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里,犯什么罪的犯人会被其他犯人瞧不起?
我表哥曾在监狱服刑过2年,他告诉我,在监狱里有三宗罪最令人不齿,这三类服刑人员不仅会受到所有犯人的鄙视,时不时还会被人“好好教育”一番,即使出狱了也会被人瞧不起。
监狱是什么?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这里关押着的99%的人都是有罪的,无论他是因何种原因犯了罪,他们都必须待在监狱里赎清自己所犯下的罪孽。
一般来说监狱里关押的对象有三类,分别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人、被判无期徒刑的犯人和有期徒刑的犯人。监狱对这些人来说就像是一所“特殊的学校”,在这所学校里,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刑期,每个人都要努力去修补自己犯下的错误,在刑期没有结束前,所有人只能在这里生活和学习。
在一些港台影视剧里,特别是一些警匪片中经常有关于监狱服刑人员生活的桥段,比如2019年上映的香港警匪片《反贪风暴4》,古天乐饰演的香港ICAC调查科主任,为了能查清罪犯与监狱惩教员私相授受的案件专门去监狱卧底。
在影片中有大量描写监狱生活的镜头,比如说犯人们集体在餐厅用餐、集体的放风娱乐时间、包括牢房里犯人用的牙刷和洗发水等,都特别还原真实的监狱生活,连出演这部电影的主角们在现场都感叹一些关于监狱的细节处理的非常真实。
特别是在电影中有一个叫做王蓝禄的配角,可谓是多次进出监狱,而他进监狱的原因听起来也特别的讽刺,竟是为了能有一个免费吃住的地方,按照角色的话来说:住在监狱里,连吃饭带住宿,每个月能省下1万多块,若是他有心,还能在监狱里继续学习本事。
虽然现实中的监狱没有电影中那么夸张,但不可否认的是进了监狱就相当于进了一个新的世界,监狱里的真实生活有些地方还是挺还原电影的,就拿我国四川监狱来说,罪犯坐牢也是不需要缴纳住宿费和伙食费的,虽然他们是服刑人员,是来监狱里受罚的,但监狱也会保障罪犯的基本生活标准:吃饱、吃熟、吃卫生、吃够。
除此之外,四川监狱里的犯人们除了会接受劳动改造外,也会有一些娱乐时间,在每个监舍里都会配置电视,罪犯们不仅可以观看电视直播,还可以观看监狱电视台制作的节目,电教节目的内容也是丰富多彩。
看到底有人可能会问:电影里的监狱生活经常能到犯人因琐事发生摩擦,犯人们都有自己的小群体,有些新来的犯人还会不受人待见,有些犯了特殊罪的犯人还会受人排挤,这些是都是真的吗?
我表哥因年少无知,误入歧途入狱服刑了2年,他告诉我:
“现实的监狱里没有电影里演的那么腥风血雨,因为监狱里的管理极其严格,如果哪个罪犯违反了监狱规定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措施,比如扣积分、警告、记过等,要是在监狱服刑期间又继续触犯了法律,还会被继续追究刑责任。
虽然监狱规章制度非常严格,但监狱也是个小社会,可以说是比社会还要社会的地方,在监狱里犯人也分三六九等,现在全国的监狱为了帮助犯人积极参与劳动改造,早日回归正途,会设置一些等级制度,这些等级所对应的犯人也会享受到不同的待遇。
比如红牌严管级的犯人一个月最高消费额度限于买一个牙刷、一只牙膏及几包卫生纸;绿牌宽管级的犯人可能在监狱里能买到一些泡面零食,每个月拨打亲情电话的次数及通话时长也会多一些。
除此之外,在监狱里还有三宗罪是最令人不齿的,只要是因犯了这三宗罪进来的罪犯,会受到整个监狱里所有人的鄙视和排挤,甚至有时候还会被人好好“教育”一番。
