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怎么算?
这种现象叫做“税率跳档”,是由累计预扣法计算方法导致的,由此造成缴纳个税突然上升的现象。这种现象是正常的,站在全年的角度上说,你缴纳的个税不会增多,也不会减少。这个大家不用担心。
1.你上个月工资10196.21元,个税155.89元。由此推测,你上月仅扣除了5000元的减除费用,没有三险一金,没有专项附加扣除。
2.你本月工资为8361.53元减少了,但是个税却增加了,变为了336.15元。初步判断原因为:
截至本月本年累计工资-5000*本年实际工作月份数>36000元,造成适用税率由3%→10%,由此造成个税的上升。
3.假设上月为6月,前六月累计工资均为A元,个税为(A-30000)*3%元。本月工资8361.53。
本月应纳税额=(A+8361.53-5000*7)*10%-2520-(A-30000)*3%=336.15
通过计算,可以得出A=66000元。
如果本月为7月,则前6个月你累计工资为66000元,截至本月应纳税所得税=66000+8361.53-5000*7=39361.53>36000元,由此造成你全年适用税率变为了10%,由此造成了工资减少,但是个数增加的现象。这个现象是正常的,这是由于2018年个税改革后,个人工资薪金适用累计预扣法。
累计预扣法简介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上述公式中,计算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按《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执行,如下:
设计累计预扣法的目的是尽可能使居民个人日常被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的税款与其年度应纳税款接近,避免纳税人进行汇算清缴。
上述问题所述个税突然变多其实并不代表税负增加,而是新个法开始对工资、薪金采用的累计预扣法造成的。如果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税额超过36000元,或者超过144000元,都会造成预扣率(税率)由3%→10%,或者10%→20%。这种现象叫做“税率跳档”,由此造成缴纳个税突然上升的现象(即使每月公司不发生变化也有可能发生)。这种现象是正常的,站在全年的角度上说,你缴纳的个税不会增多,也不会减少。这个大家不用担心。
个税起征点怎么算?
我来回答。
1、个税属于所得税类,只有减除费用、抵扣项目,不存在起征点一说。起征点主要用于流转税。
2、现行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按月预征,年度汇算清缴,当月的预缴并非是你真实的税负额。
链接:起征点指达到某一临界点时全额征税,临界点以下不征税。以增值税为例如,原小微企业月起征点是3万(现在为年500万),在3万以内不征,超过时以实际销售额作为计算基础,乘以征收率,全部纳税。
个税起征点怎么算?
个税按月申报、扣除,但是年底汇算清缴。每年3月1日到6月30,如果上一年多扣除的,你可以申请退税。
具体来说,
平时一般都是工资收入扣除5000的起征点,扣除缴纳的社保来计算的。
但是如果你有3岁以上的孩子需要抚养,有60以上的父母,有房贷,这些每个月都有可以扣除的标准这就是专项附加扣除。
比如说,两个孩子,你可以选择全部从你这里扣除每个月可以多扣两千,如果和妻子平分,可以一人多扣一千。如果是独生子女有赡养的老人,每个家庭每月扣除2000的专项。
同时要注意这些不是单位自动就知道的,你有两个选择,可以告诉单位,让单位把这些申报上,那么扣税时自动就会扣除。2年初的时间自己去申报这些信报。下载一个个人所得税APP,自己申报。
如果没有申报,可能会可能有多扣税的情况怎么办:下一年的3-6月,去申报退税,很快就会退回来。
注意问题:专项扣除信息需要每年填报,因为比如今年老年人不到年龄可能明年就到了,这些国家是不知道的只有自己申报。
个税起征点怎么算?
问题:我这个月税前工资是8361.53,个税是336.15,上个月税前是10196.21,但是个税只有155.89
答案:个税起征点是月5000元,累计年6万元。
解释:产生最大的可能性就是个税税率不同,预缴的金额不同。
您只是注明了2个月的工资,那可抵扣额是2*5000=1万元,您2个月的工资10196.21+8361.53=18557.74元,按照税率3%计算,个税应该是155.89+100.85=256.76元,但是和您扣除的个税金额不一致,那就是延伸到另外一个情况,在发放8361.53元工资的当月,您执行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已经变成10%。
您可以简单理解,当年工资发放金额不超过6万元的时候,您享受个税起征点12*5000=60000元的免征额,也就是无需预缴个税,个税金额0元;当工资发放金额超过6+3.6=9.6万元以下时,您执行的个税税率3%;当工资发放金额超过6+3.6+……>9.6万元以上时,您执行的个税税率10%。(速算扣除数在详细计算时请考虑)
因您未提供当年工资的总累计金额,暂时只能做个税率变化调整的假设。
建议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供完整的数据进行财务人员的咨询工作,便于税务知识的理解和数据的填报。
个税起征点怎么算?
工资比上月少1000多,个税却多缴了100多,怎么算的?直接整懵。
先上张表
回到问题答案:个税起征点是月5000元,累计年60000万元。
现在工资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都是先按月预缴,一年终了,转年上半年,再做“个税年度汇算清缴”(需在手机上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注册后根据提示自行操作),税务系统会自动计算出你上一年度全年的收入及已缴个税金额,多退少补,你只需按手机提示操作即可。不必担心会多扣个税。
你只提供了两个月工资收入,所以无法准确计算你的个人所得税。按你上月工资10196.21元,缴了个税155.89元。那推测你从今年1月---上月你的总收入,除以月数,工资总金额在扣减了起征点金额后,超出部分还在税率3%征收范围内,则上月计算个税金额为:(10196.21-5000)*3%=155.89元。
而这个月工资8361.53元,个税是336.15元。那就说明,你从今年1月---本月的总收入,除以月数,工资总金额在扣减了起征点金额后,金额已超出3%征收范围,税率得按10%计算,则本月计算个税金额为:(8361.53-5000)*10%=336.15元(本月未扣减速算扣除数金额210元)。
不过这也无需担心。反正转年,你只要做了“个税年度汇算清缴”,税务系统会自动计算,多退少补。所以认为自己多缴了个税的,一定要在手机上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并在规定时间里做“个税年度汇算清缴”。
这几年,税务对于少缴个税,金额在400元内(不太记得具体金额,大概是这个数,APP上会有写明)的,可以不必补缴。但对于多扣的个税,只需你按提示填写自己的银行卡信息,税务系统就会退回多缴个税金额。
这样说,不知道大家明白没有,欢迎评论区讨论(以上,都未考虑七项专项附加扣除)。有遗漏的,也欢迎大神补充。
个税起征点怎么算?
工资范围在1-5000之间的,包括5000,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
工资范围在5000-8000之间的,包括8000,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工资范围在8000-17000之间的,包括17000,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之间的,包括30000,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之间的,包括40000,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
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之间的,包括60000,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
工资范围在60000-85000之间的,包括85000,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
工资范围在85000以上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比如每月1万,那前六个月都是按照最低税率(3%)缴纳个税。等到了七月份,因为应纳税所得累计额超过了六万,开始按照10%的税率缴税。所以税额会有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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