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好的办法,让财务报表收入和增值税申报表收入保持一致?
感谢受邀回答这个问题。
结论:不必纠结财务报表的收入和增值税申报表(以下简称二者)的收入是否一致。只要财务收入是按照会计准则来计量的,增值税收入是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计算的,二者是否一致在所不论财务报表的收入,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的;
增值税申报表的收入,是根据《增值税税暂行条例》确认的。
二者的确认原则分属两套体系(一个是会计准则体系,一个是税务体系)。所以二者可能一致,也肯能不一致。
上学时,老师一直强调,税务是税务,会计是会计,二者不一致很正常。
那二者是一致好,还是不一致好。这个没有定论,只要财务收入是按照会计准则来计量的,增值税收入是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计算的,二者是否一致在所不论。
我举几个例子,你自己体会一下:
例1:凡沐公司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它机构用于销售(相关机构不设在同一县(市))。按照税法规定,该移送行为属于视同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记入增值税申报表。但该调拨移送行为,不符合会计上确认收入的原则,只是货物从一个机构调拨到另外一个机构,根据就没有销售,所以不会进入财务报表的收入。造成二者不一致。
例2,凡沐公司将自产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按照税法规定,该移送行为属于视同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记入增值税申报表。但无偿赠送行为,不符合会计上确认收入的原则,会计上是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的,不会进入财务报表的收入。造成二者不一致。
例3.凡沐公司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提前半年接受购货方的预付款。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在收讫销售款项当天既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需要缴纳增值税,记入增值税申报表。但预收款行为,不符合会计上确认收入的原则,会计上是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合同负债”科目的,不会进入财务报表的收入。这种时间性差异也会造成二者不一致。
希望我的答复能解决你的疑惑。
有没有好的办法,让财务报表收入和增值税申报表收入保持一致?
按照最规范的要求,其实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金额,应该与增值税申报表中销售额保持一致,而且增值税是每个月进行申报的,所以每个月都应该保持一致。
不一致的主要原因之所以很多企业两者不一致,很多财务人员解释为账面收入并不是根据开票金额来确认的,而是根据发货或是客户验收来确认收入,难免月末会存在已发货未开票的情况,而增值税申报表是根据已开票金额来申报的。
另外当月的增值税是要等次月的15日之前进行申报,有些企业将次月15日之前所有开票的销售额进行申报,这样的时间差,也导致申报金额与账面营业收入不一致。
如何解决很多会计只会做账,写个会计分录;增值税如何申报,从来都是自己摸索,也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培训。在会计师事务所干审计十年,见过各种各样的增值税申报表,各种对不上的原因千奇百怪。
已发货未开票账面确认为收入,其实也应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进行申报,申报表上有两类销售额,即有票(专票、普票)销售额和无票销售额,每个月都应该对已发货未开票收入作为无票销售额进行申报,然后下个月根据累计开票变动额、累计确认收入未开票收入变动额延续下去进行申报。
各项数据间要有勾稽关系,是财务人员做账报税的时候需要特别留意,不能15日申报的时候前面开多少票就申报多少,要有一个“月”的概念。不然时间久了根本就搞不清错在哪儿。
月度申报、无票申报就能很好的解决会计、申报纳税收入金额的不一致。总结近两年,就具体行业,有针对性发布了多项减税降费优惠措施,如果老会计还是按照之前的老路子一直走到底,就会给企业带来很多麻烦,会计需要工作经验,但也同时要求从业者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库。
有没有好的办法,让财务报表收入和增值税申报表收入保持一致?
关于这个问题,谈一下本人看法。
1.实务中很多大的企业增值税收入与会计报表营业收入收入很难保持一致。大家不必为两者收入不一致纠结。因为增值税收入的范围比企业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要广。比如你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增值税销售额,但是会计上有资产处置损益或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比如有的企业将多预资金借给关联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增值税销售额,但会计上一般冲减财务费用,等等。
2.一些中小企业由于收入可能比较单一,在一段较长时间段看,增值税应税收入一般与会计报表收入相差不大。实务中可能由于提前开票或者滞后开票导致增值税收入与会计报表收入不一致,有的是两者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区别,比如跨年度租金收入,不过只要符合税法规定就没有什么风险。税务机关一般会将企业增值税收入与会计报表收入在一个年度进行比较,如果两者差异较大,要分析原因。如果是合法合理的就没有关系,即使税务机关比对提出异议,解释清楚就行了。
3.无论大企业还是小企业,均没有刻意让两者收入完全一致。只要按照会计准则或制度规定规范会计核算,依法正确申报就行了。
4.实际上,有经验的税务风险评估检查分析人员如果看到两者收入完全一致,结合企业财务报表和申报表数据综合分析,会认为是不正常的。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
有没有好的办法,让财务报表收入和增值税申报表收入保持一致?
没有更好的办法,只有唯一的办法,就是一个合格的财务人员,他确认的财务报表商品销售收入肯定要与增值税申报表的收入保持一致。你帐上当月确认的收入是100万元,你申报表的收入也必须是100万元才是正确的。所以,更好的办法就是企业财务人员要加强对会计知识的学习,严格规范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及时准确确认好单位收入,并加强对税法知识的学习,要会熟练使用国家税务总局的电子税务局系统进行单位的各项增值税申报,要明白增值税申报表的填报原理及逻辑关系。
当然,也有报表收入和增值税申报表收入不一致的情况,因为,这种情况出现是因为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确认是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来确认,但有些业务,税法是以收到款项的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比如,企业的门面租赁收入等,比如:
喜洋洋公司11月收到B公司交来2021年11月至2022年11月期间为期一年的门面租金共120万元,喜洋洋公司收到款项即开具租赁发票120万元给B公司,喜洋洋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规定,2021年11月确认的租金收入仅为:10万元即:120万元除12个月=10万元每月
但该类业务税法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又规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的当天,所以根据该规定,喜洋洋公司11月要交的门面租金的增值税收入为120万元,而不是帐上确认的10万元收入。所以,这种情况,该公司11月的申报表则会出现门面租赁开票收入为120万元,但帐上只有10万元收入的情况。
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要求我们财务人员要熟识财务,熟识税法,方能做好。
有没有好的办法,让财务报表收入和增值税申报表收入保持一致?
财务报表收入和增值税税申报表收入两者之间是有税会差异的,为什么要其保持一致呢。
如果硬要保持一致,税务局就会找上门来了。两者完全一致,里面肯定有猫腻,税务局人员会相信吗。
之所以导致两者不一致,有以下两点因素
一·、收入确认时间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不一致的。
会计收入确定时间是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取得销售款项或销售凭据当天,先开发票的为开票的当天,进出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二、视同销售引起的不一致
赠送啊,代理加工啊,无偿服务、代销、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等,视同销售的分类太多,我不在这里一一罗列。初级会计都有学过。
如果为了保持表面上一致,不依法进行税务处理与申报,只会给企业留下重大的税务风险。
依法纳税,做中国好公民。
有没有好的办法,让财务报表收入和增值税申报表收入保持一致?
如果不一致的话,自己就要有完美的理由让税务局信服,或者提前与专管员沟通,要不然你会很难受的。你会发现遵纪守法是多么的好。提醒一下未开票收入也要依法申报纳税的。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