一、第一宗罪:强奸罪。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罪的受害对象是妇女和幼女,强奸犯为了图一时爽快,违背妇女儿童的意愿,以暴力手段来满足自己的兽欲,这种行为非常令人所不齿,犯了强奸罪的人进了监狱,基本上就是犯了众怒,是所有人鄙视的对象,甚至没有人会去尊重强奸犯。
每个人生来心里多少是有些“英雄情结”的,就算是这些犯了重罪入狱的犯人,或许在他们年少时也曾梦想过当“英雄”,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走上歪路,有些原则性的问题还是不能忘的。
从道德伦理上来看,妇女儿童都是弱势群体,那些猥亵、强奸未成年人的强奸犯就是社会的人渣败类,他们不仅触犯了法律底线,还触犯了道德底线。
表哥告诉我,在他服刑期间,隔壁监舍里就有一个因性侵幼女入狱的强奸犯,这名强奸犯所犯得恶行简直令人发指,被判服刑15年有期徒刑,他是受害女童的邻居,趁女童父母外出打工的机会多次性侵女童。
这名犯人入狱后就成了“万人恨”,一个监舍里的舍友没人愿意搭理他,就连劳改时都没人愿意和他搭档,不仅处处受人鄙视,甚至连狱警都瞧不起他。有些脾气火爆的犯人知道他的罪行,还会时不时给他一顿“教育”,教他如何做人,把他们当作情绪的发泄口。
所以在监狱的集体劳教生活里,多数强奸犯都是无法正常融入的,平时没人搭理他们,更不会主动找他们聊天,他们在监狱里也没有任何朋友,甚至强奸犯的家人也很少去监狱里探望他们,特别是当他们在监狱里遭到他人冷眼后,整个人会变得更加孤僻。
2021年外国媒体就曾报道了一则新闻:25岁的美国囚犯肖恩·戈兹比被转移到了华盛顿一所叫做Airway Heights的监狱服刑时,发现自己的室友竟然是当年强奸自己妹妹的犯人——70岁的罗伯特·芒格。
于是囚犯肖恩一怒之下对着芒格拳打脚踢,这个70岁的强奸犯因重伤不治身亡,肖恩虽然解了气,替妹妹“报了仇”,但却因为在狱中一级谋杀罪而被追加了25年的有期徒刑。
二、第二宗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可分解为拐卖妇女罪与拐卖儿童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上文中提到了,妇女和儿童一直是社会弱势群体,在监狱里最让人瞧不起的除了强奸罪外,还有一个让人深恶痛绝的罪就是拐卖儿童妇女罪。
犯了此罪行的犯人在监狱里也是处处遭人排挤、鄙视的对象,可以说拐卖妇女儿童是比强奸罪更加可恶、严重的罪行,这种恶行不仅剥夺了受害者家属的幸福,更给受害者家庭带来前所未有的折磨和痛苦。
这种恶行是被社会所唾弃和不齿的,再加上在我们国家这些人口贩子最大的量刑就是无期徒刑,对他们是没有死刑的,所以人贩子更加遭人恨。
雅安中院刑一庭庭长曾表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性质极其恶劣,对社会造成了极其严重的不良影响,一直都是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的对象。
人贩子为了个人利益,为了金钱,造成了无数家庭妻离子散,骨肉分离,是必须依法严惩的犯罪行为!表哥告诉我,在监狱里人贩子的待遇和强奸犯的待遇差不多,此类犯人会被排挤、欺凌、特别是女子监狱里的人贩子,那简直就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曾经有一部讲述女性犯罪的国产电视剧,里面有一个桥段就是:女人贩子因为拐卖儿童被判刑入狱11年,进入监狱后被其他女犯人瞧不起,遭人挤兑,而且还被狱霸猛扇巴掌,女狱霸直言:看着人贩子就不舒服,要替天行道,出卖肉体和贩卖人口的最遭人恨,在监狱里没有任何发言权。
