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摊主追小偷致其病发死亡获刑两年,赔偿15万多元你怎么看呢?

两年牢狱之灾后,谭磊又面临超过15万元的民事处罚。这让他备受打击。4月18日中午,他坐在榴莲摊前,目光呆滞。偶有顾客来,他也不动,对方买不买似乎都无所谓。 水果摊主谭磊的生活是从2015年1月26日发生改变的。那天,他在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卖榴莲,发现一个榴莲被偷走后,他追出10多米。追讨过程中,谭磊扇了对方——许国音两个耳光,又顺势推了一把,许国音踉踉跄跄走出四五步,栽倒在地。随即,许国音被送进医院,半个月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谭磊被花都区公安局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拘。

纵观这起案件,法院是依法审理无可厚非,本大叔和众多网友的看法一致,也无法接受这无情的判决。

我们不理解的何止这起案件,独生子女不见得就能继承自己父母的房产,必要时还得请自己七大叔八大姨们的签名公正,相反父母生前的债务叔叔姨姨们是否人人摊份,负责偿还。看不懂,想不通。

然而,法律是公平公正,也很严肃铁面无私的,同时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有些案例的裁判,不合理但很合法,尽管我们感情上受不了过不去,但要尊重法律,有些法律条款只能在实践中不断趋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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