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以罚代管”有什么利与弊?

请教

单位"以罚代管"十分普遍,也是企业主贯用管理的手法,我以为规章制度是对那些不守纪律不守规矩的人而定,但是有罚就该有奖才是企业管理明智之选。

有些企业主是为罚款而罚款,制定一些很刻薄的制度,规定如厕时间与次数等,这就过份了,你不拿自己职工当主人,职工能以厂为家,能倾心实意替你工厂效力吗?

据我所知现在大部分企业与职工之间关系即企业我用你一天,你就得给我干好每天规定的工作量与任务,职工我干一天就拿一天工厂应给的报酬,都是离心离德的主,谈不上工厂对职工、职工对工厂有什么感情之言。

在这方面我很有深刻体会,有一家xx纺纱厂车间晚上因机械失火,所有当班工人不管不问、袖手旁观在一旁看热闹,只有当班的班组长找消防设备去灭火和打119报警。这家私营xx纺纱厂就是平时管理者高高在上制度严厉,整天就知罚工人的款,不把职工当回事。

至于单位"以罚代管"的利与弊从其不难得出,而且显而易见,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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