之所以此类犯人被人瞧不起,是因为罪犯们也有妻子、孩子,特别是女犯人,最能引起共鸣,对于这些靠着拐卖儿童牟利的犯人,她们或许会联想到自己家的孩子,心里对人贩子也更加愤恨不已。
三、第三宗罪:盗窃罪。盗窃罪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犯罪类型,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盗窃罪入狱的犯人,不论他盗窃的金额有多大,进了监狱后也是属于最没有地位的那一类犯人,监狱里其他犯人会直接称呼他们为“小偷”。
此类犯人在监狱里同样是被人瞧不起的对象,如果说强奸犯和人贩子是“人人喊打”的对象,那么小偷的存在就像是下水道里的老鼠和垃圾堆里的蟑螂、苍蝇一般,非常膈应人。
甚至在全世界,没有不痛恨小偷的,生活中要是在大街上遇到小偷偷东西,90%的人都会正义感爆棚伸出援助之手将小偷绳之以法。人们之所以讨厌小偷,是因为此类人就是典型的游手好闲、好吃懒做、想不劳而获的盗窃他人财物。
所以在监狱里小偷最让人看不起,而且所有的犯人都会提防着此类人,因为小偷在监狱外靠偷窃为生,为了能偷到钱没有任何底线,甚至连一些病人的救命钱都偷,并且小偷身上陋习很多,黄赌毒全占了,进了监狱后还改不了偷东西的毛病,死性不改可能还会偷舍友的东西。
表哥告诉我,在监狱里如果同监舍里有一个是因为盗窃罪入狱的,所有人都会防着他,只要是东西不见了,小偷第一个就是所有人怀疑对象。
写到最后。监狱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惩罚和教育这些犯人,不管是什么犯人进了监狱就应该好好接受惩罚,好好改造,早日回归正途。为了自己也为了家人,一定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不要为了一些蝇头小利而去挑战法律底线。
监狱里,犯什么罪的犯人会被其他犯人瞧不起?
监狱可谓是个大杂烩,里面关着形形色色的犯人。有杀人的、抢劫的、诈骗的、伤人的、黑社会的,这伙人长期被关在一起,久而久之,便会形成了所谓“江湖世界”。
有江湖就有老大,犯人中也分三六九等。尤其那些“为朋友两肋插刀”重义气的犯人,很受犯人的推崇,大家都会心甘情愿听他指挥,这类犯人往往成为监狱中“老大”,属于犯人中的上等人。虽然犯人入狱罪名各不相同,但他们也有区分善恶忠奸的标准 ,有两类类犯罪行为最为犯人看不起。
第一类就是拐卖妇女儿童罪罪犯,这类罪犯不仅平常人对他们深恶痛绝,就连犯人也耻于与他们为伍,他们往往会成为犯人们的出气筒 。这类罪犯把人当牲口一样买卖,牟取不义之财,害得许多家庭支离破碎,一辈子陷于痛苦之中。犯人们也有家,有兄弟姐妹,他们也会成为受害者。因此,这类罪犯一进监狱,马上会成为犯人戏谑、殴打的对象。
第二类是强奸犯。这种罪犯违背妇女的意志,用暴力深深伤害了女性,成为女性挥之不去的噩梦,甚至影响了女性一生的幸福。他们给人的感觉就是倚强凌弱,好色自私,属于卑鄙下流的小人。特别是那些奸淫幼女的罪犯,在犯人眼里简直就是衣冠禽兽,人性泯灭,天良丧尽,可以人人得而诛之。所以强奸犯在狱中挨打是家常便饭,没有人同情可怜他们,反而觉得打的很解气。
这两类罪犯之所以被犯人看不起,是因为他们的犯罪属于以大欺小,倚强凌弱,有悖于江湖规矩,有悖于人伦道德。
监狱里,犯什么罪的犯人会被其他犯人瞧不起?
监狱里,犯什么罪的犯人会被其他犯人瞧不起?
