的前提条件,大的原则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对于农民这个群体而言,在国发〔2014〕8号这一国家层面统一的基本政策规定中,根本连“农业税”这个词都没有提到。这就说明:以缴过公粮或农业税为由,要求抵顶养老保险费,不过是毫无国家政策依据的瞎胡闹,是一本正经的胡搅蛮缠,国家根本不认可。这里唯一的特殊制度安排是:在缴费参保制度正式实施之时,已经年满60周岁的所有城乡居民,一律不得再缴费参保,但都可以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见截图)。

说到底:当时未满60周岁,但未缴费参保的城乡居民,到龄后就不得享受这一基础养老金待遇;缴费参保了的城乡居民也可以享受。总之,要领取基础养老金,肯定是有条件的:要么制度实施时已超过了60周岁,要么就缴费参保

三、回答题主提出的问题:农民以前交公粮可以算养老金吗?

综上所述,可以100%肯定地说:缴公粮就是缴农业税,是农民做为国家的公民,依法履行由法律强制规定的法定义务,是完全无偿的财产所有权的彻底转移。根本就不可能有事后补偿的任何可能性。这就是税收的根本特征。而通过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获得养老保险待遇,则是属于社会保险制度范畴的法律问题

这两者之间,从时间上讲,前后相差了整整50多年;从法律的具体规定上看,压根儿连提都没有提到。根本就没有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联系,本就是车走车道、马行马路,完全不同的两个法律层面的两回事儿。

有些人把这两件毫无关系的事情直接地联系起来,要么是出于彻底的无知、愚蠢,要么是出于别有用心、意有所指,企图通过为自己评功摆好、涂脂抹粉,尽可能地制造舆论混乱,从而达到不劳而获地白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不法目的。当然是极为可笑、极为滑稽、极为荒唐的一女二嫁行为,实在是聪明得过了头。难道我们的法律专家、立法者,连这么一点简单的事情也弄不明白?

说到底就一句话:有的人为了达到其不法目的,竟然是毫无底线,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做,十分地贪婪而无耻,无所不用其极,确实是不可思议!!在此郑重地提醒善良的朋友们一定要警惕,别傻乎乎地被人当枪使了。须知:这世上根本就没有免费的午餐呀!!

农民以前交公粮可以算养老金吗?

我觉得应该,那时候交公粮都要最好的粮食,农民自己都不够吃,还要把最好的给国家,有人说是缴税,各位大仙不要忘了,农业税才免除几年?

如果还有人说农民有宅基地,那么可以去北方、西北农村看看,你想要可以拿你60岁以后的退休金换。

农民不易,工人不易,请不要用那种嗤之以鼻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同胞,粮食是你买的,可它得有人愿意去种!

农民以前交公粮可以算养老金吗?

农民以前交公粮可以算养老金吗?

其实这个话题已经纠结多年了,真的不想再提。按照以前的说法,农民交公粮也就是交农业税,不过农民手里没有现金,就用自家种的粮食折算成钱交税。

交公粮。

交公粮,也就是在交农业税。农业税是所有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人和单位都要缴纳的一个税种,不过在2006年被取消了,至于被取消的原因,是咱们国家经济发展了,农业税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小,取消也不影响国计民生。

取消农业税。

但是取消农业税的历史意义巨大,这意味着在中国存在近两千多年的传统税种一去不复返了,对农民来说是一种减负;也体现了税收的公平公正,符合工业反哺农业的趋势,但不是交公粮或者交农业税可以算作农民养老金的依据。

不交公粮是福利待遇。

咱们假设一下啊,如果在2006年没有取消交公粮交农业税,到今天咱们农民是不是还要继续交?耕者有其田那是作为农民的权利,但是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的,种地就要交税啊那是义务。城镇居民包括职工和一般的市民,也是要交税的,只不过税种不同而已。

但农民确实做出了巨大贡献。

从新中国建立后,农民就担负起建设新中国的光荣任务,为国家交公粮,来支援国家的工业建设和城镇居民的吃饭问题。据统计,从1949年至2000年的52年间,农民给国家缴纳了7000多亿公斤粮食,农业税也一直是国家财力的重要支柱。那个时候,农业税一直是国家财力的重要基石。

所以说农民的贡献很大,除了缴纳国家规定的15.5%的平均税率,还有各地的地方附加税,还有各种义务劳动,但农民获得的回报很低。

交公粮不能算作养老金。

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光荣义务,农民也是公民,也要光荣纳税,是一种义务,进入了国库,支援国家经济发展了,不能再往回要了。但是鉴于农民确实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现在已经有60岁以上的农民开始拿基础养老金了,这个是国家财政给补贴的,不要农民另外再掏钱交养老保险。

基础养老金。

农村60岁以上农民拿基础养老金,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养老福利,在以前是没有的。在旧社会是不敢想象国家会发钱给老农民养老的,是社会的巨大进步。农民能领取基础养老金,说明农民也是一种职业,以后也可以退休了。基础养老金是免费发放的,没有附加条件,作为老农民来说,已经很知足了。

总的来说,交公粮是一种义务,和现在领取养老金没有什么直接关系。就像刚开始取消农业税的时候,老家农民惊喜的不得了,非常感谢国家,说农民不要交税了,这是几千年没有过的大事。所以农民要想领取比较高的养老金,和城镇居民一样,还是在60岁之前交够养老保险吧,整天纠结这个问题也没啥意义。

农民以前交公粮可以算养老金吗?

“最后一块布做军装,最后一个儿子送战场!”这句话出自于战争年代的沂蒙山区,听到这句话不感到震撼吗?还轻视农民的贡献吗?

交公粮是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那个时候国家处在一清二白的状态当中,经济非常的萧条,国家制定了以农养工的方式,交公粮是保障军民生存需求。农民做到的是粮食必须交的是最好的,一旦出现自然灾害的现象,有可能公粮都交不起。因为交公粮是有任务的。

交公粮一直交到了2002年,2003年到2006年开始缴纳农业税,粮食在那个时候开始成为市场上供应充足的商品。也就是从2006年以后,以农养工的方式结束了,我国又提出了工业反哺农业。现在让那些曾经流血流汗的老农民享受一点时代经济发展的福利不可以吗?

交的公粮不是农业税,但是土地是国家的,那个时候的厂矿企业也是国家的,工人能退休,农民为什么不能够退休呢?别总拿着人均一亩三分地来说,农民可以把地退出,然后像工人那样享受高高的养老金,相信100%的农民都愿意。

即便是现在不再缴纳农业税,甚至种地还给予种植补贴,但是同样农民在做着贡献,因为是农民,是千千万万的农民保障了国家的粮食的安全供应。只有粮食的安全生产,只有农业的稳定生产,才能够保障一个国家的稳定团结,才能够保障一个国家的经济迅速发展。农民种地付出的劳动与成立,就业的人的劳动报酬是天壤之别的,也就是粮食价格基本上就是成本价,算上人工就是亏损价。

交公粮不算养老金,在过去的工人也没有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同样一个是为国家交了公粮作出了贡献,一个是为国家的经济发展贡献了社会的剩余价值。但必须保障这些曾经为国家特殊时期贡献的老人们老有所养,所以现在农民也有了农村养老金,只是基础养老金的基数比较低,提高农村养老金是解决农村养老最基本的措施。

记住历史,但是翻回历史那是不可能的,所以每一个人都是为国家作出贡献的,只能够随着时代的发展,切近现实,实事求是。期待祖国明天更加的国富民强,繁荣昌盛,那个时候老农民的养老问题会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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