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凭处方销售,病人需要急救药,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药店是救人?还是按处销售?
不敢卖,按处方销售。这个风险是很大的,首先国家政策不允许,其次就怕急救不成功到时家属返来告我们,现实生活中很多这样的案例。

药品凭处方销售,病人需要急救药,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药店是救人?还是按处销售?
回答这个提问很困难,药品凭处方销售是法,违法销售处方药给急救病人是职业道德,二者的关系实质上是法于情孰轻孰重,估计医药界所有的从业人员都会以人命关天,以人为本的原则为人民服务,“违法”销售药品给急救病人。
五十岁以上的人都会知道我国的药店有许多利国利民的优良传统,很多措施是奔着以人为本,治病救人的目的由古人在实践中创造出来,史代沿袭继承发扬,比如早期的药店有坐堂中医,边营业边治病。毎个药店都有老药工加工泡制药材,确保药材疗效和安全用药。药店必须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保证急救病人夜间用药,每个县级医药公司必须有二个以上的24小时营业药店,专设夜间急救窗口,为急救病人服务。
五十岁以下的中国人大多没有见到传统药店,其原因是传统药店的传统文化不符合现行的药品法,是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取缔非法经营行为,比如坐堂行医是非法行医。药店无许可证自行泡制药材是非法加工。24小时夜间卖处方药一无处方,二无驻店执业药师在场是非法销售。
我国历史悠久有许多优秀传统文化,在继承发扬上与现实政策脱节,特别是在医药流通行业,现实法规的在经济发达地区,在大中城市,在经济落后地区,在小城市和广大农村,执行中很难统一,最后具体再回到提问,没有处方卖急救病人药品,一切以实际出发,为人民服务是宗旨。
药品凭处方销售,病人需要急救药,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药店是救人?还是按处销售?
本身药店必须凭处方销售药品就不合理,药店是为了方便周边群众,况且医院处方就外流不出来,药店配备执业药师就是为了指导用药。现在药店必须凭处方销售,药店处方哪里来?互联网医院,顾客买处方药,先连接互联网医院开处方,然后在卖处方药,药店没有诊疗功能,连上互联网医院诊疗难道这就合法?这和医疗机构有啥区别,直接将所有药店换成医疗机构得啦。药店的执业药师毫无作用,有医生指导有几个人找你药师。药店还需要药师审方,那医疗机构不需要?同样的东西两个标准?医疗机构谁审方?药店的改革毫无意义,加重了顾客的负担
药品凭处方销售,病人需要急救药,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药店是救人?还是按处销售?
严格来说,必须要凭处方才能销售处方药。
2019年11月,山东一家连锁的两家门店因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关店半年,罚款5万左右。药店如果销售了就是违规操作。
同样,怎么能确认病人就应该服用某药品呢?因为不是医生自然没有诊断权,拿对了,顾客认为是正常的,拿错了,就摊上事了。
出于安全角度考虑,不销售。因为一旦出事,就要担负违规和害人的双重打击。而且,你做错了,没人会替你买单。
药品凭处方销售,病人需要急救药,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药店是救人?还是按处销售?
一、如果您这里的药店就是指零售药店的话,没有处方也是能买到药的(前提是药店得有这种药):
自施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以来,老百姓购买药品便利了很多,好多OTC药品在家门口药店就能买到。而处方药为了保证用药安全,需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好多处方药,只要药店(零售药店)有一般都能买到,也只有一些管制品种只是登记身份证(严管时)限量出售。所以您说的这种问题在药店一般不会有困难,毕竟他们是以营利为目的的。
而且,像一些需要长期使用固定药物控制和治疗的慢性疾病用药,以及急症、急救用药,在保证群众用药安全的前提下,为方便群众用药,国家允许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地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情况,以及群众就医用药的实际,合理开展分类管理工作。可见,国家实施药品分类管理首先是为了保证公众用药安全的同时也考虑到了用药方便。
药品分类管理实施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如果一刀切的所有处方药都强制必须凭借医生处方购药,老百姓又会觉得买药太不方便。对于老百姓,不要光顾着买药方便,处方药还是多咨询医生再使用为好,毕竟出现问题,受伤的还是自己。
二、如果您说的包括医院的药房(因为有些药品只有医院才有)情况就不一样了:
医院的药房都有相应的规定,没有医生处方是不会对患者售药的,因为医院对患者售药有一套流程,缺少任何一个环节都不会拿到药:医生诊断→开具处方→交费→药房取药,这是对患者负责,也是对医院负责。即使情况再紧急,对于药师来说,没有医生处方也不会发药的,因为没有医生处方而带来的风险更大,一旦出现问题百口莫辩。那么您会问,那病人那不到药就等死吗?当然不会,因为医院的急诊科对于急救药品都会有备药,而且对于有特殊情况的患者会开通绿色通道,抢救生命是第一位的。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但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一个职业、单位都有一套相应的规定来维护他的运转,保障公众安全。你可以想像如果一个医院没有医生处方就可以随便到医院药房拿到药,没有医嘱你用着会心安吗?
所以,救急药购买时首先要确定用药是否正确,否则适得其反。在购买药品时医院和零售药店同时咨询,不要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耽误时间,同时最好拨打120急救。
药品凭处方销售,病人需要急救药,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药店是救人?还是按处销售?
这个问题本身就有毛病!
需要急救的病人应该第一时间送往就近的医院,由医生实施抢救。此时所有医疗行为均由医院负责,病人及家属不负责购买急救药品。
有没有可能一些急救药品医院断货了呢?
不可能!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是责任事故!医院各科室均有急救车,车上急救药品按国家规定常备,抢救时缺少为责任事故。
药店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急救药品一般不备,也不准卖。急救药品为处方药,普通药店一般连针剂都不准销售。那么有无急救的口服药呢?有也必须凭处方销售!举个例子,急性胸痛病人,药店有硝酸甘油,能不能卖给病人呢?不准!因为没有医生处方,如果不是心绞痛而是主动脉夹层呢?就绝对不允许给病人擅自服用,只会害了病人!
所以,需要急救病人的病人唯一能做的是打120,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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