看到这个题目,不由得笑了,监狱和看守所的犯人有所不同,监狱关押的是已经获刑的罪犯;而看守所里关押的叫嫌疑犯,就是还在侦办或是起诉阶段,但没有经过法院最终审判。巧了,我一个战友转业后就在某看守所当干警,号子里关押的嫌疑人,的确分三六九等,最被人瞧不起的,就是强奸犯。
平常人理解的是,强奸犯违背妇女意愿,伤害的不仅仅一个或多个女性,而且还破坏了被害人的家庭,导致被害女性终生痛苦,实属罪大恶极。这个说法很正确,也很官方,但同样的事情,到了那些嫌疑人口里,就特别直白,在嫌疑人眼里,强奸犯太下作,200块钱包夜哪没有?加点钱能一条龙,想干嘛干嘛,居然舍不得200块钱去强奸女人。所以,强奸犯在号子里的日子很不好过,啥重活累活苦活都归他,不干不行;遇到一个号子里的难兄难弟心情不好时,说揍就揍,屁都不敢放。
小偷是人们眼里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但是你别不信,在号子里,小偷的地位仅次于经济犯。经济犯有钱,买得起小炒,肚子里缺油水的嫌疑人,自然没人故意去得罪经济犯,因为混好了,经济犯没准就赏他一块猪头肉。小偷属于技术型“人才”,相比于那些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诈骗、敲诈勒索,包括强奸犯等等嫌疑人,小偷地位颇高。
这些都是从战友那儿听来的,也请教过一些有“蹲号”经历的人并得以验证,强奸犯在号子里确属最被人瞧不起的罪犯类型,瞧见了吧?小偷、诈骗犯这些鸡鸣狗盗之徒都瞧不起的强奸犯,可见其所犯罪恶多低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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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里,犯什么罪的犯人会被其他犯人瞧不起?
我在监狱服刑十年,亲身经历回答这个问题。
在监狱里面最让人痛恨的,是强奸犯。遇到过一个60多岁的一个老头,看着又瘦又小。刚开始问他为什么进来的,他说是盗窃判了9年。后来有和他一个看守所送进来的人知道他的底细,是猥亵强奸幼女。受害人还是他亲哥哥的孙女,喊他三爷的。
他是个老光棍,在村子外面住着。平时给小女孩拿个糖,什么样的小零食,把小女孩哄到他屋里。实施犯罪满足兽欲,后来小姑娘那里流血了,才被家人发现。被打个半死送进了派出所。
知道他犯的什么罪后,大家看着他就来气。有人看到就骂他,在监舍都不让他坐着,都是站在门口,刷厕所打扫卫生都让他干。他烟瘾大又没钱吸烟,爱捡烟头。我们抽完烟都是把烟头丢到下水道里,不让他捡。说实话他完不成任务,我还打过他耳光呢!
逢年过节改善伙食了,就让他吃点稀汤。大伙吃不完倒掉也不让他吃。他有时候也去报告警察。干警都是问问了事,也不真管他。真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监狱里,犯什么罪的犯人会被其他犯人瞧不起?
如果我回答强奸犯最受歧视这样的答案,估计迎合了大部分人,实际上这是过度美化罪犯的道德观。监区进来了一个著名三甲医院的院长,什么罪?嫖宿幼女、杀人(未遂),因为一而再,再而三被幼女家属敲诈勒索,愤而痛下杀手。老头进了监狱后,引起了轰动,很多犯人会在他监舍门口排队等他看病,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专家号,平时排队也轮不上。老头很吃香,有空练练字、看看报纸、泡壶茶,如果不是知道他犯的什么罪,像极了提前退休的老干部。
社会是个大染缸,监狱是个小社会,太得瑟的犯人会被人瞧不起,犯人也是会挑软柿子捏,对于穷凶极恶的罪犯,他们也会潜意识里害怕,鬼都怕恶人。事实上,强奸犯并不是单纯强奸女性就完事,还伴随着抢劫,杀人,非法拘禁,盗窃,等等连带犯罪。很多犯人因为羁押太久就会导致心理扭曲,他们怎么做呢?他们就逼迫强奸犯说出过程,如果说的不好就会挨揍。这个完全有可能,但他们的出发点并不是为了伸张正义,而是寻求感官刺激,和这个行侠仗义有本质上的区别,只不过结果是殊途同归而已。
监狱设置有探亲房制度,很人性化,具体就是犯人妻子来监狱探监的时候,允许夫妻二人在屋子里呆一个小时,旁边无人监视,一天,狗血剧情发生了,一个老实巴交的犯人老婆来探监,没想到中途有个狱霸撬门进屋,不但打了老实犯人一顿,还把他老婆强奸了。当然,他又加了几年刑,别看他做了这桩缺德事,狱霸仍然是狱霸,大家依然噤若寒蝉,老实犯人仍旧被欺负的抬不起头,赔偿和道歉更是想都别想。
本质上来说,大家都是犯人,谁也不比谁高尚,也别用咱们常人的思维去衡量他们,更不要高估他们的道德情操,他们没有那么悲天悯人,更不是普渡众生的菩萨,如若是他们能够修养到勘破红尘,人淡如菊的话,就不会作奸犯科,违法乱纪了。
不过,多年前有一桩令人忧伤和愤怒的案件,那就是《消失的夫妻》,四个犯罪嫌疑人有三个执行枪决。据说有一个膘肥体壮的叫付刚的罪犯在执行的时候已经形销骨立,估计被招呼得不错。
但是最小的赵锋,真名赵文锋,据悉,目前17岁的罪犯赵文峰将要减刑出狱,由于属于未成年犯罪,出狱后将不公布其真实姓名。他减刑的理由就是积极改造,认罪悔改,服法服刑等等。
一群杀人放火的人居然还有人指望他们歧视强奸犯。别说罪犯了,现实生活中有几个人歧视强奸犯的?还不都是在责备受害人,受害人有罪论一直牢牢占据某些人的思想认知。而强奸犯最受歧视的说法可能是源于美国文化影响,很多关于监狱的美国影视剧、纪录片乃至出狱者的回忆文章都这么说。
监狱里,犯什么罪的犯人会被其他犯人瞧不起?
我表姐丛山是女子监狱的管教干部。她曾经给我讲过一个女犯人令人发指的罪行,让我不禁浑身都起鸡皮疙瘩。
我表姐说,这个女犯人收监服刑的时候已经五十多岁,她叫王红英。王红英长了一副看上去很老实的外表,而且说起话来也是慢条斯理的样子,让人很难想像这个看上去人畜无害的妇女竟然是一个心比毒蝎还狠的歹毒之人。
王红英原来是个保姆,后来,她看到在医院里从事全天候陪护病人的活比较挣钱,就转行到了各大医院,专门陪护一些刚从重症监护室里出来,已经度过生命危险期的病人。而且她还特别喜欢陪护那些七、八十岁,人也不能动,话也说不清楚的老年女病人。有一次,王红英在医院里陪护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太,王红英在早晨给病人喂饭的时候,那位老太太一口气没有上来,就咽气了。当时老人的亲属也不在身边,这把王红英吓了一大跳,她害怕老人的子女或家属找自己的麻烦。然而,出乎她的预料,老人的子女不但没有怪罪她,反而还多给了她一些陪护费用,老人的大儿子对她说:感谢她陪伴自己的母亲走完了生命的最后一程。言辞之间充满了感激之情。自从那时开始,王红英才明白,病人的钱好挣,生命垂危的病人的钱更好赚。
后来,养老院兴起,王红英又转行去了一家养老院当了一名护工。这家养老院地处偏僻,再加上是刚刚建成的,条件也不是很完善,而且住进来的老人大多数是邻近周边乡镇上的孤寡老人。这些老人非常可怜,要不是无儿无女,要不就是子女不孝顺,没有人给他们养老,所以他们才选择了到养老院里度过余生。
刚开始,王红英也是中规中矩的,干着自己份内的活。有一次,她在给一个卧床不起的老人喂饭的时候,老人不愿意吃,就一挥手把王红英手中的饭碗打翻了。王红英一生气就打了那位老人。这也是王红英在养老院里第一次动手打老人。打完老人,王红英看到老人可怜兮兮的模样,当时她心里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后悔和同情的。但是事后,王红英并没有因为这次打老人而受到任何处罚,甚至她连一句批评都没有听到。人们常说动手打人,有了第一次,就有了无数次,有了开始,就没有结束。于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只有遇见不听话的老人,王红英抬手就打,张口就骂。发展到后来,即使老人们不惹她生气了,但只要她看不顺眼,或者是碰到她心情不好,她也会变着法子折磨老人,
有一次有一个半身不遂、行动不便的老太太大小便失禁,拉到了床上。王红英非常生气,她左右开弓狠狠扇了老人十几个耳光,而且她还用被子蒙住老人的头,死死地按住被子,让老人自食其果,自闻其味,任凭老人在被子里如何挣扎她也不放手,直到老人慢慢停止了挣扎,王红英怕闹出人命来,才松了手。这个老人因为年纪大,脑子有些不太清楚,她认别人认不清,但是老太太对王红英印象深刻,只要她一见到王红英,这位老太太就怕得要命,浑身就直打哆嗦。老人越是怕王红英,就越是大小便失禁,只要是王红英当班,老太太不是撒到床上,就是拉到被子上。
老太太越是这样,就越是引发了王红英对老太太疯狂的报复和虐待。有一次,王红英上夜班,她就跑到这个老人的病房里,把这个老人从床上拉起来,用床单把老人捆绑在椅子上,不让老人睡觉,她害怕老太太再拉撒在床上。那天晚上,只要老人一闭眼,王红英上去就是一巴掌,到了下半夜,老人实在是困得不行了,她就央求王红英让她睡上一小会儿,但是王红英下定了决心,就是不让老太太睡觉。
老太太痛苦不堪就开始呻吟起来。王红英怕别的护工们听到,就顺手找了一块擦桌子的布塞进了老太太的口中,把老太太的嘴堵得死死的。老太太呼吸不畅,不一会儿脸就憋得青紫青紫的,而就在这时,老太太又小便失禁了,一股浓骚的尿液从老太太被捆住的椅子上流在了地板上。
王红英怒不可遏,她起身打了老太太几下,就当着老太太的面,蹲在地上在尿盆里自己撒了一泡尿,然后她端起尿盆,拿掉老太太嘴里的抹布,把尿往老太太嘴里灌。她一边灌,还一边说:老东西,你不是爱乱尿吗?我就让你尝尝人尿到底是什么味道?虽然老太太极力反抗,怎奈她四肢被捆绑得严严实实的,不能动弹,她还是被王红英强按着头灌进了几口尿。
老太太本身就体弱多病,哪里经得起王红英如此折腾。到第二天上午,老太太就去世了。而王红英的恶行,正好被另一个在养老院上夜班的护工看见,这位护工在工作中与王红英有过节,于是她就向有关人员举报了王红英。王红英也因过失杀人罪被判了刑。
王红英被收监后,监狱里的犯人很快就知道了王红英做的恶事。俗话说:恶人自有恶人磨。虽然在监狱里服刑的犯人都是戴罪之身,但是,犯人里面也有一些孝心很重的人。于是,这些犯人就把王红英当作了针对的对象,王红英也成了这些犯人眼中最恶毒的人。据我表姐讲,王红英在服刑的那段时间里,处处受到其他犯人的打压,尤其是打扫卫生间,基本是都由王红英承包了,因为同监狱的犯人,也是想让王红英尝一尝整天生活在臭不可闻的环境中,到底是个什么滋味吧?
而监狱里的管教干部对此也是睁一眼,闭一只眼,谁让王红英做出的坏事,让稍微有些良知的人,都认为王红英如此残忍的对待孤寡老人,是不可饶恕和泯灭人性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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